民事訴訟中未經當事人同意的《司法鑑定》是否有效,合法嗎

2021-03-03 20:29:10 字數 5444 閱讀 3508

1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copy說,法院

委託的鑑定是當事人一

bai方或者兩方向法du院申請,法zhi院才會去委託dao鑑定機構進行鑑定;

鑑定報告不論是單方委託還是法院委託都是有效的,鑑定機構均需要對鑑定報告負責;鑑定報告能否被法院採信,取決於法院;

單方委託的鑑定報告,由於是單方提供的鑑定材料,鑑定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由委託方負責,由於鑑定資料的瑕疵,另一方當事人會質疑報告的有效性;

救濟方法:1:可以申請鑑定機構的鑑定專家出庭質證,就鑑定報告的疑問點進行當場答辯;

2:可以申請重新鑑定;

民事訴訟中未經當事人同意的司法鑑定,是否有效,合法嗎?

2樓:匿名使用者

有效,但是不合法。

一般來說,法院委託的鑑定是當事人一方或者兩方向法院申請回,法院才會答去委託鑑定機構進行鑑定;鑑定報告不論是單方委託還是法院委託都是有效的,鑑定機構均需要對鑑定報告負責;鑑定報告能否被法院採信,取決於法院。

單方委託的鑑定報告,由於是單方提供的鑑定材料,鑑定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由委託方負責,由於鑑定資料的瑕疵,另一方當事人會質疑報告的有效性。

救濟方法:

1、可以申請鑑定機構的鑑定專家出庭質證,就鑑定報告的疑問點進行當場答辯。

2、可以申請重新鑑定。

3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bai說,法院委託的du鑑定是當事人一zhi方或者兩方dao向法院申請,法院才會去委專託鑑定機構屬進行鑑定;

鑑定報告不論是單方委託還是法院委託都是有效的,鑑定機構均需要對鑑定報告負責;鑑定報告能否被法院採信,取決於法院;

單方委託的鑑定報告,由於是單方提供的鑑定材料,鑑定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由委託方負責,由於鑑定資料的瑕疵,另一方當事人會質疑報告的有效性;

救濟方法:1:可以申請鑑定機構的鑑定專家出庭質證,就鑑定報告的疑問點進行當場答辯;

2:可以申請重新鑑定;

4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說,法院委託的鑑定是當事人一方或者兩方向法院申請,法院才會去委託鑑定回機構進行答鑑定;

鑑定報告不論是單方委託還是法院委託都是有效的,鑑定機構均需要對鑑定報告負責;鑑定報告能否被法院採信,取決於法院;

單方委託的鑑定報告,由於是單方提供的鑑定材料,鑑定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由委託方負責,由於鑑定資料的瑕疵,另一方當事人會質疑報告的有效性;

救濟方法:1:可以申請鑑定機構的鑑定專家出庭質證,就鑑定報告的疑問點進行當場答辯;

2:可以申請重新鑑定;

民事訴訟案中司法鑑定是否需要雙方經當事人同意

5樓:馬邊綠茶

民事訴訟案中司法鑑定需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鑑定資格的鑑定機構和鑑定人員。即一方當事人對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有異議的,應向法院申請鑑定,經法院同意後,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鑑定資格的鑑定機構、鑑定人員,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相關規定如下:

《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五條 當事人申請鑑定,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當事人申請重新鑑定的除外。 對需要鑑定的事項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無正當理由不提出鑑定申請或者不預交鑑定費用或者拒不提供相關材料,致使對案件爭議的事實無法通過鑑定結論予以認定的,應當對該事實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

第二十六條 當事人申請鑑定經人民法院同意後,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鑑定資格的鑑定機構、鑑定人員,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託的鑑定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鑑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一)鑑定機構或者鑑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鑑定資格的;

(二)鑑定程式嚴重違法的;

(三)鑑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

(四)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

對有缺陷的鑑定結論,可以通過補充鑑定、重新質證或者補充質證等方法解決的,不予重新鑑定。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在民事訴訟中,雙方當事人享有平等的鑑定請求權,一方當事人自行委託鑑定的,另一方當事人申請,可以重新鑑定,法官控制鑑定的最終決定權。為了保障當事人的鑑定申請權能實質性的行使,法律還應規定,只要當事人提出的鑑定申請符合法定程式性要件,法院就應當批准,不得對控辯雙方實行差別對待或歧視。法院不批准當事人的鑑定申請得說明理由。

6樓:中顧法律網諮詢

不是必須。乙方可以去申請鑑定,如果對方不同意可以申請重新鑑定。

7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這不是一定的。

鑑定結論作為一項證據材料,要經過法庭質證,在質證期間對方當事人完全有可能對此項鑑定結論提出異議,但這並不影響其作為一項證據材料提交法庭。但是,對方當事人的質證意見有可能使得法官對此鑑定結論並不予以採納,在這種情形下,就有可能重新進行鑑定。

參考內容:法律界**法務通vv

8樓:有種缺點叫聰明

不需要,只要有一方申請鑑定就可以。順便說一下,不用怕,如果你沒有作假,鑑定人是不會冤枉你的。

9樓:匿名使用者

不完全是,首先要法院認可就可以了。如果對方不認可可以從新申請鑑定,當然誰申請誰出錢,也可以雙方協商決定。

民事訴訟當事人一方不同意司法鑑定意見如何處理

10樓:匿名使用者

民事訴訟當事人一方不同意司法鑑定意見的,可以要求鑑定人員到庭接受質內證,也可以向法院提出重要容鑑定申請。

在庭審中,可以通過對鑑定人員的質證,以確定該鑑定是否合法、鑑定意見是否正確,從而達到推翻該鑑定意見的目的。

如果是直接向法庭申請重新鑑定的,需要向法院說明原鑑定意見錯誤的證據或理由,最後需要法院審查後來決定是否需要重新委託鑑定。

11樓:匿名使用者

補充鑑定或者申請重新鑑定

如當事人也不同意重新鑑定,那麼法官是否採納鑑定結論,通過雙方質證後,屬於法院的自由心證的範圍

民事訴訟案中司法鑑定是否需要雙方經當事人同意?

