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冥夜め矜夜
1、城鎮退役士兵安置 根據《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規定,城鎮退役士兵按照「從**來、回**去」的原則,由原徵集的縣人民**安排工作。退出現役的義務兵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應予以接收: ⑴服現役期滿的; ⑵服現役期未滿,因下列原因之一,經部隊師(旅)級以上機關批准提前退出現役的:
① 因戰、因公負傷致殘,不適宜繼續服役的; ②因病致殘或患病基本**,經駐軍師以上醫院證明,不宜繼續服現役的及經連續**半年未愈的精神病患者; ③部隊編制員額縮減,需要退出現役的; ④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經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市轄區)民政部門證明,經軍隊團以上機關批准,需要退出現役的; ⑤國家建設需要調出部隊的; ⑥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服現役的。 城鎮退役士兵大體分為三種:入伍時原系待業青年;入伍時原系在職職工;入伍時原系在校學生。
對三種情況的退伍義務兵分別採取不同的安置政策。 ⑴「歸口安置」政策。即退伍義務兵原是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正式職工的,退伍後 原則上回原單位復工復職,原工作單位已撤消或合併的,由上一級機關或合併後的單位負責安置。
退伍義務兵原是學校未畢業的學生,退伍後要求繼續學習而本人又 符合學習條件的,在年齡上可適當放寬,原學校應在他們退伍後的下一學期准予復學。如果原學校已撤銷、合併或者由於其它原因在原學校復學確有困難,可以由本 人或者學校申請,縣、市以上教育部門另行安排他們到相應的學校學習。 ⑵按系統分配任務,指令性計劃安置政策。
原徵集地人民**在安置城鎮退伍義務兵時,對於入伍前沒有參加工作的退伍義務兵,採取**向各行業系統合理分配退伍軍人安置任務,各行業系統所屬企事業單位必須無條件的承擔分配任務。 ⑶「區別對待」政策。根據魯政發〔1998〕73號檔案精神,對進**服役原是農業戶口的義務 兵,凡在部隊獲得「優秀士兵」稱號以上榮譽的,報市級以上安置部門批准後由當地**安排工作。
無正當理由,本人要求中途退伍的;被部隊開除軍籍或除名的; 在部隊或者退伍待分配期間犯有刑事罪(過失罪除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處罰的,退伍軍人安置機構不負責安排工作。 2、農村退役士兵安置 根據《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和新兵役法的規定,家居農村的退伍義務兵按照「從**來、回**去」的原則,由原徵集地的縣、市、區人民**接收安置,由鄉、鎮的人民**妥善安排他們的生產和生活。主要搞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做好開發和使用兩用人才的工作,扶持退伍軍人勤勞致富。積極創辦退伍軍人兩用人才服務機構,從思想、政策、物質上給予一定扶持。 (2)做好推薦錄用工作。
對在部隊表現突出、有一定專長的退伍兵,積極向所在有關部門推薦,各用人單位向農村招工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退伍軍人。 3、轉業士官安置 (1)退出現役的轉業士官,原則上回原籍安置,由徵集地的縣、市、直轄區的人民**安排工作。異地安置的須報請上一級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統籌安排。
退出現役的士官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應予以接收: ① 服現役滿本期規定的年限,未被批准繼續服現役的; ②軍隊編制員額縮減需退出現役的; ③國家建設需要調出部隊的; ④經駐軍醫院診斷本人健康狀況不適宜繼續服現役的; ⑤因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服現役末滿本期規定年限要求退出現役的,需有縣(市區)以人民**民政部門證明,經批准退出現役的。
希望採納
2樓:一機當千
1、退伍軍人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
財稅〔2005〕18號文規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26號)第一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93號)第三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隨軍家屬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84號)第二條、規定對從事個體經營的軍隊轉業幹部、城鎮退役士兵和隨軍家屬,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營業稅。個體經營是指僱工7人(含7人)以下的個體經營行為,軍隊轉業幹部、城鎮退役士兵、隨軍家屬從事個體經營凡僱工8人(含8人)以上的,無論其領取的營業執照是否註明為個體工商業戶,軍隊轉業幹部和隨軍家屬均按照新開辦的企業。
2、其他:
***頒佈的《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第12條規定:「義務兵入伍前原是學校(含中等專業學校和技術學校)未畢業的學生,退伍後要求繼續學習而本人又符合學習條件的,在年齡上可適當放寬,原學校應在他們退伍後的下一學期准予復學。如果原學校已經撤銷、合併或者由於其他原因在原學校復學確有困難,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學校申請縣、市以上教育部門另行安排他們到相應的學校學習。
」《徵兵工作條例》第25條規定:「依法可以緩徵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學校就學的學生,本人自願應徵並且符合條件的,可以批准服現役,原就讀學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保留其學籍,退伍後準其復學。」此外,一些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也有相應規定,如《天津市徵兵工作若干規定》第13條規定:
「正在全日制高等學校就學的學生,本人自願應徵並且符合條件的,經批准可以服現役。學生依照前款規定應徵服現役的,原就讀學校應當保留其學籍;退出現役後復學的,學校可以酌情減免學費;本人申請調整專業的,學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照顧,妥善解決。」
國家對退伍軍人有哪些優惠政策?
