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期間給女朋友十幾萬能要的回來嗎 (錢都是我們不在一起給她

2021-04-01 05:15:25 字數 5523 閱讀 9495

1樓:匿名使用者

我想說的是這個錢是你自願給的啊

你願意的哪還有什麼辦法呢

2樓:匿名使用者

大哥 你要不就直接去諮詢律師 要不就忍了 你在這裡問沒用的

3樓:涼涼涼涼涼薄心

這個錢是你當時贈與的,不是借出,所以這個意思是不一樣的

我跟女朋友談戀愛,給她花了60萬能要回來嗎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小夥子太有錢了。為一個戀愛之中的女朋友花了60萬。我知你都買了些什麼東西?

我覺得要回的可能性不高,因為戀愛之中所花的錢是屬於你自願,錢不是被女方詐騙得到的。如果不能走向婚姻而分手的話,只有和你發商量解決,如果她不同意給的話,恐怕法律也解決不了什麼問題。

5樓:li暱

但是你和女朋友談戀愛期間,因為她買東西花了60多萬,現在分手了,想把這些錢要回來是吧,如果是大額開銷,你可以跟女朋友商量,看是否能給你返回來一些,如果是零碎的小額花銷,估計是要不回來了,這個就得協商解決,因為你這個數額比較大。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女朋友如果承認,能要回一部分,如果不承認,而且是花在平常消費上,是不可能要回來的。要是買了貴重物品,如車房手飾等,你要有相關證據,能證明錢是你出的,你是以結婚為目的買給你女朋友的,這樣通過法律可能要回來。和女朋友談戀愛,消費要適可而止,對於金錢利益至上的女孩,要懂的說不,不要讓自己陷進去。

祝你找個真心愛你的好女孩。

7樓:匿名使用者

你真是個康凱的男朋友,捨得給女朋友花那麼多的錢。給你分析一下啊,你的女朋友是怎麼樣的人,如果她視錢如命你的錢肯定要不回來,如果都是你自願給她花的,而且給的又不是現金你的錢也要不回來。不知道你們什麼原因分手的,既然錢已經花了,在一起的時間彼此也都開心過,就當給她的補償吧。

下一次找女朋友沒有確定結婚之前不要這樣浪費了。

8樓:匿名使用者

60萬是一個很大的金額了,你可以調查下這個女的背景以及生活情況,現在社會打著談男女朋友的幌子騙錢的女人太多了,如果是這種情況你可以報警相信可以追回來一些的,即使是正常交往你幫她買的貴重物品只要你有清單也是可以申請拿回的。

9樓:匿名使用者

你錢真是夠多的,談個戀愛就花了60多萬。不過它從側面也反映出你既然願意在你女朋友身上花那麼多錢,說明你是真心的愛她的。現在你又想要回來,不知是什麼原因。

不過我認為這些錢如果是花在吃、用、玩等方面的話你想要回來肯定有難度,因為錢都用掉了你叫她拿什麼還你?假如這些錢是用在她買房或者打在她卡上等,那麼你可以通過協商甚至通過法律順序等要回來一部分。最後我也要說你兩句,不要在熱戀時麼無原則的什麼都給;倆人分手時麼就翻臉不認人。

男人麼就應該大度一點,俗話說愛情不在友誼在。供你參考。

10樓:匿名使用者

您真土豪啊,談場戀愛就化60萬,還沒有追到手,可見您的女朋友不一般。談戀愛就是您情我願,不是用金錢買來的,您女朋友化您60萬,說明她是衝著您的錢財而來,化錢是不會留下證據的所以說您的錢不好要。算了吧,就算是化錢買教訓,下次再談一定要看對方的真心,而不是光看外表。

11樓:順其自然

你跟女朋友談戀愛,給她花了60萬,好可怕的,您真是土豪啊,談場戀愛就化60萬,愛情不是用金錢買來的,您女朋友化您60萬,說明她是衝著您的錢財而來,而不是真心愛你的。這樣的女生還是不談戀愛為好,錢可能是沒法要回來的,就算是化錢買教訓吧,下次再談一定要看對方的真心,而不是光看外表。要兩廂情願最好的,好自為之哦

