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子女結婚可以擺酒席嗎,黨員幹部子女婚宴有什麼規定

2021-05-18 19:43:44 字數 1886 閱讀 7736

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呀,只不過對於酒席的桌數有限制而已,我們這邊是不能超過30桌,每桌不超過10人

2樓:才傑弟

應該可以呀,如果因為一個職位就不能和親朋好友有物質的交往,那也太不近人情了吧?

純屬個人觀點

黨員幹部子女婚宴有什麼規定?

3樓:匿名使用者

一、嚴禁領導幹部大操大辦子女婚宴,是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的重點之一。各級領導幹部要進一步提高對婚宴簡辦、移風易俗重要性的認識,增強自律意識,帶頭倡導文明、節儉新風尚,帶頭反對大擺宴席,樹立領導幹部良好形象。

二、參加婚宴的人員一般控制在親屬範圍內。嚴禁邀請本人所在單位或下屬單位幹部職工以及與本人行使職權有關的單位、企業或個人。

三、嚴禁藉機斂財,不準接受與執行公務有關的單位或個人禮品、禮金。

四、不準使用公務車輛操辦子女婚宴。

五、認真執行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各部門、單位黨政正職領導幹部操辦子女婚宴的,應提前7日分別向市紀委和市委組織部報告。報告需如實說明:

1、舉辦婚宴的時間、地點。

2、擬邀請參加婚宴的總人數。

3、擬邀請參加婚宴的親屬範圍內的鎮和部門(單位)黨政正職,並需註明為何種親屬關係。

各部門、單位黨政正職以外的領導班子成員操辦子女婚宴的,向本部門、單位黨組織報告備查,報告內容參照上述規定。

六、對在操辦子女婚宴中違反本通知規定的,依據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

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中共**印發《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裡有規定。

具體規定如下: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八十五條 黨員幹部必須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清正廉潔,反對任何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行為。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收受對方財物,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八十六條 相互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對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搞權權交易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八十七條 縱容、默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係人利用黨員幹部本人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黨員幹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不實際工作而獲取薪酬或者雖實際工作但領取明顯超出同職級標準薪酬,黨員幹部知情未予糾正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第八十八條 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和有價**、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收受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第八十九條 向從事公務的人員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和有價**、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擴充套件資料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九十一條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藉機斂財或者有其他侵犯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行為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第九十二條 接受、提供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或者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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