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來找我打架我把他打了衣服撕壞了對方要求賠我以何種理由不賠

2021-03-22 05:52:07 字數 4055 閱讀 7971

1樓:戚廣利

打架把對方的衣服撕壞了,對方要求賠,沒有理由不賠,因為法律規定應當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規定,侵害他人造**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和**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2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能有證據證明你是正當防衛,是可以的

3樓:菲菲飛飛樹

你說不是你撕的,死不承認就行了,簡單的很!

我和別人打架 把別人衣服撕爛了 別人要我賠 我賠嗎?

4樓:**家射手

實話說,應該是賠的,不過按責任來講,是均攤,不是完全分配,事出有因也是重要的方面

我20歲和我一個兄弟一起打架,打破了四個17~18歲的人打破頭,對方要求賠錢,我不賠,但是對方是找 100

5樓:安道爾 ぅ月華如初

沒事 這是小事 最多拘留幾天 都打了不過他們沒打過怪誰 呵呵

6樓:匿名使用者

以前打過別人,住了院。別打者已經驗傷報警,我家裡人趕緊去看人家說好話,最後也是賠錢。你兩個和四個人對打,這算互毆。

7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你還是去自手把

8樓:鄒平網路巡管

你的手機號不是用身份證辦的吧?

如果是別人來找你打架我把別人打成輕傷了怎麼辦?

9樓:譚銘庭

問題比較複雜,首先確定你是不是正當防衛,其次是有沒有防衛過當。

如果別人在對你進行人身攻擊中隨時造成你輕傷及輕傷以上的傷害,你在別人對你毆打的進行時進行防衛,不存在故意致人輕傷害的前提下,可以認定你是正當防衛,這種情況下你不負刑事責任,最多是賠點錢。如果別人對你的傷害達不到輕傷害,或者你的反擊不是在別人對你毆打的進行時,那麼你的行為就屬於防衛過當或者屬於故意傷害的報復行為,要對你苛以故意傷害罪的刑事判決和處罰。

簡單舉例:如果人家來了給你一巴掌,根本不會造成你輕傷害,你把人打成輕傷,這樣你就是故意傷害。

如果人家還沒打你,或者打完你了,你要麼提前出手,要麼事後追上去打,這樣都不能構成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就是別人揮拳,你伸手格擋,反擊一圈,這叫正當防衛。如果別人揮拳,你伸手格擋,然後不是回了一拳而是捅了一刀,你就是防衛過當,這樣,別人賠你醫藥費了事,你要被判處故意傷害罪

10樓:正氣長春

打架,一般來講,不說前因,只說產生的後果。

如果別人找你打架,你把別人打成輕傷,依法你應該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但對方過錯在先,依法你是可以從輕處罰的。

11樓:大名度

看看你是不是屬於自衛了、

還有,對方有無拿凶器或兵刃之類的東西,、如有上述,之對方於輕傷,屬於自衛!

和別人打架,現在都過了一年了,他來找我賠償,說我當時把他打受傷了,是不是有什麼法律是有時間限制的啊

12樓:正氣長春

你說的沒有錯,法律確實規定了時效。

一般打人沒有造成輕傷以上的案件,公安機關受理的最長時限為六個月,過期不能再追究。

民事賠償部分超過一年不能再追究。

但是,如果當時已經報案,只是公安機關沒有做出處罰,無法進行訴訟時,不在此限內。

13樓:明月高樓

過了一年,說明超過訴訟時效了.可以考慮不用賠償了.再說了,對方也得主張是你的行為導致他受傷的嘛.