12樓:匿名使用者

看是花在哪個地方,如果是買車買房皮包首飾一類,有證據的情況下可以依法要回,如果是玩耍吃喝一類是不行的,話說談戀愛花錢都屬於心甘情願,只要不是存心欺詐,真不該想著要回,不過60萬不是我們普通人能想像的,裝的這麼大又想要回,相當空手套白狼

13樓:松下問清

這要看情況你們戀愛花的錢如送花,吃飯買包等等這些錢屬於贈與範圍是無法要回來的,你既然那麼大方不妨就大方一點算了,比如你以結婚為目的的如彩禮房子等等你們沒有結婚是可以要回來的,如果對方不返還你,可以上法院起訴,戀愛對女朋友打方,是可取的但也不能過分用錢去討好女朋友,金錢是買不了真愛的反而給自己造成麻煩。

14樓:x9yk__5招代

要看你怎麼花的了,如果是你主動的,對不起,基本要不回來,除非你女朋友良心發現,如果是你女朋友主動的,這種情況下,基本都可以要回來,這種情況下,還要看女方是不是有一定的經濟償還能力,不要想太多,戀愛的時候,你也享受了,有血有肉的,適當點就行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要回的可能性很小了。如果是被她的花言巧語騙你花了這些錢,她這種人品的人是不可能把錢還給你的。如果是你心甘情願給她花錢,她會說是你自己給我的,我又沒有管你要,恁什麼要還給你。

若知道花你的錢你還要要回去,我當初就不會花你的錢。再說你談個戀愛能花六十萬,定是一個不缺錢的金主,何必為這些錢找氣生呢。破財免災嗎。

16樓:失而復得真英雄

首先,樓主是個性情中人!難得,真的很難得!!

其次,無論是夫妻,亦或者是男女朋友,沒有感情都是最難熬的!

第三,其實兩個人相處更多的是習慣!有時候,最難割捨的,未必是感情,而是習慣!

第四,不走出來,終究耽誤的是兩個人的人生,樓主必須適時的當機立斷!

第五,樓主也可以考慮看看你們兩個人有沒有進一步的機會(比如變成真正的戀人或者結婚)!

第六,如果第五點不能實現,樓主就要從這份似是而非的感情中走出來!否則,對兩人都是傷害!!

最後,祝樓主天天開心,一切順利,全家安康!!!!

17樓:好好白羊

你讓我有些吃驚!

花錢的感情很難持久!果不其然。

你花了60萬能否要回來?估計很難!但是可以試試吧。

只有兩種辦法,一是私下協商,看對方是否乾脆,是否願意償還,是否有能力償還。二,協商不成,只有通過有關部門來協助解決,這種情況需要你拿出詳實證據,比如轉賬或票據等,這些證據還需被有關部門證明才能解決。如果屬於戀愛期間贈與累的是很難得到返還支援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跟他談戀愛就給他花了60萬。這60萬是咋花的呀?給他買什麼值錢的東西啦?

你給他花了60萬有借據嗎?如果有借據的話能要回來,如果沒有結局的話就要不回來了。你們現在是要分開吧,你給她花的錢是可以要回來一部分的,這裡有很多涉及法律的問題,總之你是能拿回一部分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和女朋友談戀愛花錢,是你願意給她花的對嗎,有好和你借的嗎,如果是借的她必須還,不是借的話那就不一定還了,就看女朋友心情了,如果女朋友有錢能還你點,如果沒錢你往回要女朋友不也沒有嗎?我覺得即然給女朋友花了就花了,在往回要也不一定要回來了,弄的兩個都沒了心情,現在分手了,不要計較太多,萬一有在回頭的機會,你這麼一要錢那真的一點機會都沒了,不要弄的錢沒要回來,感情還沒了,我覺得不值,你說是不是

20樓:匿名使用者

你真是有錢人,你跟你女朋友談戀愛期間花了60萬人民幣。 你提的問題,這花的60萬人民幣能否要回來?我想問的是,你和女朋友的分手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分手是誰提出來的,你花在女朋友60萬塊錢,主要是花了錢幹什麼用了?

