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是真的 但是比假唱效果就差太多了 特別是港臺的歌手的國語發音不標準
2樓:匿名使用者
據廣電總局2日通報,廣電總局在一次關於「研究部署2023年**電視臺春節聯歡晚會」的會議中,指出了2023年春晚的幾個重大主題,要求弘揚抗震救災、奧運、神
七、改革開放三十週年等重大主題精神,加強語言類節目和歌舞類節目的創新創優,同時要嚴格執行法規,杜絕假唱。
讀罷這則新聞,承認孤陋寡聞,因為想不起來是哪一項國家管理法規的哪一條款,禁止假唱的,所以也就不明白,廣電總局究竟要**電視臺嚴格執行哪一項法規,並以此「杜絕假唱」?按照我的傻冒想法,如果既定節目清單有某個大腕上場,聽眾們衝著該大腕下單買票,來聽大腕真唱。而世事難料,萬一那天大腕感冒了,嗓子喊不出來了,按照常規該怎麼辦呢?
演唱會延期?如果聽眾中有很多遠道而來者,不在乎真唱,只要一睹真人風采,不同意延期演出,那麼能否假唱?如果演唱者和聽眾,在特定情境下,雙方都願意接受假唱,那麼是否可以假唱?
為什麼不能假唱?
回憶多少年來的多少次假唱事件,就我看來,關鍵問題似乎不是有沒有假唱,而是有沒有把「假唱」的「真事實」告訴聽眾?掏腰包買單的聽眾就是精神產品消費者,使用消費者權益保**,消費者有權利知道售賣的產品是不是假冒偽劣產品?作為買單聽唱的聽眾有權利知道所聽的演唱是真唱還是假唱?
真唱就是真唱,假唱就是假唱。為了使用的安全起見,物質商品,依法一般不允許有假冒偽劣商品。但是可以有特殊的公開資訊的假產品,例如仿古董商品。
真古董極少,滿足不了廣大愛好者的需求,而且極其昂貴,愛好者並非都能承受,但是仿古董商品可以比較便宜,很多愛好者能夠承受**,買回家既能以假亂真自我欣賞,以假當真自我陶醉。
我想,聽大腕演唱,假唱不會使得聽眾不安全,只是影響聽眾聽覺享受的程度和心理上的感受,所以假唱是可以存在的,就像仿古董商品一樣。但是仿古董當真古董售賣,就是具有犯罪嫌疑的行為;同樣的邏輯,假唱當真唱賣,也應當具有犯罪嫌疑的行為,如果沒有針對性的法律設定假唱具有犯罪嫌疑的行為,那麼應當考慮立法或者修法。因為假唱的演唱會當作真唱的演唱會來賣票,不就是把仿古董商品當作真古董來賣嗎?
假唱當真唱賣票,不就是售賣假冒精神產品嗎?至少也是欺騙了聽眾、欺騙了消費者,剝奪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吧。作為國家的管理部門,即使沒有理由禁止假唱,也有理由禁止假唱當真唱來賣票,有理由禁止在售票前剝奪購票者此次演唱是假唱還是真唱的知情權。
如果說廣電總局沒有禁止隱瞞假唱資訊、沒有禁止剝奪聽眾有關真假唱知情權,屬於行政缺位的話,那麼通過這則新聞,還可以發現廣電總局有所越位。你看,「要求弘揚抗震救災、奧運、神
七、改革開放三十週年等重大主題精神,加強語言類節目和歌舞類節目的創新創優」,管的這麼細微,不知道是**電視臺在辦春節聯歡晚會,還是廣電總局在辦春節聯歡晚會?
3樓:匿名使用者
真唱 有人跑調 有人忘詞 有人沒跟上節拍
春節聯歡晚會有哪些國家發來賀電
不是哪些國家發來賀電,而是我駐各國領使館的賀歲電報。向春晚發賀電主要有以下三類單位,第一類向春晚發賀電的主要是我們國家的對外機構 駐外使領館 海外華人組織 我們國家派出的在外執行任務的單位,這些單位向春晚發賀電是完全真心誠意的,大年三十了,在外機構和海外遊子向祖國親人發來祝賀,表達對祖國的敬意和對全...
描寫2019春節聯歡晚會的作文或
作文主要著重場面描寫,場面描寫越細膩,作文則越真實可信,在場面描寫上還要增加一些自己以及大家的心理活動描寫這樣作文就會更加生動形象,更加具體。再加一些生活例項就更好了!各位作文才子們,請給我寫一篇500字以上的2011春節聯歡晚會觀後感!幫幫忙啊!兔年已經來了!來吧,蹦蹦跳跳的可愛小白兔!春節聯歡晚...
2019春節聯歡晚會那個花式灌籃的歌曲是什麼
2019年不是2018年,今年春晚那個花式灌籃的節目歌曲是 青春躍起來 演唱者是李易峰,宋一龍 一百秒 2018年4月20日期,新嘉樂跳繩隊的 花樣跳繩秀 背景 叫什麼?求解 首先,在這裡給出歌曲名字 overtime 然後,這是歌曲連線 網頁連結 希望這些資訊能夠幫到你 微笑 微笑 微笑 想求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