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觀測的允許範圍

2021-03-06 18:58:20 字數 5549 閱讀 7144

1樓:甜美志偉

教育工程的沉降觀測,若沉降速度小於0.01~0.04mm/d,是可以的,也可認為進入穩定階段,具體取值應根據各地區地基土的壓縮性確定。

沉降是否進入穩定階段,應由沉降量與時間關係曲線判定。對重點觀測和科研專案工程,若最後三個週期觀測中每週期的沉降量不大於2倍的測量中誤差,可認為已進入穩定階段。

沉降觀測的精度要求:

第一,往返較差、附和或環線閉合差:△h=∑a-∑b≤1.0,n表示測站數;

第二,前後視距≤30m;

第三,前後視距差≤1.0m;

第四,前後視距累積差≤3.0m;

第五,沉降觀測點相對於後視點的高差容差:≤1.0mm。

擴充套件資料:

地基變形計算的目的是為了保證建築物或構築物上部結構由於地基沉降而引起的變形不 出現妨礙正常使用的裂縫和破損,因此地基設計時在下列情況下除了按承載力進行計算外,尚應進行地基變形的計算。

1.對於重要的、有紀念性的大型建、構築物。

2.在生產工藝上、使用上對地基的沉降有特殊要求的建、構築物。

3.平面圖形複雜的建、構築物。

4.兩相鄰建築物在荷載和基礎形式上顯著不同時。

5.建、構築物由於地基變形產生的沉降會影響正常使用,得事先估算地基變形,以便設計 時採取提高建、構築物底層標高的措施者。

6.對於地基不均勻沉降較敏感的建、構築物。

7.在新建或原有建、構築物內大面積堆載或附近堆積重物、大量填土時。

8.在地基內有厚度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堆填時間在5年以內者。

9.軟弱地基上兩相鄰建築物距離較近,以致可能發生傾斜情況時。

在計算地基變形時,尚須考慮建築物的結構型別以及其他各種因素,並按以下特徵控制。

1.對於磚石結構應由區域性傾斜比控制。

2.框架結構和單層排架結構應由相鄰柱基的沉降差控制。

3.在地基比較均勻時,單層排架和多層框架結構柱基的最終沉降量在允許沉降量範圍之 內,可不驗算相鄰柱基沉降差。

4.在地基比較均勻且無相鄰荷載影響時,高聳構築物的最終沉降量在允許沉降量範圍 內,可不驗算傾斜值。

5.在必要情況下,需要分別預估房屋和構築物在施工期間和使用期間的地基變形值,以 便預留房屋或構築物之間的淨空,考慮連線方法和施工順序。此時,一般房屋的最終沉降量,在 施工期間:

(1)對於砂土可認為已完成100%;

(2)對於低壓縮性粘土可認為已完成50%~80%;

(3)對於中壓縮性粘性土可認為已完成20%~50%;

(4)對於高壓縮粘性土可認為已完成5%~20%

2樓:橋樑abc也懂生活

一,沉降觀測的允許範圍:

根據建築物的特性和建設、設計單位的要求選擇沉降觀測精度的等級。在沒有特別要求的情況下,左一般性的高層建構築物施工過程中,採用二等水準測量的觀測方法就能滿足沉降觀測的要求。各項觀測指標要求如下:

第一,往返較差、附和或環線閉合差:△h=∑a-∑b≤1.0,n表示測站數;

第二,前後視距≤30m;

第三,前後視距差≤1.0m;

第四,前後視距累積差≤3.0m;

第五,沉降觀測點相對於後視點的高差容差:≤1.0mm。

3樓:匿名使用者

一、沉降觀測的實施

(一)工作基點和觀測點標誌的佈設

工作基點(以下簡稱基點)是沉降觀測的基準點,應根據工程的沉降施測方案和佈網原則的要求建立,而沉降施測方案應根據工程的佈局特點、現場的環境條件制訂。依據工作經驗,一般高層建築物周圍要佈設三個基點,且與建築物相距50m至100m間的範圍為宜。基點可利用已有的、穩定性好的埋石點和牆腳水準點,也可以在該區域內基礎穩定、修建時間長的建築物上設定牆腳水準點。

若區域內不具備上述條件,則可按相應要求,選在隱蔽性好且通視良好、確保安全的地方埋設基點。所佈設的基點,在未確定其穩定性前,嚴禁使用。因此,每次都要測定基點間的高差,以判定它們之間是否相對穩定,並且基點要定期與遠離建築物的高等級水準點聯測,以檢核其本身的穩定性。

沉降觀測點應依據建築物的形狀、結構、地質條件、樁形等因素綜合考慮,佈設在最能敏感反映建築物沉降變化的地點。一般佈設在建築物四角、差異沉降量大的位置、地質條件有明顯不同的區段以及沉降裂縫的兩側。埋設時注意觀測點與建築物的聯結要牢靠,使得觀測點的變化能真正反映建築物的變化情況。

