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車子去年報廢,時隔6個月以上未註冊的,原車牌是不能使用的;只有在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登出登記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才可以使用原車牌。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二條 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或者登出登記後,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註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登出登記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二)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2樓:玉杵搗藥
1、樓主說:車子去年報廢了。
答:樓主所說的報廢,是什麼意思?
是車輛本身不具備使用和維修價值了?還是到車管所辦理了報廢手續?
只有到車管所辦理了報廢手續的車,才是法律意義上的報廢。
2、樓主問:車牌還能用嗎?
答:樓主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是指車牌本身嗎?
如果是的話,答案是否定的。
依據法規,車牌只能跟著原車,要是直接安到別的車上使用,就是違法行為。
相關法律規定:辦理車輛過戶或報廢手續時,原車牌必須上繳。如果原車主使用該車牌超過3年,在上繳時,可申請繼續使用原號碼。
原車主在三個月內購車,到車管所辦理登記手續時,車管所將用原號碼製作新的車牌。
不管怎麼說吧。樓主車輛報廢已超過三個月,都不能使用原車牌了。
3樓:匿名使用者
車子報廢以後,只要符合保號條件,車牌
還能用,不符合條件就不能用了,規定如下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五十二條 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或者登出登記後,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註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登出登記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二)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4樓:匿名使用者
大客車可以;小車不能要
車輛已經報廢,車牌還能再用嗎?
5樓:啞巴太陽陽
可以,原車牌自動保留半年,半年內買了新車,可以用原來的車牌,超過半年等於自動放棄。
沒錯,報廢那天開始算起。半年內買了新車就可以申請繼續使用舊牌照。
報廢前三年內如果你是車主的話,可以將舊牌辦手續裝在新車上。
非營運車可以享受到國家汽車以舊換新補貼,營運車不行,購買新車無要求,報廢舊車和購買新車必須在今年5月31日以前,申請材料必須在6月30日以前提交到當地的汽車以舊換新稽核視窗。
具體操作步驟你可以到你們當地的行政服務中心視窗去諮詢下,各地情況不是很一樣,需要的材料也不完全一樣,不過大體上的差不多。
汽車報廢后,車牌是否可以繼續使用?
6樓:開炫區康泰
小汽車報廢后,車主可以在6個月內買同型別的車申請使用原號牌。
汽車報廢后,車牌是否可以繼續使用。
7樓:匿名使用者
機動車報廢原車牌是可繼續用的。要申請使用原車號牌,必須同時符合三個條件:
1,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登出登記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
2,車輛所有人擁有原車3年以上;
3,涉及原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否則,將失去對原車牌的所有權,原車牌由車管所收回。
主要就是以上的三點,當然,每個地方的車管所會根據當地的情況會適當改變政策的細節的,這個不是每一個地方都是完全相同的,就算是在同一個市不同的區裡面也是很難保證的,所以我建議你還是到當地的車管所瞭解一下會比較好!
達到國家報廢標準或者雖然未達到國家報廢標準,但發動機或者底盤嚴重損壞,經檢驗不符合國家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或者不符合國家機動車汙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稱為報廢汽車。
按中國汽車報廢標準,屬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報廢:
① 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和礦山作業專用車累計行駛30萬千米,重、中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累計行駛40萬千米,特大、大、中和輕、微型客車(含越野型)及轎車累計行駛50萬千米,其他車輛累計行駛45萬千米;
② 各類出租汽車使用8年;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和帶拖掛的載貨汽年、礦山作業專用車使用8年,允許辦理最長不超過4年延緩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2次;其他輛使用10年,允許辦理最長不超過5年延緩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2次;從事營運性運輸的各種客車使用年限為10年,允許延緩4年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4次(每3個月檢驗一次)。
③ 因各種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無法修復的;
④ 車型淘汰,已無配件**的;
⑤ 汽車經長期使用,耗油量超過國家定型車出廠標準規定值15%的;
⑥ 經修理和調整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
⑦ 經修理和調整或採用排氣汙染控制技術後,排放汙染物仍超過國家規定的汽車排放標準的。
8樓:阿三木的咖啡
車輛報廢后 原車主可申請繼續用原車牌號碼,車輛報廢后,原車主或單位有人可以按規定申請繼續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從公安部交管局瞭解的。目前,車輛報廢后,號牌號碼由車輛管理所收回,機動車所有人購買新車後,需要另外選擇新的號牌號碼。但實踐中,有的車輛所有人由於個人喜好、使用方便等原因,希望繼續使用原來的號牌號碼。
為了滿足這些群眾的需求,公安部交管局規定,原機動車報廢6個月內,機動車所有人購買新車辦理註冊登記時,可以申請繼續使用原號牌號碼,也可以重新選擇新的號牌號碼。
同時,原車主或單位所有人超過6個月未提出繼續使用號牌號碼申請的,車輛管理所收回此機動車號牌並重新啟用,供群眾公開選齲為了防止有些人惡意買賣或變相買賣機動車號牌號碼,規定申請繼續使用報廢機動車號牌號碼的,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的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車輛報廢前涉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未處理完畢的,車輛原車主或單位所有人不得申請使用原號牌號碼。
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使用的!
