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要看雙方家庭的經濟情況,如果男方比較有錢,在女方家辦酒席是男方應該出部分版錢,但不應該權出很多,畢竟是女方的酒席。如若雙方家庭經濟差不多,也不是很富裕,男方酒席男方出錢,女方酒席女方出。這是我的想法。
那你問問你父母的意見看看怎樣。
2樓:朗和
婚禮錢依雙方copy經濟狀況,誰出bai
往往是個雙方商du量的結果,而一般結婚雙zhi方背景差不很多,就隨當地習俗dao定了,具體來說,男方出、女方出、各出部分的狀況都有,微妙微妙在喜錢誰收的問題,往往開始還有協商的最後因喜錢的歸屬卻鬧成不開心的,現在年青人觀念比較簡單,一般認定誰出婚禮錢誰就收喜錢的方式,但傳統的考慮就比較複雜,要確定婚禮錢支付方的慷慨,他必先承諾放棄從另一方客人處得來的喜錢,因為理論上另一方也不會白賺的,他是要補償以往的人情付出。。。。。。由此能夠發現,即使雙方都不是貪圖之人,要找到個平衡默契會不是那麼容易的。
你的狀況反而比較簡單,一般喜錢誰收比婚禮錢誰支付比較看重的習慣下,是開不出口讓異地一方僅僅來買單的。如果一方以習俗為託有開了口,那就用個應萬變之法來對付吧:不管婚禮錢從何處籌來,總先記新婚家庭的帳,以新婚家庭名義付請,同時收攏喜錢,最終家長一般不好意思再爭拿兒女的喜錢,即使有找理由拿走部分,新兩口就這點虧空擔當應能「勇」於承受的。
總之,棄大喜感受不顧,思量些小心眼是不值當的,家長們可能有個利選的餘空,當婚者決沒空參與家長們的盤算(包括情緒的被帶動)。
3樓:戀蟬夏
正確的來說,在男方這邊的城市結婚,男方是娶老婆。要他出錢。這是肯定的。但是在女方這邊再請酒的時候,就要兩個人一起出了。
4樓:匿名使用者
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自負盈虧
5樓:
嫁給他,就是要他養活自己嘛!讓他負擔!
關於結婚的問題 10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對方根據你的家庭狀況提的,我認為不過份。但不能以價錢衡量值不值,如果超出你的能力範圍,是對方故意在難為你,說實話不值。
7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問你自己願不願意,如果願意當然值得。另外想問一下,這些彩禮包括房子什麼的都是你出的錢嗎?女方對結婚方面有什麼付出?如果都是男方付出,那麼我建議房產之類的就寫你的名字。
8樓:和藹的張海波
對於一個普通家庭來說,50萬是太多太多了,不知道你那邊的**,單是一份彩禮就要這麼多錢,確實應該在心裡問問自己值還是不值?50萬可是真金**,對有錢人來說,可能是九牛一毛,就是拿100萬也不算事,因為家裡有錢。但是對於絕大多數普通的在普通的家庭來說,50萬的彩禮就像是巍巍泰山,只可遠瞻,又如同江湖的傳說,只是個傳說而已。
愛情是可以用金錢衡量的,但他經不起考驗,不是付出了就一定能得到回報,付出了也可能血本無歸。婚姻更是如次,不要以為你遇到了真愛,他也有可能是一場假愛,甚至只是一場遊戲。熱戀中的人有時候容易陷的太深,愛來的如此熱烈,如此突然,如此完美,以致於分不太清好壞真假。
等內心真正平靜下心來,才會發現,其實好多好多的東西根本不是原來想要的那樣~~
9樓:團宴網
問你自己值不值吧,其實現在很多地方都有這樣的情況,彩禮不僅是錢還得有房
10樓:wm藍梅
請問你在哪兒工作的呢?在你女朋友老家買套房子,你是準備入贅女婿
嗎?如果不是準備入贅女婿那還是在工作地點買房子比較現實。再說婚前買房子屬於婚前個人財產,你可以考慮考慮。我只作為建議者,具體要你自己考慮清楚再選擇何去何從!
如我答覆可行請及時採納!