並根據建築物的平面設計圖紙繪製沉降觀測點布點圖,以確定沉降觀測點的位置。在工作點與沉降觀測點之間要建立固定的觀測路線,並在架設儀器站點與轉點處做好標記樁,保證各次觀測均沿統一路線。

(二)沉降觀測的週期及施測過程

沉降觀測的週期應能反映出建築物的沉降變形規律,建(構)築物的沉降觀測對時間有嚴格的限制條件,特別是首次觀測必須按時進行,否則沉降觀測得不到原始資料,從而使整個觀測得不到完整的觀測結果。其他各階段的複測,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必須定時進行,不得漏測或補測,只有這樣,才能得到準確的沉降情況或規律。一般認為建築在砂類土層上的建築物,其沉降在施工期間已大部分完成,而建築在粘土類土層上的建築物,其沉降在施工期間只是整個沉降量的一部分,因而,沉降週期是變化的。

根據工作經驗,在施工階段,觀測的頻率要大些,一般按3天、7天、15天確定觀測週期,或按層數、荷載的增加確定觀測週期,觀測週期具體應視施工過程中地基與加荷而定。如暫時停工時,在停工時和重新開工時均應各觀測一次,以便檢驗停工期間建築物沉降變化情況,為重新開工後沉降觀測的方式、次數是否應調整作判斷依據。在竣工後,觀測的頻率可以少些,視地基土型別和沉降速度的大小而定,一般有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半年與一年等不同週期。

沉降是否進入穩定階段,應由沉降量與時間關係曲線判定。對重點觀測和科研專案工程,若最後三個週期觀測中每週期的沉降量不大於2倍的測量中誤差,可認為已進入穩定階段。一般工程的沉降觀測,若沉降速度小於0.

01~0.04mm/d,可認為進入穩定階段,具體取值應根據各地區地基土的壓縮性確定。

根據編制的沉降施測方案及確定的觀測週期,首次觀測應在觀測點穩固後及時進行。一般高層建築物有一層或數層地下結構,首次觀測應自基礎開始,在基礎的縱橫軸線上(基礎局邊)按設計好的位置埋設沉降觀測點(臨時的),待臨時觀測點穩固好,方可進行首次觀測。首次觀測的沉降觀測點高程值是以後各次觀測用以比較的基礎,其精度要求非常高,施測時一般用n2級精密水準儀,並且要求每個觀測點首次高程應在同期觀測兩次,比較觀測結果,若同一觀測點間的高差不超過±0.

5mm時,我們即可認為首次觀測的資料是可靠的。隨著結構每升高一層,臨時觀測點移上一層並進行觀測,直到+0.00再按規定埋設永久觀測點(為便於觀測可將永久觀測點設於+500mm),然後每施工一層就複測一次,直至竣工。

在施工打樁、基坑開挖以及基礎完工後,上部不斷加層的階段進行沉降觀測時,必須記載每次觀測的施工進度、增加荷載量、倉庫進(出)貨噸位、建築物傾斜裂縫等各種影響沉降變化和異常的情況。每週觀測後,應及時對觀測資料進行整理,計算出觀測點的沉降量、沉降差以及本週期平均沉降量和沉降速度。若出現變化量異常時,應立即通知委託方,為其採取防患措施提供依據,同時適當增加觀測次數。

另者,不同週期的觀測應遵循「五定」原則。所謂「五定」,即通常所說的沉降觀測依據的基準點、基點和被觀測物上沉降觀測點,點位要穩定;所用儀器、裝置要穩定;觀測人員要穩定;觀測時的環境條件基本上要一致;觀測路線、鏡位、程式和方法要固定。以上措施在客觀上能保證儘量減少觀測誤差的主觀不確定性,使所測的結果具有統一的趨向性;能保證各次複測結果與首次觀測結果的可比性一致,使所觀測的沉降量更真實。

二、沉降觀測的精度要求

根據建築物的特性和建設、設計單位的要求選擇沉降觀測精度的等級。在沒有特別要求的情況下,左一般性的高層建構築物施工過程中,採用二等水準測量的觀測方法就能滿足沉降觀測的要求。各項觀測指標要求如下:

第一,往返較差、附和或環線閉合差:△h=∑a-∑b≤1.0,n表示測站數;

第二,前後視距≤30m;

第三,前後視距差≤1.0m;

第四,前後視距累積差≤3.0m;

第五,沉降觀測點相對於後視點的高差容差:≤1.0mm。

三、工程例項

下面結合工程例項介紹建築物沉降觀測的實施:

某兩幢長分別為24米、寬12米直線連線的連體框架結構的9層建築物(沒有地下層),該建築物的南面是街道,樁柱離路沿9米,其餘三側均是舊建築物,且與該建築物相距10米左右,該建築物的地基為砂土和中低壓縮性粘土。為保證該建築物在施工、使用和執行中的安全,以及為建築物的設計、施工、管理提供可靠的資料,對該建築物的穩定性進行沉降觀測。

根據建築物沉降觀測的技術要求,並結合場地的特點,在該建築的公路對面,距離該建築物80米左右的三座修建5年以上的建築物牆腳上,佈設了3個通視良好的牆腳水準點,作為該建築物沉降觀測的基點,並依據水準測量的規範要求與遠離該項建築物的二等水準點進行聯測,以確保工作基準點的穩定性和精度要求。在該建築物的四角、沉降裂縫的兩側以及每隔三個樁柱處共埋設12個固定觀測點。

本沉降觀測遵循「五定」原則,採用ni007自動水平儀配合2米因瓦尺進行二級觀測。

對於二級而言,絕對沉降的觀測中誤差,可按低、中、高壓縮性地基土的類別,分別選±0.5mm、±1.0mm、±2.

