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陳筱燁
我覺得女生不願意歸還男生在戀愛期間給的禮物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在戀愛期間大家都非常喜歡對方,這個時候出於愛意會送給對方一些東西,我覺得這只是為了表達愛意而已,並不代表彼此結婚的承諾。在戀愛期間我們會做出許多不可思議的事情,我覺得贈送禮物只是非常常見的一件事情。很多談戀愛的情侶都會給對方送東西,這是因為自己太喜歡對方了,所以就希望能夠送對方禮物,希望對方開心。
但是兩個人一旦分手之後,我覺得這些東西就沒有必要要回來了,而且對方也沒有返還給你的義務。在戀愛期間兩個人的關係特別的好,贈送對方禮物這是人之常情,但是分手的時候將這些禮物要回來,就顯得太小家子氣了。因為在戀愛的時候給對方送禮物是一件讓自己非常開心的事情,如果兩個人最終走向分手,你去問對方索要當初贈送的禮物的話,對方會覺得你這個人實在是太小氣了。
通常來說,大家分手的時候對彼此都有一些怨恨。這個時候如果你去索要你曾經贈送的禮物,對方會覺得你更討厭,出於憤怒對方可能會一口回絕你。當初贈送對方禮物的時候是心甘情願的。
對方既然接受了你的禮物,就沒有義務還給你。我認為只要贈送的這些禮物,並沒有跟對方說過她接受了就必須要跟你結婚,那麼對方就沒有返還你的義務。
2樓:海6闊6天6空
如果為數不多,
就算了吧,
當見面禮了。
如果是大額的訂婚禮金,
就務必要追回。
如果對方拒絕,
可以告她騙婚。
3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女孩提出分手後,東西都會還給對方的,但是如果是真愛對方是不會要的,真的也就沒心情要,或許怕看到後更想念,讓扔掉又捨不得!
4樓:匿名使用者
戀愛時送給對方的禮物都是自願送的,分手了還要回來沒有必要吧,要是數額不是很大就算了吧。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數額不大就沒有必要了,畢竟也談過一段時間!如果是數額太大的話可以讓其償還的!
6樓:遷心小可愛
既然是贈送的那就是人家的,何嘗返還之說?既然想返當初就不要送,既然送了就不要想那麼多。
7樓:匿名使用者
不還就不要了唄,大度一點。
8樓:匿名使用者
小錢就算啦,男人嘛大氣點,如果錢數目大,就和女孩父母談談,拿個辦法出來。
9樓:東東姥姥風雲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你只能認了,花錢買教訓吧。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你愛她深不深,如果你很愛她肯定會算了
11樓:匿名使用者
她應該用過了,不要還了,你看開些吧,既然送給她了,就想開點吧,
12樓:我的果味的季節
都是自己心甘情願送的,再要回來不太合適吧
戀愛期間贈與鉅額財物,分手後需要返還嗎
13樓:碧海藍天一日晴
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形成一種特殊的社會關係
,這種關係包含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法律對其人身關係不予保護,但對基於此基礎形成的財產關係予以保護。因為戀愛期間,特別是婚約期間的財物送往,看上去是贈與,其實與民法上的贈與有一定的區別,往往不是出於當事人的真心,其真實意圖是為了締結婚姻關係。在男女雙方戀愛期間,購買衣物、食品等必需品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價值很小,在不能證明係為結婚而特意購買等情況下,應認定為一般的贈與。
而對於以結婚為目的的而贈送的貴重財物,應當認定為不當得利。在贈送財物的過程中,雖然財產權利已轉移,但是如果產生財產轉移的原因未發生,當事人所期待的結婚目的未能達到,那麼受贈人就缺乏佔有財物的合法原因。如果符合以結婚為目的的附解除條件的贈與行為,當結婚目的未能達成時,這種贈與的解除條件即已經實現。
當接受贈與的一方拒不返還贈與財產時,則構成不當得利,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接受贈與的一方應當返還該筆鉅額財產。
總而言之,看情況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在法律上是有規定的,可以要求返還。祝你好運。
15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是贈與當然不需要返還,但如果是出於結婚需要為對方購買的,則應適當返還
16樓:電影擺渡人
如果對方要就返還,不要的話可以不返還,看自己把
男女談戀愛其間男方給女方的錢分手後要返還嗎?不返還違法嗎?
