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沒離婚在外面和沒離婚的女人有小孩了是不是違法的

2021-05-19 13:06:53 字數 5192 閱讀 3314

1樓:匿名使用者

有可能觸犯重婚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條 禁e68a84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361306365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四十五條 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違法行為即一個人在同一時間記憶體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婚姻關係。 構成重婚須具備兩個要件:

1、當是人一方或者雙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關係。這是構成重婚的前提條件。如果雙方之間均沒有婚姻關係的存在,是未婚,離婚或喪偶的人,不能構成重婚。

一方或雙方雖有婚姻關係,但其婚姻己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亦不能構成重婚。無效婚 姻和可撤銷婚姻必須經由法定程式認定。 對於無效婚姻或可撤銷婚姻的當事人, 在其婚姻未 經法定程式宣告無效或撤銷之前,仍屬於有配偶的人,若與他人結婚,構成重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包括兩種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這為事實上的重婚。現實 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實上的重婚為重婚的主要表現形式。

同居不等於重婚。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 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稱為姘居。

2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你好:如果復他們是公開制的、以夫妻名義、

bai群眾也認du為是夫妻的、持續的非法同zhi居dao ,就構成重婚罪。缺少上邊的任何一種條件就構不成重婚罪,無法追究法律責任,只會受到道德指責。重婚罪,此罪屬「告才訴」,只有利害關係人到法院去起訴,法院才會受理。

3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已經違背了婚姻法

4樓:安之若素加油吧

拿到小孩的dna做鑑定證明婚內出軌

如果一個女人沒有離婚又跟另一個男人生了孩子算不算重婚罪

5樓:經言心歐風

不一定構成重婚罪。

什麼叫重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一般表現為二種方式:

其一,有配偶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結婚。

其二,有配偶或明知他人有配偶,不進行結婚登記,但持續、穩定地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的行為。

重婚行為嚴重破壞了夫妻關係,違反了我國一夫一妻的法律制度,夫妻一方重婚的,經調解無效,應當認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證明重婚的證據有哪些?

對於重婚的處罰比較嚴厲,但是,實踐中能證明對方重婚的證據卻不好收集。一般情況下,除非對方自己承認重婚,否則,證明對方重婚的證據有:

1、由過錯方居住地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單位的保衛部門等出具的證明;

2、由過錯方居住地的鄰居提供的證據,這種證據需要證人出庭作證;

3、「保證書」、「道歉書」等婚外情被**一方情急之下寫下的表示悔改的書面證據;

4、單位查實職工的婚外情後有時會對其生活作風問題作出處理,會有一些處理材料;

5、雙方來往的書信、簡訊、電子郵件、電腦部落格記錄、**聊天記錄等,此類證據除書面證據外,第三人過錯行為、電子郵件、電腦部落格日記、**聊天記錄等均應先作一公證,再提交法院為宜;條件不允許也應該儘量自已固定儲存下來,手機簡訊可以連著手機一起用數碼相機拍下來,電腦和網路資料可以擷取全屏儲存;

6、夫妻雙方就婚姻外遇相關情況交涉的錄音資料;

7、婚姻一方與第三者在公共場所出雙入對、攜手擁抱或進出房間等行為的錄影和相片等。

所以說還要看這個對方在外邊是否有結婚。要看是不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一般來說是涉嫌重婚罪。有可能構成重婚。成立的可能性是比較高的。望採納

6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定.如果雙方並沒有已夫妻關係同居,則不可以算重婚,或者只是***或婚外情。

重婚的形式: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在實行單一登記婚的中國,只要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不論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構成。

2.事實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也已構成重婚。

7樓:匿名使用者

重婚的前提是否以夫妻名義同居。

1、重婚罪的定義:《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重婚罪的認定:一是有配偶又與他人領結婚證的;二是有配偶雖然沒與他人(她)再領結婚證,但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或者明智他人有配偶、仍然與他人又領結婚證或者以夫妻名義同居的。

3、一個已婚的男人在外面又跟另一個未婚女人生了一個孩子,而這個男的並未離婚,這算重婚罪嗎?:

(1)如果這男人和那女人又領了結婚證,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涉嫌重婚罪。

(2)如果他們沒有再領結婚證、也沒有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即使生了孩子 ,也不構成重婚罪,只是違反《婚姻法》的違法行為。

4、關於孩子:孩子是男人和那女人的共同子女,如果孩子已經超過2週歲且男方的撫養條件優於那女人,男人可以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是涉嫌重婚罪的。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更多情況你可向法律諮詢貼吧尋問。

9樓:先拜自己為師

沒有登記就不算重婚罪,

10樓:wzs周公

應該算,因為男方,不知道,女方有家庭,而且這個女人還不顧兒女,就走了。按我來說就是,重婚罪,

11樓:手機老人

是的?,這是犯罪啊,

12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女人未辦結婚手續,分別和三個男人各生一小孩,這個女人算不算犯重婚罪?