特別是很多運營車,可以換車,但是車牌和運營證是同一個!比如計程車和旅遊車等……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前提是原車報廢后,到車管部門登出,申領新車牌時要求原來牌號.
11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向車管部門申請,得到批准,就可以使用。
12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是可以的啊。。。去車管所登記一下就好了
13樓:灰太狼
汽車報廢了車牌是不能用的,因為一起登出啦。
14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是可以的啊。。。車牌不搭噶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繼續用了,不用擔心。
1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繼續使用,不會隨著車報廢。
17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可以的吧,問問專業人士吧!
車報廢了車牌號碼能繼續使用嗎?
18樓:阿三木的咖啡
車輛報廢后 原車主可申請繼續用原車牌號碼,車輛報廢后,原車主或單位有人可以按規定申請繼續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從公安部交管局瞭解的。目前,車輛報廢后,號牌號碼由車輛管理所收回,機動車所有人購買新車後,需要另外選擇新的號牌號碼。但實踐中,有的車輛所有人由於個人喜好、使用方便等原因,希望繼續使用原來的號牌號碼。
為了滿足這些群眾的需求,公安部交管局規定,原機動車報廢6個月內,機動車所有人購買新車辦理註冊登記時,可以申請繼續使用原號牌號碼,也可以重新選擇新的號牌號碼。
同時,原車主或單位所有人超過6個月未提出繼續使用號牌號碼申請的,車輛管理所收回此機動車號牌並重新啟用,供群眾公開選齲為了防止有些人惡意買賣或變相買賣機動車號牌號碼,規定申請繼續使用報廢機動車號牌號碼的,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的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車輛報廢前涉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未處理完畢的,車輛原車主或單位所有人不得申請使用原號牌號碼。
19樓:ballance1﹔2岡
1.車輛報廢可以繼續使用原車牌號碼。我的就是原來的。(幾年以前就可以了)
不報廢是可以更換車牌號碼的,只要你瞭解他的制度你就可以。
2.殘疾人分很多類的,中國有9000多萬殘疾人,具體要看殘疾的程度,並沒有規定殘疾人不能考駕照,
只對具體情況做出了限制,這個你可以參見相關法規,實際上還有所放寬。
孤零夢地的感言:
車輛到了報廢年限,原來的車牌還能用嗎?
2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原車牌自動保留半年,半年內買了新車,可以用原來的車牌,超過半年等於自動放棄。
沒錯,報廢那天開始算起。半年內買了新車就可以申請繼續使用舊牌照。
21樓:合乎邏輯嗎
車輛到了報廢期,原車牌自動為原車主保留2年,可在兩年內買新車繼續使用,望採納!
22樓:匿名使用者
報廢前三年內如果你是車主的話,可以將舊牌辦手續裝在新車上。
23樓:玉杵搗藥
不能!車輛報廢、過戶……原車牌必須上繳。
汽車買了全險車子撞報廢了怎麼賠,汽車出車禍報廢保險怎麼賠
具體要按照你參保的標準來進行相關的理賠。車險理賠流程如下 1 報案 首先,向公安機關報案,這裡可以選擇立馬報案或是事後報案。自行準備一下材料,一般找事故地點所在派出所報案。其次,公安機關報案了之後,立馬要向保險公司報案,不能超過事故後的48個小時。2 定損 跟保險公司報案了之後要求在48小時之內定損...
車輛賣廢鐵了,怎麼登出,我的車子報廢了,當廢鐵賣了,怎麼銷戶或報廢證明?
無法登出。國家對於車輛報廢的監管是非常嚴格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報廢車輛的零配件被翻新再次 使用,造成安全隱患。所以,無論是私自 還是收購報廢車輛都屬於違法行為,一經查處會面臨高額罰款。私自處置報廢車輛還會給自己帶來很大隱患,因為車輛資訊沒有登出,名下始終存在該車輛,而且車輛本身已經被處置無法再回到正常...
危險品車幾年報廢,危險品運輸車幾年報廢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 第五條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一 小 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二 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三 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四 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五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