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東經淚
不可以,需要經法定程式解除婚姻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從**聽來的自動解除婚姻哦,就算是分居50年不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你們在法律上都還是夫妻哦。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夫妻提出離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這包含兩個必須要件:
1、因感情不和;2、分居滿兩年的。
夫妻分居有兩種型別:
第一種是因客觀原因造成的,如夫妻倆分別在兩個城市工作,沒有同居的條件,這種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時間滿兩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離婚的理由。
第二種是主觀原因造成的,如性格原因,夫妻感情不好而分居滿兩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離婚的理由。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兩年」時間的計算方式:
一、從提出離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認可的最後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計算,到提出離婚訴訟(向人民法院遞交訴訟狀)的當天止;
二、分居時間應連續計算。如果分居後又同居,應從同居後又分居的時間重新計算,前面的分居時間終止,也就是說,分居的時間應當連續計算,不應把前後幾次分居的時間累計計算。
3樓:匿名使用者
分居三年只是一個離婚條件,沒有自動解除婚姻,想離婚必須通過正當手續離婚才受到法律認可.
4樓:沉默的羔羊
不會吧,我只知道起訴離婚,法院受理算起,6個月之內不同居的就可以直接判離婚的
5樓:秋風無情
不可能自動解除。。。
我自己長得不是很帥,假如我娶了漂亮的老婆,我會不會變成武大郎
不會的,現在的時代觀和過去不同了。每個人的初戀,大都十分純情。跨過了初戀,愛情就生出了很多姿態。有人變得風流,見一個愛一個 有人冷漠,再不會拿出真心愛第二個人 不是每個人,都適合與你白頭到老。有的人,是拿來成長的 有的人,是拿來一起生活的 有的人,是拿來一輩子懷念的 誰是你拿來愛的人,你尋見了嗎?為...
我老婆和我分居快半年了。走的時候說要和我離婚。可我現在想離婚她不離怎麼辦。他還在想什麼
她在想什麼不重要,關鍵是你現在是離不離。如果你現在還在考慮她的想法那就說明你對她還有感情,對你們的婚姻還不願放棄。他可能去起訴你,在法庭上表現出你多愛她,就不會判離婚 湊合著過!為上面和下面多想想吧!你可以跟她聯絡,看看她的想法。因老婆對我死心我們分居快一年 她要和我離婚了怎麼辦,你先離開那個專銷的...
各位大神,我和我老婆七年的感情了,我老婆前段時間出軌了,然後被我發現了,我帶她找了那個男的,我找她
我不信你沒有揹著老婆 她出軌了,還不理你,也不道歉,難道理所當然嗎?還需要你道歉?你錯了?搞的像你出軌一樣,我去。首先你得搞清楚是她的錯,讓她意識到錯,其次你是原諒她還是不原諒,原諒的話就讓她一輩子內疚,不原諒的話按法律你很有優勢,但是你們得先考慮孩子的情感 問 bai各位大神,我和我老婆七du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