12樓:馬邊綠茶

民事訴訟案中司法鑑定需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鑑定資

格的鑑定機構和鑑定人員。即一方當事人對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有異議的,應向法院申請鑑定,經法院同意後,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鑑定資格的鑑定機構、鑑定人員,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相關規定如下:

《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五條 當事人申請鑑定,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當事人申請重新鑑定的除外。 對需要鑑定的事項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無正當理由不提出鑑定申請或者不預交鑑定費用或者拒不提供相關材料,致使對案件爭議的事實無法通過鑑定結論予以認定的,應當對該事實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

第二十六條 當事人申請鑑定經人民法院同意後,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鑑定資格的鑑定機構、鑑定人員,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託的鑑定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鑑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一)鑑定機構或者鑑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鑑定資格的;

(二)鑑定程式嚴重違法的;

(三)鑑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

(四)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

對有缺陷的鑑定結論,可以通過補充鑑定、重新質證或者補充質證等方法解決的,不予重新鑑定。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在民事訴訟中,雙方當事人享有平等的鑑定請求權,一方當事人自行委託鑑定的,另一方當事人申請,可以重新鑑定,法官控制鑑定的最終決定權。為了保障當事人的鑑定申請權能實質性的行使,法律還應規定,只要當事人提出的鑑定申請符合法定程式性要件,法院就應當批准,不得對控辯雙方實行差別對待或歧視。法院不批准當事人的鑑定申請得說明理由。

民事訴訟中未經當事人同意的司法鑑定,是否有效,合法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說,法院

委託的鑑定是當事人一方或者兩方向法院申請,法院才會去委回託鑑定機答構進行鑑定;

鑑定報告不論是單方委託還是法院委託都是有效的,鑑定機構均需要對鑑定報告負責;鑑定報告能否被法院採信,取決於法院;

單方委託的鑑定報告,由於是單方提供的鑑定材料,鑑定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由委託方負責,由於鑑定資料的瑕疵,另一方當事人會質疑報告的有效性;

救濟方法:1:可以申請鑑定機構的鑑定專家出庭質證,就鑑定報告的疑問點進行當場答辯;

2:可以申請重新鑑定;

14樓:匿名使用者

有效,但抄是不合法。

一般來說,法院委託的鑑定是當事人一方或者兩方向法院申請,法院才會去委託鑑定機構進行鑑定;鑑定報告不論是單方委託還是法院委託都是有效的,鑑定機構均需要對鑑定報告負責;鑑定報告能否被法院採信,取決於法院。

單方委託的鑑定報告,由於是單方提供的鑑定材料,鑑定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由委託方負責,由於鑑定資料的瑕疵,另一方當事人會質疑報告的有效性。

救濟方法:

1、可以申請鑑定機構的鑑定專家出庭質證,就鑑定報告的疑問點進行當場答辯。

2、可以申請重新鑑定。

15樓:匿名使用者

對方當事人私自鑑來定都源有效,別說法院組織鑑定了。

鑑定中心是營利性質,相互之間雖然是同行,也都有合作,今天你把我的結論推翻,明天你所有的結論在我這全部否定。所以相互之間都留著一面,不是太扯的鑑定,一般都不會被推翻。

16樓:法律實務研究

一般是有效的。如果當事人有異議,可以申請重新鑑定。

17樓:有種缺點叫聰明

有效,你弄錯了,法院沒有私自鑑定一說,都是當事人私自鑑定,法院鑑定是規範程式,肯定有效,鑑定啟動權在法院,和當事人沒半毛錢關係

民事案件審理中,司法鑑定人拒不出庭質證,那麼,司法鑑定報告還有效嗎?

18樓:民事證據法學

我國民bai

事訴訟法規定:

du第七十八條當事人對鑑定意zhi見有異議或者人民dao法院認為內鑑定容人有必要出庭的,鑑定人應當出庭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鑑定人拒不出庭作證的,鑑定意見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支付鑑定費用的當事人可以要求返還鑑定費用。

因此鑑定人只有在兩種情況下必須出庭,否則鑑定意見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即法官不採納報告)

1、當事人對鑑定意見有異議

2、法院認為鑑定人有必要出庭

19樓:有種缺點叫聰明

我就是司法鑑定人,我同意「民事證據法學」的觀點,推薦答案是百分之百的錯誤,因為必須是在兩種特定條件下才必須出庭,而且你還要支付出庭的費用,否則不出庭

20樓:莫名州域

您好,copy根據現行《民事訴訟法》bai第七十八條的規定,經人民du法院通知,zhi鑑定人拒不出庭作證的dao,鑑定意見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同時,支付鑑定費用的當事人可以要求返還鑑定費用。

如果對我的回答表示滿意,請予以採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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