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怎麼索賠,輕傷怎麼索賠

2021-06-12 12:12:51 字數 3854 閱讀 4973

1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進行賠償,其數額按照實際支出計算,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

希望採納

2樓:機蘊藉

答: 根據法律規定,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賠償受害人的經濟損失。賠償範圍為醫療**費用、受害人的誤工損失、住院伙食補助費,如構成傷殘等級的,還應賠償殘疾者生活補助費。

賠償的具體數額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並未限定最高幅度。具體如下:

民事糾紛造成輕傷害的具體賠償標準是什麼?

在輕傷害案件中,公安機關對傷害賠償的標準並沒有具體規定,但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執行,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對於醫療費的問題,該解釋第十九條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對於誤工費的問題,解釋第二十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對於護理費的問題,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對於交通費的問題,解釋第二十二條規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對於住院伙食補助費的問題,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對於營養費的問題,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對於殘疾賠償金的問題,解釋第二十五條規定,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案例:謝某是執行公務的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因雙方發生交通事故導致相互撕打所致,謝某違法行使職權造成的侵權後果。

評析:很顯然,在這起事件當中,謝某的行為純屬個人行為,而不是職務行為。所謂職務行為,必須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國家機關的名義,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國家管理權力的行為。

否則均屬個人行為。對於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所進行的職務行為,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理由很簡單,因為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進行個人行為的目的是出於自身利益的需要,行為所獲得的權益也歸個人享有而非由國家享有,與此相適應,個人行為所產生的消極後果,更應由個人承擔。

對此,國家賠償法第5條明確規定,對於行政機關工作人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3樓:

讓你的朋友直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就可以了,刑事和民事一起審理,方便

被人打成輕傷該如何要求賠償?

4樓:波慨

把故意把他人打成輕傷,適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你與直接打人者同案,也這個水平吧。上下差不了多少的。

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等

5樓:嶽寄竹端璧

你好。賠多少合適這要看對方的為你造成的人身傷害醫療花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你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你實際花去醫療費、住宿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費、營養費以及護理費等。

具體法律依據的話建議你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24條的規定。因為是在派出所主持下雙方進行調節,最終你覺得能夠接受那就可以。

6樓:

如果是堅定為輕傷,可以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責任,配行的費用包括醫療費、住院費、交通費等

7樓:冒樹花邗媚

輕傷調解沒有個標準,只要雙方都覺得合適,可以接受就行。

一般來說賠償包括醫藥費,誤工補貼費,交通費,以及一定的營養費,派出所有經驗,都知道。你現在所花的錢都有單據,可以作為憑證,但後續還需要花的錢沒有個概念,你自己提個數目,對方覺得可以就行。

另外,如果在糾紛中你也有過錯,則需要減少對方的賠償,否則雙方談不來,調解肯定不成功,那就白忙活了,雖然對方會被處理,但賠償的錢你也得不到,這對雙方來說都不合算。

8樓:尉懷雨仝丁

是故意傷害行為。如果傷害結果是輕傷,就構成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罪,有公安部門偵破、檢察院批捕起訴,法院判決追究刑事責任,作為受害人,你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民事賠償。

如果公安部門不積極辦案,你可以向他的上級反映情況或向檢察院反映催辦。

9樓:仴芐嗹澕

要是我。。趁黑燈瞎火的時候麻袋一套牆角打一頓了先!!

10樓:戰神愛好者

可追究精神損失費,醫療費,要保持傷痛痕跡

11樓:匿名使用者

1、合理的醫療費

2、住院伙食補貼,不知道你是**的,江蘇是18元/日3、住院期間護理費

4、誤工費

5、門診複查的交通費

上述費用如果打官司,法院都會支援

至於營養費,需要司法鑑定的支援(鑑於你的傷情,很難鑑定得出來);

傷殘補助等基本無望,因為以你描述的傷情,基本不可能評上殘;

後續**費,法院基本不會支援,只能等實際發生了再主張。

12樓:困在**

看你怎麼辦

要是你想要錢 就去做法鑑

輕傷怎麼判刑,輕傷怎麼判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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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輕傷的賠償方法為 1 醫療費,醫藥 費的賠償,一般應以所在地 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 費 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 處方認定。必要時,可以委託法醫予以鑑定。2 誤工費,受害人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 恢復狀況並參照法醫鑑定或者 醫院出具的證明等認定。3 伙食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國家機關一般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