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打打打彡
1,2歲孩子的認知能力還不能自己做決定.這種情況一般會判給更有能力撫養孩子的一方..建議你們不要離婚,坐下來好好談談,把自己的想法說出來.
如果真的真的沒有再過下去的理由,無論孩子判給誰,也不要讓孩子有一天突然問:爸爸去哪了?媽媽去哪了?
孩子有權利擁有父愛母愛,不是說判給誰就歸誰了。
2樓:,遊子
為了孩子不要離千萬不要離,你們離了就會讓孩子一生痛苦
3樓:匿名使用者
判給誰不重要,誰給錢 才重要
我和老公協議離婚,他不同意。我們有個兩歲的女兒從小就是我媽媽在帶,我想要女兒的撫養權,現在我們分... 20
4樓:原野律師
一、《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以下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二)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三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分居多久,如果確定感情已經破裂,你現在就可以向法院申請離婚。
孩子的撫養權你可以要求,從你所說的情況來看,撫養權的爭取對你還是有利的。
6樓:匿名使用者
我和婆婆合不來,老公也因此打我,並且曾經砸房子東西,我一個人抱著孩子在房子把門關了,告訴他小心嚇孩子,他還砸,我想離婚,兒子差二十天兩歲。撫養權歸誰?是以起訴之日為為判定日期,判斷孩子是否兩週歲,還是以宣判之日為準。
我和老公昨天離婚了,由於孩子一直都是我帶。他從來沒有撫養過!我現在和他協議離婚,孩子給了他!因為無
7樓:匿名使用者
10:6 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 神造人是造男造女。
10:7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10:8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
10:9 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馬可福音 和合本)
#微讀聖經#
8樓:張與西
只能等他聯絡你了,你就照顧好自己吧
9樓:匿名使用者
判給他了你也有探視權力的。你可以問一下律師和報警。
10樓:zdmj小童鞋
偷偷的跑去看她,如果看到什麼對孩子不力的地方拍下來,再去傾訴他!女兒本就應該給女方
11樓:月中瓊花
苦了孩子,他一直沒帶過,難以瞭解孩子所需。
12樓:匿名使用者
真的替你難過,實在不行就過去看看吧
13樓:匿名使用者
要麼狠心忍忍,時間長了就習慣了,要麼去爭取撫養權,畢竟是女兒又那麼小,沒媽媽好可憐……
14樓:亮晶晶
剛剛離開你可能會不習慣,過一陣子就好了,不過你自己也得想開點才好,畢竟是己經離婚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要離婚?孩子好可憐
16樓:匿名使用者
他也是孩子的爸,肯定也會對孩子好,就是你不捨得孩子,該放手,尋找新的生活吧!
17樓:匿名使用者
諮詢律師,像你這種情況是有權利見到孩子的。
18樓:萬三歲
離婚過後是有權利看望孩子的,這是你權益啊
19樓:情繫天涯
我想是他專門為了讓你急,說明他心裡也不好受
20樓:夕顏*^o^*惜緣
既然給他了,就不要捨不得,捨不得就要回來
21樓:手機使用者
正常他吊你放心吧孩子是你的也『
22樓:手機使用者
心要硬一點 堅強一些 這世道離了誰都能過
我因為和老公性格不和,要離婚.現在有個女兒兩歲半,我們都想要爭撫養權.
23樓:鄰水聽音
當然了因為他沒工作,沒有能力撫養,這是他的軟肋而且孩子跟你媽媽一起時間長了,有感情
就這兩點 孩子一定是你的
順便,不務正業的男人真的要不得!
24樓:匿名使用者
一定要爭取到撫養權啊因為是個女兒一定要和媽媽的不能給不霧正業的父親
25樓:幸福的小蜜
有,有工作的可以先有撫養權,且,女兒太小,應跟母親。
我因為和老公性格不和,要離婚.現在有個女兒兩歲半,我們都想要爭撫養權.怎麼辦?
26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怎麼可能性格相合,都是互補嘛。他粗心,你細心等等。兩個人一起努力才會把家經營好。
要是因為別的,比如你覺得他沒有上進心,好吃懶做,有外遇,家庭暴力啊,這都可以提離婚。可你說的什麼家庭不和,那純屬扯淡,這世上哪有性格相同的。性格不和這條理由就是夫妻雙方實在有什麼難以啟齒的原因才說的推脫之詞。
再說,離婚,再婚,受苦的還是孩子。
27樓:夜景在城市走失
你自己認真想想,孩子跟了誰好一點。
28樓:匿名使用者
小孩是誰養大,如果是自己養大的,說什麼也不能給,財產可以少分點,還要看你跟你老公好好商量,那邊對孩子將來幫助大,給誰吧
29樓:匿名使用者
不爭了!小孩給他,跟我過!
