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了多久,失業保險就能領多久麼

2021-03-07 13:33:14 字數 1263 閱讀 7515

1樓:中國法制出版社

張某是當地一家造紙廠的員工,2023年6月,該企業因生產效益不好宣告破產,剛剛工作不到五年的張某也因此下崗失業。在當地勞動就業部門的幫助下,2023年3月,張某找到了一份新工作,可是僅過了半年多,張某就因為無法適應崗位技術要求而被新公司辭退。在家待了一段時間後,張某到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諮詢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事情。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人員告訴張某,由於其已經領取了六個月的失業保險金,他最多還可以再領取六個月。張某不理解,他認為自己已經工作了五年多,也繳納了保險費,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可以領取十八個月的失業保險金,可為什麼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人員卻說自己只能申領一年的失業保險金呢?

張某確實只能申領一年的失業保險金。雖然張某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已滿五年,但是由於張某是在工作不足五年時失業,後來又再次參加工作的,因此,其重新就業後的保險費繳納時間是應當重新計算的。我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因此,本案中張某事實上並不符合領取十八個月失業保險金的相關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說法是正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法律條款不但有原則性規定,還有一些例外規定和特別規定,因此,適用法律的時候還需要全面瞭解相關規定。

2樓:二姐聊保險

繳納失業保險金需超過一年才能辦理領取失業金。若累計滿1年不滿2年,領取期限為3個月;累計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個月。累計繳納滿1年不滿5年,期限為12個月;累計滿5年不滿10年的,期限為18個月;累計繳納10年以上的,期限為24個月。

3樓:陽光保險

不是的。

失業人員在失業前,單位與本人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而不滿5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而不滿10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失業了可以領失業金嗎,我失業了,就能領到失業金嗎?

法律分析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金需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 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以上 2 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3 已按規定辦理失業和求職登記。滿足條件以後,失業人員可以攜帶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戶口本 居住證 原件及影印件 本人 就業失業登記表 就業失業證申領表 ...

蘇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蘇州怎麼領失業保險

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已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蘇州失業金辦理 用人單位辦妥退工手續後,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攜帶 蘇州市失業人員享受失...

領了失業金還能補繳養老保險嗎,領取失業金期間,可以繳納養老保險嗎

按照現行社會保險 失業保險規定實施辦法規定,領取失業金期間的社會保險是不能補繳的,單位和個人都不能補繳。單位不給繳納失業保險領失業金領取的話社保沒有比對發現不了,但是建議不要領取失業金了,如果在單位發生工傷的話你就找不到地方說理了,而且失業金是可以累積的,你這次沒領可以留著以後領的,不要因小失大。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