搞清楚這幾個問題以後,我們一個一個的來梳理。如果是你提出來的分手,那你的錢就打水漂了。如果是你女朋友提出來和你分手,她提出來和你分手的原因是什麼?

是因為她不喜歡你了,那你就要跟她理論一下。算算化在她身上的60萬塊人民幣。給她買的穿戴在身上的金銀和一些品牌的包包及衣服。

當然嘍,你女朋友自己如果不承認,你就得藉助法律的手段,對法律重在有證據。

21樓:匿名使用者

談戀愛就花了六十萬,這說明你太有錢了也是真捨得為她付出。在這裡我好羨慕你的女朋友。但是現在為什麼又想要回來了呢。

這六十萬如果是像你借的有借條或憑證什麼的有可能要回來,如果是給她買禮物或是吃喝玩樂那就別想要了。

22樓:高低槓

給她花了還是你們共同花的?有些開支和消費是要有證據的,沒有證據的話是要不回來的,除非你能證明對方是詐騙。一般情況下,談戀愛時就花了這麼多錢是不多見的,你也是真捨得花錢,希望你以後要有節約意識。

現在你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去解決:雙方父母在一起協商;請對方能幫你說話的貴人去做工作;到法院去起訴(當然要提供花費證據)。希望對你有幫助。

23樓:匿名使用者

跟女朋友相處期間。男人花點兒錢是應該的。但要看花多少錢?

你說你給女朋友花了60萬女朋友能承認嗎?你想要回來看看從哪方面入手?在你和你女朋友相處階段。

你好好的捋順一下。除了你們的旅遊,購物,吃飯。你是要不回來的?

如果是購置房產購買車輛,你可以通過法律程式可以能要回來。其他的可能是不可以的。

24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事情都是你

情我願的,你們談戀愛的時候,都是你自己為了追求女方從而導致花銷過大,現在分手了又想著把花費的錢從女朋友手裡要回來,我想一般只要有些理智的人,大多都不會去要吧,因為那樣真的很沒品,所以關鍵還是要選對人,不要盲目的覺得戀愛就是用錢砸,雖然不知道你們分手是誰的緣故,花銷的錢財,如果運氣好,女方不缺錢,或許能要一些吧,但是估計也不可能了,不過大多都不會選擇去要,記住教訓,以後戀愛用心一些吧。

戀愛期間轉賬的錢,分手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要回來嗎 15

25樓:匿名使用者

戀愛期間轉賬的錢,屬於自願贈與的,對方有權不予退還。

贈與人的任意撤銷權是在贈與合同成立後,贈與物交付之前,贈與人得基於自己的意思表示撤銷贈與的權利,但已經贈與的費特殊情況不得撤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26樓:洪荒少女

我就搞笑了,談戀愛你情我願,現在問人家要錢,無恥。

2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就是你自己的不對了,承受不了她的消費,就不應該和她有更深入的交往,打腫臉,充胖子?遲早要出問題的,現在消費透支了,又各種要回來?

28樓:匿名使用者

我想知道樓下你要回了這個錢了嗎?是打官司呢還是報警呢

29樓:

兩人沒有領證結婚,是沒有法律保護的,而且她沒有把刀夾在你脖子上強迫,不是欺騙罪,看清了拜金女就好了,人嘛總能碰到過這樣的,

30樓:狂奔的小姨子

可通過法律途徑追討欠款,首先要有證據證明欠款事實,借條、欠條、錄音錄

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書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訴要求還款並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詢其名下有無房產、車輛、存款並進行查封、凍結以便執行。第四,如還款期限屆滿兩年,且期間追要過,需找證據證明,否則超出訴訟時效。第五,如存在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經擔保人立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償還欠款。

望採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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