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有註明只是證明人,沒有表明是擔保人的話是不承擔擔保責任的,不是擔保人
2樓:酷酷狗
是屬於證人,要是打官司你可以作證,直接影響到了法院判決
同學借錢了,那借條上證明人法律效力是怎麼樣
3樓:長壽的青蛙
證明人不同於擔保人,擔保人屬於民間借貸法律關係的當事人,在借款人不還款時,擔保人負有還款義務。證明人不屬於民間借貸法律關係的當事人,對借款人不按期還款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果借條上你是證明人,那麼你只是在債主追債時起到對債主的支援作用,不用承擔債務責任。
4樓:匿名使用者
借條上的證明人的法律作用,即債權人與債務人發生爭議,證明人起到證明債權債務的存在。證明人不同於擔保人,不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我一個朋友借錢,找我擔保,我在借條上簽名時寫的是證明人,朋友現在不還款我要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5樓:匿名使用者
證明人和擔保人的法律責任不一樣。在借款人到期不能還錢時,擔保人要代替他還上,而證明人沒有這個義務。
6樓:北京楊文戰律師
證明人是不承擔擔保責任的,如果借條上寫的是證明人,對方也沒有證據證明你承諾擔保,你自然不承擔擔保責任。
7樓:胖的自卑
證明人要和擔保人承擔一樣的法律責任不一樣
證明人是知情人
擔保人是要承擔一定的還債責任的
8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最好讓我看一下借條是如何書寫的,以明確確定你究竟是擔保人還是證明人。確定了身份之後,才能分析具體是否應承擔還款的責任。如需幫助,可以與我取得聯絡。
縱橫法律網 王磊律師
9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的 你只是證明那份檔案而已 而擔保就是你那朋友不還錢或是沒能力還的話 那你就要替他還了
借條上面擔保人寫成,證明人這樣區借別嗎?
10樓:鐘山記
區別是麼? 當然有區別,擔保人和證明人兩者的責任是完全不一樣的。在借條上的證明人是不需承擔還款的法律責任,如果借款人無能力償還借款的,證明人也沒有幫借款人還款的法律義務。
證明人與擔保人具有本質上的區別:
證明人僅是雙方的借款行為的真實性加以證明,如果到時借款人沒有能力償還借款的,與證明人無關,仍應由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張權利。
而擔保人則需要根據《擔保法》的規定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如果是一般保證的,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才承擔責任;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的,則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2023年朋友借錢,寫的是一個月還清,我在借條上擔保人寫了名子,不是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只能認倒黴,如果對方起訴你也是百分百的敗訴,而且還要承擔訴訟費。建議你是跟對方溝通下,最好的結果也就是讓你和死者的財產繼承人共同承擔。
(擔保證明人)這句話在法律意義上是什麼意思.
12樓:匿名使用者
就是出了什麼事情,找不到你本人,就找擔保證明人了
借條上寫的是證明人但是錄音錄影他承認自己是擔保人也承認他還錢!我憑著這些證據起訴他能勝訴嗎
13樓:彩雲村落
只要錄音錄影是真實有效的,並且不存在威脅利誘等違法因素,起訴是能勝訴的。
14樓:廣州謝友林律師
如果有錄音錄影
你去法院起訴
這些證據
如可以證明他是擔保人
在借款人不還錢的情況下
你起訴他沒問題
借錢給別人,借條上沒按手印,借條是擔保人寫的,但有錄音借錢內容,在法律上有沒有效?
15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沒過有效訴訟期!因為法律有規定借貸最後還款日二年內有效,過二年再起訴就沒用了。
16樓:四川張培律師
是否有效,要看承辦法官對相關證據的考慮!!
17樓:gamerf電
有沒對方簽名嘛 有就是有效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具體情況沒有就不好說
19樓:你特麼真牛
有簽名或有兩個以上和自己沒有利益關係的當事人
別人向我借錢我該怎麼寫借條,別人向我借錢,借條該怎樣寫才是有效的?
借條的格式 借條原因 今日由於個人財務緊張借 1000元人民幣 壹仟圓人民幣 借款人 簽名 借款日期 2009年4月1日還款日期 2009年8月1日 借條甲方與某年某月某日借乙方多少錢,借款期限xx,約定於某年某月某日歸還,利息 如甲方不能按時歸還,付違約金多少多少。甲方簽字 日期借條甲方 身份證號...
我在別人的借條上擔保人後面簽了名字擔保人字不是本人寫的
擔保人三個字,是否是本人寫的沒有關係,列印的也是有效的,但是簽了你的名字,則你就是擔保人了,如果借款人無法歸還借款,那麼你做為擔保人則需要賠錢給對方了!因為你是一個擔保人!你好,常州高麗律師為你解答 所謂擔保就是債務人不承擔債務,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所以你要還錢,擔保人三個字不是你寫的也沒關係,除非...
購買房子時怎麼證明房子在法律上是我的
買賣雙方帶上身份證戶口本及購房合同或房產證,還要單身證明或結婚證一起到房管局進行過戶登記。我沒買過二手房,但賣過二手房所以有一定的經驗。現把我們操作的情況告訴你回 供你買房時參考 首先答你要去看你購買的房屋的實物,看看房屋結構 採光情況,有無破損 牆體有無開裂等質量情況 如果滿意了就請對方把房地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