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警察抓的腳犯罪嫌疑人,是不是有罪要檢察院起訴,法院判決.你說的只是一個一般的常識性概念,告訴小孩子也未嘗不可
2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這個問題,是現在正在討論的問題。
普遍意義上講的話,應該沒錯,畢竟抓錯的,或者其他的一些問題,倒是少數,一般情況下,還是抓的犯罪的人。但是犯罪的人到底是不是壞人呢?人都有好的壞的一面,不能從一個方面看這個問題咯。
所以如果是摳字眼的話,那其實不能算對。被抓起來的應該稱為犯罪嫌疑人。只是有犯罪的嫌疑,而不是構成犯罪事實的。
哪怕,抓的是罪犯,也有是冤案的可能啊,所以,普遍來說,這個說法沒錯。給未成年人灌輸這個思想,是樹立正確的觀念,而不是對其進行摳字眼,觀念正確了以後,等他長大自行評判。相信警察也好,不行也好,大了都會有自己的思想。
說的有點亂,但是意思還是好懂得
3樓:小心小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六條的規定,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五、管理****、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六、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八、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九、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十、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十一、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資訊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其實就是承擔特定職責的國家公共事務管理人員,和**的**、法官等等一樣,只是工作分工不同而已,一點不太成熟的看法,不知道會不會有用。
4樓:蠶她爸
不是!警察抓的就是壞人!
首先搞清楚「抓」
的概念,所謂抓是指警察要帶的人本身具有犯罪嫌疑,平時叫回去問話的不叫「抓」,是傳喚。
其次,「壞人」的概念,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壞人就是幹壞事的人,法院判決無罪的不等於是「好人」!
5樓:匿名使用者
人生第一點觀點,不要闖灴燈違章逆行的現像,***發現了趕緊逃逸快速回家,不要外面逗留。
警察抓壞人到底是義務還是權利?
6樓:征戰天下家不還
不是!警察抓的就是壞人!首先搞清楚「抓」的概念,所謂抓是指警察要帶的人本身具有犯罪嫌疑,平時叫回去問話的不叫「抓」,是傳喚。
其次,「壞人」的概念,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壞人就是幹壞事的人,法院判決無罪的不等於是「好人」!
警察抓壞人為什麼要鳴警笛,警察抓壞人的時候為什麼要鳴警笛,那不把壞人都嚇跑了嗎,這則笑話的全文是?
那是一些導 抄演的傑作!現襲實中可不是這樣bai,除非己經du把你圍得水洩不通,zhi 靠不上去的dao 情況下,第二撥才鳴著笛震懾你。要想抓你,會不動聲色,當把情況摸清後,會突然出現在你面前。如果有一天你家裡突然進來倆警察,就別跳窗戶,屋前屋後早給你封了。在樓裡被堵,束手就擒吧!抓你之前,絕不會讓...
警察去抓壞人,為什麼要鳴笛,壞人聽到不是跑了嗎?悄悄的去,多好啊,神不知鬼不覺的
其實不是這樣的,因為都是有目的地地去抓人,在接近的時候是會把警笛關掉的,並不是一直開著,路面狀況不好所以鳴笛,是為了趕時間,防止壞人的逃跑。在路面暢通的時候,一樣可以是去抓人,一樣開得很快,但就可以不鳴笛,警笛是根據需要而由辦案人員看著辦的。或者說去之前壞人已經被抓了,警車去只是去押解,這樣就無所謂...
公安局的警察是抓壞人的,那有的壞人在家做壞事,在外面做好事,公安局的警察不知道怎麼辦
警察不知道,當然就不會去查,壞人就得不到處罰了。如果你知道這樣的事,應該向公安局報案,警察就會去查了。檢舉違法犯罪行為是每個公民的義務!警察的職責就是抓壞人。那麼他們都是好人嗎?誰告訴你他們的職責就是抓壞人的?他們抓的有的壞,有的不那麼壞,有的平白無故就蹲進去了。至於是不是好人,那就不一定了。沒有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