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小叮噹答題
這個男的心機可是太重了,儘量還是躲得遠遠的,少接觸這種人z
2樓:匿名使用者
這怎麼可能呢,你前男友說你殺人你就真的殺人了,警察難道沒有一點判斷能力?人命關天的大事並不是誰說出就可以定案的。
3樓:蕈龠
不用理會。儘量遠離,如果對你的人身安全,名譽受到損害了,建議收集證據,報警。
4樓:鞏東園
不用太恐慌人民警察是不會隨便冤枉好人的,沒有證據是不會抓人的!
5樓:影視片加段
很明顯這個問題是不成立的,他如果要告你的話,你沒有相應的犯罪,那麼她就是誣陷太會受到處罰的
犯罪要坐牢 那麼一般犯法要坐牢嗎
6樓:法律實務研究
犯罪也是違法,只是因為比違法的性質嚴重,要受到刑事處罰。即判刑。
一般違法,只是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情節顯著輕微,不需要判刑,而是要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如警告、罰款、拘留等。
7樓:匿名使用者
坐牢是指bai在監獄裡服刑,du量刑比較重;量刑zhi
輕的刑dao事犯罪,通常會在回看守所裡服刑答。所以,要看你是怎麼個違法犯罪情況了,如果涉嫌犯罪的話,也要看涉嫌的是什麼罪名,在犯罪過程中所起的作用,依法定罪量刑。僅供參考。
8樓:匿名使用者
是治安處罰吧,包括罰款、行政拘留等。
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我要知道具體情況才好回到 能告訴我具體一點嗎
坐牢屬於什麼法律制裁
10樓:匿名使用者
坐牢屬於剝奪人身自由的權利,關在監獄裡。
1、坐牢:即服刑,屬於刑事處罰。在人民法院判處犯罪嫌疑人刑罰後,犯罪嫌疑人就轉變為罪犯。
2、坐牢即在監獄內服刑改造。《監獄法》第二條 監獄是國家的刑罰執行機關。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
為了坐牢而犯法,法律上對這一行為是怎麼規定滴??
11樓:四川瑞利恆律師事務所
對於你的問題個人給你一個明確的解答,首先說你的說法是不成立的,只要違法就要承擔法律責任,這是不分任何條件的。監獄不是慈善機關,你的疾病依然是需要你的家人為你負擔,監獄是不會負擔的。所以請不要做一些愚蠢的事情。
12樓:m俠稀
如果是涉嫌財產犯罪的,一般會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這是法律規定的。如盜竊罪、詐騙罪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 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被判刑坐牢出來後,三年內再犯罪的該怎麼量刑?法律專業名詞叫什麼?
13樓:四哥有法說
你說的這個法律術語是「累犯」。是刑滿釋放後五年內又故意犯罪的。
相關法律規定:
1、《刑法》第六十五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法發[2013]14號)
對於累犯,應當綜合考慮前後罪的性質、刑罰執行完畢或赦免以後至再犯罪時間的長短以及前後罪罪行輕重等情況,增加基準刑的10%~40%,一般不少於3個月。
14樓:律師刑事專業
你好分為兩種情況:
1、前後都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故意犯罪的,繫累犯,屬於法定應當從重處罰的量刑要素,從重幅度30%—40%。
2、不符合累犯的,系犯罪前科,屬於酌定量刑要素,需要法庭根據案件事實,綜合考慮是否予以從重處罰,幅度在5%—10%之間。
15樓:匿名使用者
刑法第六十五條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16樓:匿名使用者
刑法第六十五條 【一般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條文註釋
構成累犯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幾個條件:(1)前罪和後罪必須都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包括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犯罪分子。其中,後罪是未然的,即審判人員根據犯罪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犯罪情節等作出的對犯罪人應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預判斷。
(2)後罪發生的時間必須在前罪的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五年以內。在刑罰執行期間再犯罪的,不適用本款規定,應當依照本法關於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這裡的「刑罰執行完畢」是僅指主刑執行完畢。
對於有期徒刑以上主刑已經執行完畢,但附加刑尚未執行完畢的,應以主刑執行完畢之日為累犯期間的起算時間。對被假釋的犯罪人而言,在假釋考驗期滿後五年內又故意犯新罪的,可以構成累犯,因為假釋犯的假釋考驗期滿時就「認為原判刑罰已經執行完畢」。但對於被判處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犯罪人而言,在緩刑考驗期滿後的5年內又犯新罪的,不能構成累犯,因為緩刑犯的考驗期限滿時「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不發生刑罰執行完畢的問題。
(3)前罪和後罪必須都是故意犯罪。如果其中有一個罪是過失犯罪,就不符合累犯的條件。
17樓:江湖術士
這個叫累犯,其他人說的很清楚了。一般的累犯再次犯罪,刑期上加判半年到一年
18樓:逆海狂潮
法律意義上稱之為累犯,是指受過一定的刑罰處罰,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法定期限內又犯被判處一定的刑罰之罪的罪犯。累犯分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兩種。 1、一般累犯:
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5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過刑罰處罰,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又犯該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19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判刑之罪是什麼罪,以及再犯的罪是什麼罪,是否構成累犯。不構成累犯的不會加重量刑
是不是坐牢才算犯罪啊?
20樓:匿名使用者
坐牢的當然是犯罪,但也有的犯罪不需坐牢。如被判處緩刑,緩刑考驗期沒有出問題;被判有罪但免予刑事處罰;單位犯罪對單位判處罰金等。
21樓:風雨交加
不做也叫犯罪觸犯法律就是犯罪
法律上代替別人坐牢屬於犯罪?
22樓:道森
你好我國刑法是罪責自負,誰犯罪誰承擔法律責任,是他本人去坐牢,不能由他人代替的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犯罪用坐牢嗎
23樓:林海一線
坐牢一樣,待遇不一樣
24樓:中顧網鮑毅律師
你好和普通人一樣 在監獄
25樓:北京武紹智律師
不是這樣的,正式判決後與普通人是一樣的
26樓:匿名使用者
犯罪就是觸犯了國家刑法 量情節判刑 輕的話有的是進行拘留處罰重的話依照法律判刑 不過你可以請律師為你辯護
你所說的大官坐牢當然是和百姓一起的 不是省級的沒那待遇
27樓:茜凌雨
大官判刑一般由皇帝決定啊,要看皇帝怎麼說啊
28樓:匿名使用者
用!但是有單間,能打網球
坐牢出來的人會不會害怕法律,畏懼犯罪.
29樓:水翅公主
坐牢的經歷對有些人確實會產生震懾作用、會鐵定心以後再不犯任何錯
、甚至吃些專小虧被別人欺屬
負都不會冒火蹦起來、但還有一種人、坐牢的每一天、在牢裡的每一點點滴滴事都會讓他心裡更增添恨意、會一直在那個牛角尖裡出不來、會恨世、其實是強迫症的一種表現、那樣的情況就不太容易改變了、法律在一定條件下還是可以保護公民的人身財產安全的、但總歸是有一些及不到的情況、有些時候還沒有發生的犯罪、只是當事人心裡清楚有那種徵兆、這樣情況就不太好辦
30樓:匿名使用者
有的會!大部分不會!
法律是我們的唯一保障!
31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不是萬能的保護是相對的,如果遇上特別的坐牢根本不影響他的犯罪,作為我們最好是避免犯罪這種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這就要靠平時的留意了,這種事情沒有後悔的,小心永遠是對的對於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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