3樓:華律網
1、殘疾軍人、複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以及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享受醫療優惠待遇。2、殘疾軍人、複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承租、購買住房依照有關規定享受優先、優惠待遇。居住農村的撫卹優待物件住房有困難的,由地方人民**幫助解決。
4樓:通恨蕊稽晴
按目前的政策,退伍軍人在60歲以前沒有任何待遇,在60歲以上,如果沒有社保,可以按軍齡計算,每年軍齡每個月領取二十元補助。
5樓:匿名使用者
按現行政策,退伍軍人分非農和農村戶籍的區分:
1非農:可以就近安排到企事業單位從實專技工作,如果選擇不安排工作,那麼可以一次性補償退伍費用,這個就看你在**當兵和什麼軍銜了,**不一。
2 農村戶口,一般就是補償給你一部分錢作為退伍費用,每個月還有一定費用的退伍費,不過很少!
(一)對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咖、氧吧外)的,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從事開發荒山、荒地、荒灘、荒水的,從有收入年度開始,3年內免徵農業稅。對從事種植、養殖業的,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按照國家有關種植、養殖業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執行。
對從事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農牧保險和相關技術培訓業務以及家禽、牧畜、水生動物的繁殖和疾病防治業務的,按現行營業稅規定免徵營業稅。
(二)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報考**高等學校的,投檔總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以上的,投檔總分可增加20分;報考普通高等學校的,投檔總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投檔總分可增加20分;具有本科學歷報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予以複試或錄取。
(三)自謀職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包括建築業、娛樂業以及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咖、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門批准其經營之日起,憑《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3年內免交下列費用:①工商部門收取的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費(包括開業登記、變更登記)、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經濟合同示範文字工本費;②衛生部門收取的民辦醫療機構管理費;③勞動保障部門收取的勞動合同鑑證費;④省人民**及其財政、**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涉及個體經營的登記類和管理類收費專案;⑤其他有關登記類、管理類的收費專案。 (四)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經濟實體,經營資金不足時,可持《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
符合貸款條件的,商業銀行應優先予以信貸支援。
6樓:鐸宸懷採南
1、退伍軍人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財稅[2005]18號文規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26號)第一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93號)第三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隨軍家屬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84號)第二條、規定對從事個體經營的軍隊轉業幹部、城鎮退役士兵和隨軍家屬,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營業稅。個體經營是指僱工7人(含7人)以下的個體經營行為,軍隊轉業幹部、城鎮退役士兵、隨軍家屬從事個體經營凡僱工8人(含8人)以上的,無論其領取的營業執照是否註明為個體工商業戶,軍隊轉業幹部和隨軍家屬均按照新開辦的企業。
2、其他:***頒佈的《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第12條規定:「義務兵入伍前原是學校(含中等專業學校和技術學校)未畢業的學生,退伍後要求繼續學習而本人又符合學習條件的,在年齡上可適當放寬,原學校應在他們退伍後的下一學期准予復學。
如果原學校已經撤銷、合併或者由於其他原因在原學校復學確有困難,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學校申請縣、市以上教育部門另行安排他們到相應的學校學習。」《徵兵工作條例》第25條規定:「依法可以緩徵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學校就學的學生,本人自願應徵並且符合條件的,可以批准服現役,原就讀學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保留其學籍,退伍後準其復學。
」此外,一些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也有相應規定,如《天津市徵兵工作若干規定》第13條規定:「正在全日制高等學校就學的學生,本人自願應徵並且符合條件的,經批准可以服現役。學生依照前款規定應徵服現役的,原就讀學校應當保留其學籍;退出現役後復學的,學校可以酌情減免學費;本人申請調整專業的,學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照顧,妥善解決。
」《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暫行辦法》第17條規定:「退役士兵在校入伍未完成學業的,退役後可以回原學校復學。不要求復學的,按本辦法第14條的規定辦理。
復學的退役士兵,視為自謀職業,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
國家對退伍軍人的政策是什麼國家對今年退伍軍人有哪些政策
1 對城鎮非農復業戶口,符合制安置條件的退役士兵和轉業士官,實行 按系統分配,包乾安置 的指令性分配方法,在安置時,可雙向選擇,鼓勵安置物件自謀職業。2 對退伍軍人不服從或不接受安置及逾期半年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不負責對其進行安置。專案名稱 市直退役士兵安置 承辦依據 e69da5e887aa6261...
江蘇對退伍軍人有什麼優惠政策,國家對退伍軍人有什麼優惠政策?
按照民政部的部署,對1954年11月1日以後入伍 年齡在60週歲以上 含60週歲 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卹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自2016年1月1日起發給老年生活補助,標準按服役年限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月15元,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農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範圍是 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目前仍為農村戶籍 退役時落...
退伍軍人是否免稅,退伍軍人免稅政策
退伍軍人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財稅 2005 18號文規定對從事個體經營的軍隊轉業幹部 城鎮退役士兵和隨軍家屬,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營業稅 個體經營是指僱工7人 含7人 以下的個體經營行為,軍隊轉業幹部 城鎮退役士兵 隨軍家屬從事個體經營凡僱工8人 含8人 以上的,無論其領取的營業執照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