14樓:棉花糖

人身損害賠償的案件時效是一年,民法通則有規定,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傷害當時未曾發現,後經檢查確診並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對方也得提供診斷證明之類的證據,沒有證據是不行的。希望可以幫到你。

15樓:怒嘯天神

兩年不起訴才行,別人有證據證明兩年內行動過的後延

16樓:袁策軒

不承認,他拿不出證據的

雙方打架,對方已經賠償,可我們這邊還來找我要賠錢,人是我叫的,可我已經拘留過了,我還有責任沒有

17樓:凌晨三點入睡

您好,你被拘留是對違法行為的懲罰,對於受傷賠償,如果對方賠償不能滿足他的損失,你作為把他叫來幫忙的人,承擔補充責任。

18樓:逍遙

你好你們這邊找你賠償是什麼意思?如果是打架雙方,賠償了就了了。

19樓:匿名使用者

有:也可以找你:因為是你叫的,你拘留是國家的是,與

他無關,而他與你有關、

20樓:酒鬼

沒有法律責任,現在你這種情況叫民事糾紛,法律只會讓你們自己協商解決

我朋友把我眼鏡弄壞了,我找他賠,他不賠,我將其打了一頓,他報警了,我怎麼弄,我眼鏡配得2500啊 20

21樓:尐樹

你好,你所說的是兩方面法律關係,其一是你打你朋友的行為,屬於人身損害賠償,對方有權要求你賠償損失;其二,你朋友弄壞你眼鏡的行為,屬於財產損害賠償,你可以單獨就此主張對方賠償你的損失;最後,你朋友在事件起因上存在過錯,可以適當減輕你的侵權責任。

22樓:q魚娘

你已經把別人打了,你要陪別人湯藥費的,所以有時候,想叫別人賠償你就當時應該報警處理,並不是把別人打了,現在就是兩不相欠吧。

23樓:匿名使用者

阿(ē)彌陀佛!衝動是魔鬼。

施主如果能夠寬以待人,動之以理,曉之以情,事情就不會這麼尷尬了。

事已至此,恐怕你得倒賠朋友的醫藥費了。或者你能和朋友主動和解,道個歉,解釋一下,大家兩不相欠,也是個好結果吧?

善哉善哉!

祝施主好運連連!

24樓:匿名使用者

他為何不賠?這你打了人,事都不好說了,你本來有理,這你反而虧理了,你說呢???打過人了!

哦對方不賠那就算了吧!你算是買一個教訓吧!也認清了一個朋友!

你說呢???對你今後的路也算是有個好的收益,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不要因小失大。

也未嘗不是好事!希望你能理解。

25樓:

首先,你把他打了,他的傷情如何,是否構成輕微傷及以上;

其次,如果構成可能涉及刑事責任,如果不構成就是一般的治安事件,如果情節惡劣可能涉及行政拘留;

第三,一般這種糾紛不會到以上情況,因此不用過於擔心,可以賠償點錢或者不要他眼鏡了結此事;或者你承擔相應責任,同事追究他的賠償責任!

26樓:

當然眼鏡是你不可缺少的用品,別損壞你的東西,你打人就不對,索賠有多種方法,打人是下下策,解決不了問題,還起反作用。

一方面,面對現實,在警務人員到來時,認錯,據理力爭,二方面找對方家長,三方面法院訴訟。

27樓:匿名使用者

理應要賠償的,但你這樣打人一頓,這個有點尷尬了..

28樓:匿名使用者

這還是朋友嗎?

壞了不賠 打架

29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是你打你朋友的行為,屬於人身傷害,對方有權要求你賠償損失;第二,你朋友弄壞你眼鏡的行為,屬於財產損壞,你可以私下要求對方賠償你的損失;最後,你朋友在事件起因上存在過錯,在警察處理你人身傷害時,可以減輕你的責任。

30樓:嘉儀

看情況而定吧!

你朋友故意弄壞的,一定要讓他賠的,但你打人不對了。這事就僵了。

31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能打他呀,太暴力解決不了問題,你現在應該向家裡說明是個什麼樣的情況,然後讓他照價賠償

32樓:匿名使用者

算了吧,你堅持要賠償,可能進籠子裡呆幾天!

33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打人,有理邊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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