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公章和法人章可以不交給財務,財務只保管財務章、發票章。
2、任何單位公章的使專用,屬必須嚴格遵守領導批准制度。即每次使用單位公章都必須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若單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務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須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副職等合適人員批准使用。具體經管人員不得擅自使用單位公章辦理任何事情。
3、財務章主要用於財務結算,開具收據、發票(有發票專用章的除外)給對方、銀行印籤必須留財務專用章等等,能夠代表公司承擔所有財務相關的義務,享受所有財務相關的權利。一般由企業的專門財務人員管理,可以是財務主管或出納等。
2樓:匿名使用者
通常來bai講,重要的章就三枚:du公章,法zhi人章及財務章。一般需要dao分開管。因為這三枚內章可以容做任何事情。
建議:財務只保管財務章,法人章和公章分開管。人多的話最好三個人。
人少的話,管住法人章和公章。像你這種情況,和人合夥,其實對你而言,最重要的是你的法人身份,是法人;不過對公司而言,公章是第一位的。
所以人多的話,就分開管章,否則交給財務財務章,另外一個管法人章和公章吧。
剛和別人成立公司,我是法人,公司印章和法人印章都在別人手裡,有什麼危害?如何處理?
3樓:盧坤
1,那你就是傀儡
2,任何決定都由別人定
3,任何責任都是你承擔
4,一句話你承擔風險卻得不到與風險一致的回報
4樓:fairy廖
財務出問題你會很麻煩的
把公司營業執照原件和公司章,法人公章,財務章交給兼職會計不會出事
5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的營業復執照原件、公章、法人章制建議不要交給兼職會計。發票章和財務章可以交由兼職會計保管。
2、建議把公司的營業執照原件、公章和法人章交由該公司的法人保管。任何單位公章和營業執照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守領導批准制度
。即每次使用單位公章都必須由單位法定代表人[2-3] 批准同意,若單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務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須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副職等合適人員批准使用。具體經管人員不得擅自使用單位公章辦理任何事情。
3、財務章主要用於財務結算,開具收據、發票(有發票專用章的除外)給對方、銀行印籤必須留財務專用章等等,能夠代表公司承擔所有財務相關的義務,享受所有財務相關的權利。一般由企業的專門財務人員管理,可以是財務主管或出納等。
6樓:nancy_旅行
不行把, 公司沒有啦, 法人都不知道。
兼職會計 不需要這些。 如果 需要這些,建議 和出納一起去。
我前幾年和別人合夥做生意虧了幾十萬。到現在還欠十萬左右。被逼的沒辦法了。和家裡人說。直接說叫我去死
真的無語,怎麼會這樣說呢!傷心透頂了,沒有過不了的坎,就是說分期付款,以後工作賺錢還。有個沒腦子的老公該離婚嗎?前幾年和朋友合夥做生意被朋友騙了欠了好幾十萬!這事一直他竟然蠻著我直到東 不要鬧,原諒他,不要離婚。你反過來想想,他一個大男人在外面,還是需要有一些面子的,現在社會上還是以貌取人的多,看你...
和別人合夥做生意,別人背後搞鬼怎麼辦 我們投資的多,他業務多。然後他把生意偷偷給他親戚做
合夥做生意最大的問題就是利益糾紛,現在很多企業都推行股份制改革,把傳統的個人所有制改變為股份制,也就是所謂的合夥 其實合夥做生意還有一個好處就是能一起承擔風險,不用自己一個人承擔所有的風險或者損失 還能資源共用 也就是說合夥做生意也是有利有弊的,只要能處理好這些問題的話合夥做生意也是可行的 和朋友一...
我和別人合夥做生意一起股東合同上沒寫退股協議現在我想回老家不過來了請問可以退股嗎
沒寫不可以退就可以商量。兩個人在一起合夥做生意,如果一方要求退出可以嗎?兩個人在一起合夥做生意,如果一方要求退出是可以的。根據 合夥企業法 第四十五條,合夥協議約定合夥期限的,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1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2 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3 發生合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