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法屬於法律還是行政法規,建築法屬於行政法還是經濟法

2021-03-03 20:30:24 字數 2931 閱讀 9673

1樓:達州律師劉江

《中華人民共來和國自建築法》經2023年11月1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通過;根據2023年4月22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決定》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分總則、建築許可、建築工程發包與承包、建築工程監理、建築安全生產管理、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法律責任、附則8章85條,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屬於全國人大頒佈制定,因此屬於法律,不屬於法規。

2樓:鐵皮石斛啊

屬於法律,「」法「」開頭的是法律

「」條例「」開頭是行政法規

3樓:實心果老頭兒

法律是一個法制框架,它涵蓋的範圍很廣,而法規僅僅法律框架內的某些細化條款而已,它們之間既不矛盾更沒有衝突...

2023年二級建造師法律法規中建築法到底屬於什麼法律部門?有的說是經濟法但是2023年書中寫的是行政法?

4樓:夜宿寒林

《建築法》屬於行政法律部門。

我國建築法第一條規定:「為了加強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內理,維護容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建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促進建築業健康發展,制定本法。」可見,頒佈建築法主要是為了加強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建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其行政色彩較濃。

當然,建築法中有對建築合同雙方權利義務的規定,也對社會經濟秩序有一定的規制維護,涉及一些刑事條款,規定了訴訟上的一些環節。但其主要立法目的在於行政管理,因此,《建築法》應當屬於行政這一法律部門。

5樓:匿名使用者

建築法是行政法規範疇的。

6樓:匿名使用者

一看就是沒有聽課件自己琢磨的,站在考試的角度,如果書是錯的,考試的時候也要按書上的內容答,建議你買相關課件聽聽吧!!

建築法屬於行政法還是經濟法

7樓:守株待兔

建築法屬於經

濟法。所謂行政法,是指行政主體在行使行政職權和回接受行政法制監督過程中而答與行政相對人、行政法制監督主體之間發生的各種關係,以及行政主體內部發生的各種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它由規範行政主體和行政權設定的行政組織法、規範行政權行使的行政行為法、規範行政權執行程式的行政程式法、規範行政權監督的行政監督法和行政救濟法等部分組成。

其重心是控制和規範行政權,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經濟法是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關係進行整體、系統、全面、綜合調整的一個法律部門。在現階段,它主要調整社會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以各類組織為基本主體所參加的經濟管理關係和一定範圍的經營協調關係。要從以下三點把握這個概念:

(一)經濟法是經濟法律規範的總稱 (二)經濟法是調整經濟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三)經濟法調整的是一定範圍的經濟關係。

8樓:匿名使用者

《建築法》屬於行政法部門,應該是行政法吧。

有不懂的法律和困難,可以到律伴找律師問問,並尋求法律幫助的呀

下列法律中,屬於行政法的是(?)b、《建築法》d、《治安管理處罰法》

9樓:於林之下

經濟法。行政法是純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而經濟法是囊括經濟建設各領域的規範經濟建設並帶有行政管理性質的法律。

10樓:賽孝六婷

其實在讀書的時候老師講的建築法屬於經濟法,可是建造師用書,又歸為了行政法。。。糾結。。。

《建築法》範圍是建築工程還是建設工程??

11樓:春風化雨時

《建築法》範圍是建設工程。

現行《建築法》於2023年11月1日頒佈,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法第2條第1款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築活動,實施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建築法》的規定。第2款對第1款中所指稱的「建築活動」進行了立法解釋。

即,本法所稱建築活動,是指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裝置的安裝活動。根據《建築法》本條關於調整適用範圍的立法規定,實務界一般認為《建築法》主要是對建築工程(主要是房建工程)的建築活動進行調整,從法律的名稱、使用的術語和涉及的主要內容方面來看,《建築法》主要體現在對「建築工程」而不是「建設工程」進行規制。而根據工程行業慣例中所涉及的「建築工程」和「建設工程」來看,兩者是有一定區別的工程術語,在法律含義上也有不同,前者的內涵和外延要小於後者,後者包括了除建築工程外的專業工程。

該法的名稱為《建築法》而不是《建設法》容易產生分歧,所以有實務界人士建議將法律名稱改為「建設法」。筆者注意到最高法院法院法官馮小光在作關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法律講解中,也提到了「建設法」的概念。

《建築法》頒佈施行前後,國家出臺了一系列配套的行政法規、司法解釋、部門規章以及工程建設規範性法律政策檔案。《建築法》與這些規範性法律政策檔案的配套實施,呈現出以《建築法》為「天子」、兩個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為「重臣」,眾多部門規章「群雄並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這一司法解釋「挾天子以令諸侯」的格局,構成了我國現行建設工程法律調整體系。

12樓:匿名使用者

1、建築工程屬於建設工程中的一類。建設工程定義較大,最新的一級建造師的考試教材中將建設工程分為10大類,其中就有建築工程,是將原「房屋建築、裝飾裝修」合併為「建築工程」。

2、市政工程當然屬《建築法》涵蓋的範圍之內,因為不論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都屬於《建築法》所管轄的範圍,《建築法》是建築領域的第一**,適用於任何工程建設。

13樓:前沿戰線

建築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築活動,實施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法。

第二條1點:本法所稱建築活動,是指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裝置的安裝活動。

14樓:匿名使用者

是建築工程,建設工程範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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