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責任依據主要在2個人行辦法
1、支付結算辦法。
第二百三十三條 付款單位對收款單位託收的款項逾期付款,應按照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付款單位變更開戶銀行、賬戶名稱和賬號,未能及時通知收款單位,影響收取款項的,應由付款單位承擔逾期付款賠償責任;付款單位提出的無理拒絕付款,對收款單位重辦的託收,應承擔自第一次託收承付期滿日起逾期付款賠償責任。
第二百三十五條 單位和個人違反本辦法的規定,銀行停止其使用有關支付結算工具,因此造成的後果,由單位和個人自行負責。
第二百五十四條 有利用票據、信用卡、結算憑證欺詐的行為,構成犯罪的,應依法承擔刑事責任。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的,應按照規定承擔行政責任。
第二百三十九條 對單位和個人承擔行政責任的處罰,由中國人民銀行委託商業銀行執行。
2、違反銀行結算制度處罰規定
第七條 商業承兌匯票到期,付款人不能支付票款,按票面金額對其處以百分之五但不低於1千元罰款;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承兌申請人未能足額交存票款,對尚未扣回的承兌金額按每天萬分之五計收罰息。
責任承擔與處罰如上。商票到期不兌付,損失的是企業的商業信譽,以後他簽發的商票就沒人要了。但根據我國國情,交易中一般不建議接受商業承兌匯票,風險太大。
擴充套件資料
1、經年檢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組織機構**證、貸款卡原件
2、背書連續、要式完整且未到期的商業承兌匯票
3、交易雙方簽訂的真實、合法的商品或勞務交易合同原件,或其他能夠證實商品或勞務交易關係真實性的書面證明
4、與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間的增值稅發票原件
5、上年度及近期財務報表,以保證方式提供擔保的還需提供保證人上年度及近期財務報表
6、貼現行認為需提交的其他資料。
2樓:智障班班長
依據《電子商業匯票業務管
理辦法》第七十九條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於票據到期日未能足額交存票款時,承兌人除向持票人無條件付款外,對出票人尚未支付的匯票金額轉入逾期貸款處理,並按照每天萬分之五計收罰息。
第八十條 電子商業匯票相關各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影響電子商業匯票業務處理或造成其他票據當事人資金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中國人民銀行有權視情節輕重對其處以警告或3萬元以下罰款:
(一)作為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承兌人的財務公司、電子商業承兌匯票的承兌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票據管理實施辦法》和本辦法規定無理拒付或拖延支付的;
(二)接入機構為客戶提供電子商業匯票業務服務,未對客戶基本資訊盡稽核義務的;
(三)為電子商業匯票業務活動提供電子認證服務的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承擔相應責任的;
(四)接入機構為客戶提供電子商業匯票業務服務,未對客戶電子簽名真實性進行認真稽核,造成資金損失的;
(五)電子商業匯票系統運營者未對接入機構身份真實性和電子簽名真實性進行認真稽核,造成資金損失的;
(六)接入機構因清算資金不足導致電子商業匯票資金清算失敗,給票據當事人造成損失的;
(七)接入機構因人為或系統原因未及時**電子商業匯票資訊,給票據當事人造成損失的;
(八)接入機構內部系統儲存的電子商業匯票資訊與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相關資訊嚴重不符,給票據當事人造成損失的;
(九)接入機構的內部系統出現故障,未及時排除,造成重大影響的;
(十)電子商業匯票系統運營者運營的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出現故障,未及時排除,造成重大影響的;
(十一)電子商業匯票債務解除前,接入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為承兌人撤銷賬戶的;
(十二)其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票據管理實施辦法》及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擴充套件資料
依據《電子商業匯票業務管理辦法》第八十一條
電子商業匯票當事人應當妥善保管電子簽名製作資料,嚴防洩露。因保管不善造成資金損失的,有關責任方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二條 金融機構發現利用電子商業匯票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應依法履行報告義務。
3樓:匿名使用者
責任依據主要在2個人行辦法中,
1、支付結算辦法,具體如下:
第二百三十三條 付款單位對收款單位託收的款項逾期付款,應按照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付款單位變更開戶銀行、賬戶名稱和賬號,未能及時通知收款單位,影響收取款項的,應由付款單位承擔逾期付款賠償責任;
付款單位提出的無理拒絕付款,對收款單位重辦的託收,應承擔自第一次託收承付期滿日起逾期付款賠償責任。
第二百三十五條 單位和個人違反本辦法的規定,銀行停止其使用有關支付結算工具,因此造成的後果,由單位和個人自行負責。
第二百五十四條 有利用票據、信用卡、結算憑證欺詐的行為,構成犯罪的,應依法承擔刑事責任。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的,應按照規定承擔行政責任。
第二百三十九條 對單位和個人承擔行政責任的處罰,由中國人民銀行委託商業銀行執行。
2、違反銀行結算制度處罰規定
第七條 商業承兌匯票到期,付款人不能支付票款,按票面金額對其處以百分之五但不低於1千元罰款;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承兌申請人未能足額交存票款,對尚未扣回的承兌金額按每天萬分之五計收罰息。
擴充套件資料
商業承兌匯票的特點
1 、商業承兌匯票的付款期限,紙票最長不超過6個月,電票最長不超過12個月。
2 、商業承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匯票到期日起10 天
3 、商業承兌匯票可以背書轉讓
4 、商業承兌匯票的持票人需要資金時,可持未到期的商業承兌匯票向銀行申請貼現
5 、適用於同城或異地結算。
商業承兌匯票申辦程式
1、提交申請。提交書面申請書,即《商業匯票貼現申請書》,同時提交其他相關材料
2、背書轉讓。經銀行審批同意後,辦理在商業匯票上背書轉讓和填制貼現憑證等手續
3、使用資金。客戶背書轉讓後,銀行在扣除貼現利息後將相應的資金劃轉到客戶指定的存款賬戶,客戶即可使用貼現所得款項。
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什麼意思,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怎麼算
如果你是出票方,也是付款方。那麼匯票到期日就是你付款的截止日,到期前要結清。1 銀行承兌匯票付款期限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 支付結算辦法 第八十七條規定,銀行承兌匯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即銀行承兌匯票票據所記載從 出票日期 起至 匯票到期日 止,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2 銀行承兌匯票票據權利期...
商業承兌匯票到期不兌付怎麼辦商業承兌匯票到期無法兌付時,是否應該退回給客戶?還是行使追索權?
商業承兌匯票到期不兌付 可以行使追索權,如果追索不成可到法院起訴。根據票據法 第61條,匯票到期被拒絕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對背書人 出票人以及匯票的其他債務人行使追索權。匯票戚旅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權 匯票被拒絕承兌的 承兌人或者付款人死亡 逃匿的 承兌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
商業承兌匯票還有2天到期怎麼兌現
到期日之前發出託收,到期日兌現。商業承兌匯票是一種信用票據,有一定的付款期限,不到期的匯票,付款人是不付款的。必須到期日後才可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商業匯票的提示付款期是自到期日起10天,例如 到期日為11月9日,那以此匯票的提示付款期為11月9日至19日。持票人必須在此期間向付款人出示匯票並要求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