我跟老公鬧離婚,孩子快2歲了,之前一直都是我親自帶在身邊,半個月前因為很多人勸一時心軟就打算不離了 10
30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沒有離婚,那麼孩子就應該有夫妻雙方共同撫養。你是不能獨自把孩子帶走的。
而且因為你跟你老公鬧離婚的情況,他家人更不敢放孩子走了……
所以,你要做的就是,要麼與他們和解,要麼……最好別離婚吧
31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是無辜的,無論怎樣,都不能讓孩子受傷害,可以兩人輪流照看孩子啊?
想和老公離婚,有一個女兒兩歲半,,肚子裡還有未出生的孩子,我可以什麼都不要,只要我的女兒和肚子裡
32樓:匿名使用者
是什麼要導致到走這一步呢?難道就不能為了家庭,相互包容理解一下,現在孩子都這麼小,正處於需要家的關愛成長,選擇分道而去,對孩子是無辜的,希望你能冷靜慎重考慮清楚。
33樓:屹博律所小劉
孩子判給誰,要綜合你們的具體情況綜合認定。如果孩子年幼,一般會判給母親。
3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不能協議離婚,肚子裡的那個你可以要(小孩兩歲之前都是判給母親的),但你女兒的話,就看你的收入、條件有沒有比你老公的好,否則也是不會判給你的。
35樓:匿名使用者
走法律程式吧,就算你什麼都不要,最後你丈夫萬一想要孩子,環境又比你好,那你就一無所有了
想和老公離婚但是我們有個孩子快2歲了,孩子一直是我在家帶,沒有收入 我有想要 怎麼辦?
3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依據我國法律實踐中的判決傳統,孩子還非常小的時候,通常是判給母親的。然而,你沒有收入怎麼能養活孩子?父母願意給你帶孩子嗎?
那樣的話你就可以去工作掙錢,也就是說有經濟**就可以說服法院穩穩地擁有孩子。有其他問題,可以繼續提問。
我女兒兩歲半了,我想和丈夫離婚,我們都想要女兒,法院會叛給誰的機率大一點?
37樓:劉大來律師
法院會綜合全部情況確定哪方撫養更有利於孩子成長。
在同等情況下,一般男孩子歸男方,女孩歸女方撫養。
北京婚姻家庭 離婚糾紛 劉大來律師
38樓:龍圖小松
法院會根據有利於孩子成長的原則,把孩子判給有利於孩子成長的一方撫養,你希望得到撫養權,就需提供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證據。
39樓:匿名使用者
原來你對你老公這麼瞭解,為什麼。不學著解決一下你們之間的問題呢?離婚只是一時的逃避問題。
不要衝動,彼此深刻的談一次,冷靜一段時間。多想想對方的好。就算真的離婚,也不要對孩子造成傷害。
慎重呀!
40樓:夢生大師
提供學歷,工資證明,家庭住址等等,法院會選擇判給誰的。
41樓:
按你說的情況,判給女方的可能很大。但也要注意儲存男方對女兒不利的證據,以便得到法院的支援。
42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說會判給媽媽,但單親家庭或多或少都會給孩子造成影響
43樓:快樂悅兒
說真心話,還是想勸你不要離婚。因為無法給女兒一個完整的家庭會是父母一生的遺憾!也許正因為你丈夫與他父母關係不好,所以造成你丈夫對你女兒的關心。
通篇都是丈夫與公婆會為了女兒和你吵架,現在問問你自己的心,是否還愛你丈夫。如果愛,就嘗試與其溝通!
如果可能,你們和公婆分開住,就可以減少很多矛盾。
記住,輕易不要選擇離婚。
大人很長時間以來總是以感謝不和為由,沒有經過孩子的同意就離婚,其實單親家庭的孩子十個有九個都是有性格問題
4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們就這個問題調解不成,除了子女的情感選擇意外,主要還是會考慮撫養能力,以及是否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成長的方面考慮。
我女兒兩歲半了,我想和丈夫離婚,我們都想要女兒,法院會叛給誰的機率大一點
法院會綜合全部情況確定哪方撫養更有利於孩子成長。在同等情況下,一般男孩子歸男方,女孩歸女方撫養。北京婚姻家庭 離婚糾紛 劉大來律師 法院會根據有利於孩子成長的原則,把孩子判給有利於孩子成長的一方撫養,你希望得到撫養權,就需提供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證據。原來你對你老公這麼瞭解,為什麼。不學著解決一下你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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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三年就有兩個孩子,說明你們的感情還是好的,沒非離不可的原因就將就過吧,看在孩子的份上。你的機會大些,不過要看小孩的意見 小孩還小,結個婚也不容易呀,能不離就不離吧,女兒是媽媽的小棉襖,怎麼不要?我想打你了,有什麼好掙的,都是自己的親生骨肉。一般來說兩歲大的小孩法院一般會判給母親。不要離婚唄,分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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