5mm。差異沉降觀測中誤差,應小於允許變形值的1/10~1/20,即差異沉降觀測精度應根據建築物的允許沉降值來決定。建築物沉降觀測變形的允許值如表1:

表1 注:表1中l為兩相鄰柱基中心間距。

即該建築物兩沉降點距離l=12m,按變形允許值s=0.002×12/20=1.2mm,沉降量觀測允許中誤差m中=1.2×1/2=0.6mm。

將觀測結果整理如表2:

在整個觀測過程中,建築物沉降量、差異沉降量較小,最後一次沉降速率為0.02mm/d°,沉降速率值小於規範規定的穩定階段標準,因此,認為該建築物的沉降進入穩定階段。

為確保沉降觀測的精度,對二級沉降觀測的一些限差要求應作適當的提高,具體如下:

第一,基、輔分劃讀數差為±0.3mm;

第二,基、輔分劃所測高差之差為±0.4mm;

第三,附合或環閉合差為±0.5mm,n為測站數。

經多年的實踐,上述指標是可以滿足的。

四、幾點體會

第一,在施工期間沉降觀測次數安排不合理,會導致觀測成果不能準確反映沉降曲線的細部變化,因此,施工期間較大荷重增加前後,如基礎澆築、回填土、安裝柱子、結構每完成i層、裝置安裝、裝置運轉、工業爐砌築期間、煙囪每增加15m左右等,均應進行觀測;當基礎附近地面荷重突然增加,周圍大量積水及暴雨後,周圍大量挖土方等,均應進行觀測。

第二,由於現行規範對施工單位施工過程的沉降觀測要求不明朗,這對施工單位在建築物沉降觀測精度選擇隨意性較大,但是精度的高低直接關係到沉降觀測成敗。對沉降觀測精度選擇要以既能適合工程特性的需要,又不造成無謂的浪費為原則。本人認為一般高層及重要的建(構)築物在首次觀測過程中,適用精密儀器的裝置(高階水準儀、銦合金尺等),在±0.00以上部分按二等以上水準測量方法,採用放大率倍數較大的s2或s3水準儀進行觀測,也可以測出較理想的結果。

第三,在沉降觀測過程中,當沉降量與時間關係曲線不是單邊下行光滑曲線,而是起伏狀現象時,這就要分析原因,進行修正。如果第二次觀測出現回升,而以後各次觀測又逐漸下降,可能是首次觀測精度過低,若回升超過5mm時,第一次觀測作廢,若回升在5mm內,應將第二次與第一次的標高調整一致;如果曲線在某點突然回升,可能是觀測點被碰動所致,因此,取相鄰另一觀測點的相同期間沉降量作為被碰觀測點之沉降量;如果曲線自某點起漸漸回升,一般是基點下沉所致,因此,必須通過與高階水準點符合測量,確定基點的下沉量。下面是規範 http:

建築沉降觀測需要有資質嗎,主體沉降觀測是否一定需要有資質的測繪單位來做?

不需要,有施工員的觀測記錄就行.要出報告,要蓋章,肯定得有 主體沉降觀測是否一定需要有資質的測繪單位來做?還有就是最後驗收的時候監理單位和相關部門是不是需要沉降報告這一項,如果需要就必須是第三方有資質的單位做的 才會被承認 一般大型的,或高層的沉降都是要求有測繪資質的第三方進行監測的。一般來說,施工...

沉降觀測測量步驟

1 設定水準基點和觀測點 基點設定以保證其穩定可靠為原則,宜設定在基岩上,或設定在壓縮性較低的土層上。水準基點的位置,宜靠近觀測物件,但必須在建築物所產生的壓力影響範圍外。觀測點的佈置,應能全面反映建築的變形並結合地質情況確定,數量不宜少於6個點。2 進行首次觀測 一般高層建築物有一層或數層地下結構...

請問 選擇用於建築物沉降觀測的水準點佈設位置時,應考慮那些因

建築物沉降觀測的水準點包括高程基準點和工作基點,其位置的選版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權1 高程基準點和工作基點應避開交通幹道主路 地下管線 倉庫堆疊 水源地 河岸 鬆軟填土 滑坡地段 機器振動區以及其他可能使標石 標誌易遭腐蝕和破壞的地方 2 高程基準點應選設在變形影響範圍以外且穩定 易於長期儲存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