11樓:匿名使用者
50萬是讓你知難而退,沒想到你能拿出來,挖空了那就叫一個爽
12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是倆個人經過一段時間的交往,覺得適合自己而且感情得到進一步發展,所以可以考慮結婚相伴一生。我不贊成閃婚或者以家族以金錢為前提的結婚,我相信一見鍾情,但是結婚希望你們想清楚,它要伴隨著你一生一世。
13樓:匿名使用者
值不值取決於愛不愛,如果很愛,她在你心裡就是無價寶
1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愛他,就值得了。看你在心裡算值不值得,感覺你很不夠愛她呀。
15樓:4從
都是真心的話,就娶了吧
16樓:吃蘋果
值啊,給你的彩禮想啥呢
關於結婚的問題?
17樓:匿名使用者
體質好的男人可用公式計算,用年齡的首位數來乘9可得出結果.是最合適的次數.
例如:一十
回幾歲, 1x9=9 即答 1周做9次
:二十幾歲, 2x9=18 即10天做8次:三十幾歲, 3x9=27 即20天做7次:四十幾歲, 4x9=36 即每月做6次
如此類推.
自己算吧,一生大約能ml次數,因人而異,
結婚早ml的次數會比結婚晚的人多.有一定道理,結婚早年齡小,性慾較強,所以次數多
18樓:匿名使用者
我個人認為,這因人而易,古人結婚早年齡小,但小妾或妃子若不得寵,可能就更少
關於結婚的問題
19樓:無法言喻
在此表示非常同情你媽媽。知道你也捨不得你男朋友!不過我想說的是,如果你男朋友真的愛你就不會這樣了!
就算你妥協了一輩子也會過意不去!因此就堅決的攤牌,要麼分手,要麼讓他接受你媽媽! 我是一個男生,我發表一下自己的看法,我真心喜歡一個女生之後就會為她考慮,如果你和情況相同,就算你不好意思提出來,我也會主動讓你倆一起來!
抱歉說多了!人其實還是感性一點好!
20樓:
我國婚姻法相關解釋:
未按婚姻法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21樓:斯文的紅牛
你的對媽媽的不離不棄以及你理解她扶養你長大的不容易,你帶的媽媽一起嫁過去,他們家人就說你們不懷好意,這是一種很不體諒人的人,即使你真的嫁給這個男人,日後在婆家有你的氣受。還有現在還沒到結婚地步提出生個孩子再分手,這是什麼樣的一個家庭?完全可以想象。
而已說出那樣的話,他母親也是。分就是分了,哪有他同不同意的
22樓:爛好人心魔
你這樣男友還要幹啥?你媽最大明白?
23樓:丿丶依灬然
離開他 基本都孝心都沒
24樓:匿名使用者
他媽讓你生了個兒子 之後再叫你分手,我可以這麼跟你說 直接甩耳刮子走人,就他母親這種人什麼品行,說真的 一個單親家庭把女兒養這麼大養了這麼多年,你放不下你母親這我可以理解,如果我是你物件 我真的一點都不介意把你母親接過來跟我們一起住,實在不行就分了吧 ,天下男人這麼多 不差哪一個,有更好的等著你
結婚風俗問題,關於結婚風俗問題
廣西壯族地區還儲存一種古老的 入贅 風俗。特別是邊遠山區的縣,如田林 隆林 西林 凌雲 樂業 東蘭 鳳山 巴馬等縣更為盛行。自願 入贅 的男青年,常常是家裡兄弟過多,或對家庭所在的地區覺得不理想,有離開家鄉的願望。於是他們便千方百計走出家門,到處打聽招婿之親。當相好物件,覺得滿意,便大膽地向女方暴露...
關於婚房的問題關於結婚婚房問題
如果你想諮詢法律上的有關細節,貌似可以參考 sxl一個人旅行 的回答 但我感覺,你這個不光只是條文框框那麼簡單的事,所以在這裡我也多說幾句 首先,你們相識很短 一年 你是否真的完全瞭解她了 即 如果這個女孩對於身外物 房,車,錢,權,你的家庭背景等等 完全不感冒,她愛的只是你這個人,那麼房的事完全不...
結婚證問題,關於結婚證問題
不可以,要去雙方任一方的戶口所在地領取。要帶好以下材料 1,雙方戶口本 戶主和自己的那兩頁 2,雙方的身份證 3,9元錢 祝你們幸福!登記 結婚登記相關事項 一 結婚登記條件 1 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2 結婚年齡 男年滿22週歲 女年滿20週歲。3 雙方均無配偶 未婚 離婚 喪偶 4 雙方沒有直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