17樓:正平天王
男女談戀愛其間男方給女方的錢分手後不一定要返還,不返還不一定違法:
1、如果是贈與,贈與成立後是不用返還,不返還不違法。
2、如果是彩禮性質的附條件贈與,應該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8樓:匿名使用者
男女戀愛期間男方給女方的錢應當依據具體性質區別分析,如屬於支付彩禮的應當按條件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返還,不返還不違法,因為是屬於合法贈與行為。
20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律師,就你所述,原則上不需要返還,但如果數額比較大,應該返還。
2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男方能證明是以結婚為目的,給女方一些錢財,現在分手了,女方應當返還。女方不返還屬於民事糾紛,男方可以起訴,要求女方退回財物。
2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民法通則》以及《婚姻法》的規定,如果是贈與的,贈與成立後是不用返還的,如果是彩禮性質的附條件贈與,應該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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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樓:端木竹悅次愫
錢怎麼應該退!我為我女朋友也花了好多錢!如果分了,那是不可能要求退錢的!
那個女的說的對!!分手分對了,一下就看出人怎麼樣!!
談戀愛時男友送給女孩的金錢跟物品,分手後男友有權力要回去嗎
24樓:匿名使用者
戀愛之間所花這是屬於雙方願意的,告到法院都沒辦法噶,你不需要給,但是如果你覺得過意不去可以給一是你的事情。試問戀愛一起所花的分手了誰還會要錢的?是男人就應該現實點。
,沒錢就不要去逞強,沒意思。
25樓:匿名使用者
你上當了吧 他傻 你更傻 他的用心何在?你根本不懂 你知道他為什麼在你身上舍得花錢麼?也許他早就算好了這一天。
是啊?分手,可以啊!把我用在你身上的錢還來,可你還的來麼?
他連分手的答應的那麼爽快,就可以看出 這是一個套。。假如是我 花在我女朋友的錢是應該的,不管多多少少 我都不會去追還 即使是分手。因為我愛他,我都會滿足她。
這樣我才有資格說愛她 喜歡她
26樓:匿名使用者
真是什麼人都有哈。分手了想要東西。可能麼?不用理會他。都是你情我願的事。你也付出了阿。
27樓:匿名使用者
讓他報警去 又不是騙的是他自己樂意花的
28樓:**ile密謀你
難道剛開始你不是看上他的錢,一個巴掌拍不響,活該
戀愛期間兩個人產生的金錢問題,如果女方提出分手,男方有權要求女方返還所有的錢嗎??
29樓:楊小羽
我覺得男女朋友交往,男生給女孩花錢,是理所應當的,女孩也應該適當給男生花一點,不能說一方出錢,一方花錢,這不是戀愛,這是提款機。但是如果是其中一方向另一方借的錢,是必須換的,但是如果是心甘情願給的,那不必要換,你給他錢,人家還有感情的付出呢,這是你拿多少錢都換不來的。讓你朋友以後學會慧眼識人,看上的什麼爛人?!
30樓:匿名使用者
天吶,你朋友認識的是啥人?為女友花錢過後還要她還,實在把男人的尊嚴和麵子都丟盡了,告訴你朋友,有錢咱就扔給他,沒錢就別給,看那人敢咋樣!
