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就是說:他現在還沒有真才實學呢!以後沒有在別人面前有表現的。
所以,他可能是說,他現在要努力 學習,
然後學有所成的,將來有發展,
在別人面前會有展示自己本事的。
2樓:如夢令啞心淚
過好真實的自己,不要在乎別人
大家說說拿著什麼東西最能裝逼
3樓:輕羽白柔
墨鏡!前提是人長得好看。
4樓:
贊同!…她這樣都是想找人送東西!
5樓:愛哦哦可能
現在拿iphonex吧
蘋果手機到底好不好?身邊的朋友全是蘋果,很牛,我的小米拿不出手,他們都沒有錢,他們是在裝逼還是蘋果
6樓:如風般di逝去
對於玩手機很瘋的人來說,必須安卓,蘋果是好用,但是開放性差,沒多少軟體可以用的
7樓:匿名使用者
我只能說科技的東西一分錢一分貨 蘋果的確效能比一般手機要好很多
8樓:對你旳獨白
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去考慮買手機 如果自己有能力不拿父母的錢買到蘋果 那就買一個吧。一是系統確實好用,甩一般的系統好幾條街 二是買個手機就當為自己的青春任性一次吧
9樓:忘卻心中的回憶
大部分人都是裝模作樣的,你可以問問他們真正使用蘋果的方式及應用,和你的小米有半點不同嘛?還有不要自卑,憑什麼中國的東西就比美國佬的差?
10樓:執子手乖乖
如果購買蘋果手機 你用一段時間後不會後悔,但如果你購買國產的任何一款手機 包括三星旗艦機 用過一段時間後 會非常後悔,因為安卓永遠都在吃蘋果的餡飯也就是跟這它混飯吃,知道麼。
11樓:百分百有緣無分
現在貴的手機和便宜的手機實際上功能都差不多的,買貴的不合算要看價效比
12樓:霧霾陰天大雨天
支援國產機。美國賺到錢搞不好造飛機打我們,都是用我們的錢啊
13樓:尊歐陽
蘋果確實實用。也確實好裝逼
14樓:曾被稱為人
蘋果的確很好,但小米也挺好的啊
15樓:
蘋果除了流暢度高,什麼都不如小米,價效比超低,蘋果手機淨利潤百分之好幾千,聽我的,哥們,蘋果只是裝逼罷了
16樓:數碼空調
真正的果粉才懂得愛瘋的價值。
17樓:dd笨小孩
蘋果電多,開wifi能開一天,效能一般螢幕也不大
18樓:shine拒絕被判
我個人對蘋果不感冒!就算再便宜,我也不會考慮
19樓:天天
基本上是裝b。其實蘋果還不錯。但是和它的名聲比顯然有點虛
20樓:匿名使用者
蘋果手機效能一般吧,不過沒辦法,洋人的東西,很多人愛
21樓:匿名使用者
唉、什麼高度說什麼話啊!
22樓:匿名使用者
蘋果不好,用過就知道
23樓:指縫間的陽光
小米很好啊!我也是用小米的
24樓:藝術人晟
小米好用,不用管別人
25樓:家鄉人親切嗎
國產的手機也還可以吧這主要看你的心態
我現在拿個iphone4還怎麼裝逼
26樓:娑裡耿漫
可以選擇砸磚頭上,邊砸邊說,我有最硬的手機
27樓:xiao小楊要陽光
那就不裝,好用就可以了,你永遠追不上的,現在蘋果沒有以前的好了,以前買蘋果手機是真的追的不錯,好用,快,現在問題越來越多了
怎麼形容一個整天拿著別人的東西裝逼的人自己反而什麼都沒有
28樓:匿名使用者
都是愛慕虛榮惹的禍。
29樓:匿名使用者
哇!哥們你們有一腿吧
有人說我裝逼,追著我罵怎麼辦?覺得我老實還是 50
30樓:雙倍生活記
不用理會他們的閒言碎語
你總不會討所有喜歡你
對你有意見汲取就好
31樓:匿名使用者
那是嫉妒你,不要管他們,自己的路自己走,管他們幹嘛。
3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依我飯圈的性格的話,我會直接婊他,直接艾特他開罵。
33樓:匿名使用者
不理他,煩了就直接一巴掌,能動手就不bb
面試的時候可以帶能拿得出手的東西去嗎
34樓:匿名使用者
所謂「拿得出手的東西」,到底是指你以前獲得的一些獎章,還是你想賄賂面試官?如果是前者,那倒也罷了,但如果是後者的話,個人覺得沒必要,你越是這麼做,反而會讓面試官覺得你沒本事,沒準直接就淘汰了。
我還沒有離婚,可是我現在交了個男朋友,我沒有告訴他,和他有了小孩,他犯法
你這就不對了,要出問題的 想要交新的男朋友必須和原配離婚後在交男朋友,這樣是合法的,你這種屬於重婚罪。你那天在大街上被人暴打.你都不知道為什麼?我和以的男朋友沒離婚,現在有新的男朋友還有了孩子,犯法嗎 沒有登記結婚,只是所謂的民間的事實婚姻,這種婚姻不受我國法律的保護,沒有法律效力。所以沒有法律效力...
我的車保險到期了現在還沒有續保。現在能上路嗎?路上交警會罰嗎 ?罰款會罰多少
車輛上路必須購買交強險,無保險車輛被交警逮到罰款為保險的兩倍 你未續保上路問題這個可是麻煩事。1 路上你敢保證不出現任何事故?2 路上難免會遇上交警查車 保險 一旦被查是要處罰的 3 勸你沒有完整手續最好暫停外出,及時補交保險及相關費用,也是為了你的安全。交警不會罰,但是您的車在沒有保障的情況下您敢...
簽訂的合同還沒有到期。我能提前辭職不做嗎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辭職 分三種情況 一是,依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 試用期3天 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二是,依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