如果一個男人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在外面和其他的女人同居了會犯罪嗎?

13樓:緣盾情感

很多離婚後想挽回婚姻的人,都曾用哀求的口吻說過:「讓我們重新開始。」可惜的是,他們都忘記了這不是關機重啟,一鍵就能恢復出廠狀態。

儘管再如何低三下四地哀求對方,挽回的效果都不會理想。重新開始,並不是簡單地將之前的道路重新再走一遍,這也意味著之前的錯誤也將重新再犯一次,因此也不要責怪對方不願意接受。真正的重新開始,應該是主動創造比之前更好的關係模式。

不懂得的話,我們就來看看如何三步重建關係。

第一步:不忘初心

當初你們相識、相戀,然後相互認定對方為終身伴侶並非巧合,這一定是經過了一段時間的深思熟慮後的結果。因此,你應該回憶一下你們最初是如何互相吸引到對方的,你們當初最吸引彼此的特質是什麼呢?從這裡你能夠找到進行「二次吸引」的關鍵。

回憶一下你們關係最甜蜜、最舒服、最幸福的那段時候,你們之間的互動是如何開展的?你們的心態又是怎麼樣的?你們當時共同幻想的未來又是如何的?

這是最接近你們的理想感情狀態的時候。從此之後,你們又出現了什麼誤會或矛盾呢?是什麼導致你們的關係疏遠和淡化呢?

回憶這些過程對於解答有很好的幫助。

第二步:接受現實

無論你們之前曾有過多少甜蜜的回憶,或者對方曾向你承諾過多美好的未來,甚至你曾為這段婚姻犧牲過多少利益……不管怎麼說,你們已經離婚了,對方已經沒有義務再滿足你的心理需求。當下最好的行動,就是接受現實,不要見面或聯絡。須知道,你們再見面也沒有用,要不就是沉默以對,要不就是相互怪責,這種低質量的交流對於挽回婚姻根本沒有幫助。

曾有求助者跟我表示,離婚後她一直試圖聯絡對方,但無論她說多少貼心的話,對方都是以「嗯」、「哦」、「好」來回應,如此缺乏互動的對話,無論說上一萬次,都不如一次真正走心的交流。在挽回的初期,與其著急看到結果,不如給自己和對方一個緩衝期,從而更好地觀察對方的真實需求,才好對症下藥,提升挽回的成功率。除非對方離婚的動機是求關注,否則,冷處理才是當下最好的選擇。

第三步:重建關係

既然對方好不容易才脫離掉婚姻這座圍城,憑什麼要對方重新回到圍城裡呢?這裡才是的重點與難點。要將對方重新拉回圍城裡,憑藉過往的經驗與方法是行不通的,你要具備比結婚之前更優秀的特質,才能吸引對方再次選擇跟你共度餘生,而不是另外選擇別人。

最好的方法還是找緣盾的情感專家求助,讓他們為你量身定製一套挽回方案,更重要的是,你能夠從這次離婚當中收穫到成長,獲得更強大的自己,收穫更加幸福的未來。

更多關於情感修復問題,婚姻挽回真實案例分析以及面對小三該如何處理的兩性問題等,可以諮詢緣盾情感的情感專家,為你做一下婚姻診斷,諮詢都是免費的,對解決婚姻問題有著很大作用,行動起來,不要坐以待斃了。

14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取證,證明那男的確實在外面找小三並且同居了。

在取得上述證據之後,可以去法院起訴那男的重婚罪,並且要求離婚,由於那男的是婚姻過錯方,在分割財產的時候,那男的基本可以淨身出戶了,並且,子女是跟女方的,所以,男方還得每月支付生活費給女方。

15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同居不犯法,但是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會構成重婚罪。另外小女孩可以以弟弟名義訴訟該男子(要得到他弟弟同意)。要求承擔撫養費。

另外小女孩的母親也有可能要求返還夫妻共同財財的被侵佔份額。

縱橫法律網-天津坤德律師事務所-李偉律師

16樓:八三老人

首先說同居關係未必構成犯罪,建議及時收集證據。其母親可以以此提出離婚的訴訟,作為無過錯方你可以要求更多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和一定金額的精神賠償。

17樓:最愛自來也

讓這位母親直接到法院辦理離婚手續 對於整個家庭 所有的財產(房產、借記卡、工資、車輛等等)全部要對半分 而且這位母親可以以父親不盡撫養義務為由多爭取財產 這樣就直接一次性解決了 對於他們同居 目前國內沒有相關法律判他們有罪

男人沒離婚在外面有女人生小孩算不算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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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趙律師 我們夫妻沒離婚女方在外和別人同居並生有孩子,她們是不是重婚我該怎麼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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