31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男人最好離他遠點,還給他吧,免得以後糾纏不清
32樓:匿名使用者
呃,這不是應該的麼,分手就要還錢?沒聽說過,那是不是還要還他青春呢?好聚好散,愛過的人何必呢
33樓:姬風軍
如果每次都是女人開口要的錢,可以要嗎?十萬左右
在法律上情侶之間相處時贈予的錢財物品在分手後怎麼辦
34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對這一塊還是空缺的,所以彼此贈與的財產不需要返還,但是從情理上來說,如果對方贈與你的財產價值過高,那麼你應該歸還給對方,不然對方可能會產生一些心理的不平衡,導致作出過激的行為,影響你們以後各自的生活,所以我建議如果你們之間已經分手,還是要把彼此以前贈送的價值過高的,或者是把對方要求的東西歸還給對方。祝你開心。快樂!!!
35樓:匿名使用者
想要就還給他吧,必競是不在一起了!
法律也只是一種參考!
36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真有贈予這個內容的劃分哦,據說是在分手後又要把禮物要回,法律是不予支援的。
37樓:百度使用者
小東西一般就自己處理,大的東西,比如說,房子,車子等,就要通過雙方的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就只有象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談戀愛時,男方給女方的一些比較貴重的禮物和現金,感情不和男方提出分手後,女方應該返還財物嗎?
38樓:艾特過
如果男方沒有要求女方返回錢財,就不要主動了吧,女人最重要的就是青春了,金錢物質都可以用時間賺取,可是青春確實一去不回的了,既然南方主動提及分手,無論誰是過錯方,都該兩清了
3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不還因為那是贈送的,送了就屬於你的了。那不是訂婚,或彩禮。但要是你要退回去的話,是你的仁意本分。希望我的回答能讓你滿意
戀愛期間的贈予分手後還能要求返還嗎
40樓:華律網
原則上戀愛時贈送的禮物不能返還,但實踐中根據贈送禮物的不同情況,贈送的禮物也並非絕對不能返還。事實上,對於戀愛期間贈送的禮物可以分成以下幾種:
一、禮尚往來贈送小禮物男女相愛,為討女方歡心,男朋友會不時贈送一些鮮花、禮物和衣服等小禮物。對於這類小禮物,價值較小,紀念意義較大,即屬於戀愛期間的禮尚往來,是無條件的贈與,一經交付即轉移了所有權。而且鮮花、禮物和衣服等小禮物的價值較小,又具有時效性,比如鮮花很快凋謝,禮物和衣服等小禮物使用不久就會折舊,將失去原有的使用價值,所以並無返還的必要性。
二、戀愛期間消費支出比如情侶之間一起吃飯和到娛樂場所遊玩,男方或女方因為買單產生的一些費用。諸如此類即屬於消耗性消費,已經沒有返還的標的物。再者,買單一旦本身也一起參與了消費,所以誰消費多誰消費少是無法確定的。
該費用在買單時付錢一方已經表示自己願意全部承擔,就不能在承擔之後要求他人再分擔。
4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不好說 看貴重程度 和你們發展關係的程度吧
女孩跟男孩提出分手,男孩沒挽留,只跟女孩說無理由的愛她,讓女孩靜靜
如果說女孩子跟男孩子提出分手,男孩子沒有挽留,只是跟女孩子說無理由再愛他了,讓他靜一靜。所以說這個情況下,男孩子是非常理智的,就是讓這個女的再好好的考量一下。看來兩個人真的是沒有感情或者感情已經很淡了,所以才會出現這種結果。當然,如果這個男孩不善於表達,也可能是把愛放在了心裡,但是這種處理感情的方式...
戀愛期間贈與鉅額財物,分手後需要返還嗎
既然是贈與當然不需要返還,但如果是出於結婚需要為對方購買的,則應適當返還。一般的贈與不需要返還,附有條件的贈與,條件沒有達成,就需要返還。比如彩禮。贈與的東西是歸被贈與人的.用不著還 戀愛期間贈與鉅額財物,分手後需要返還嗎 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形成一種特殊的社會關係 這種關係包含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法...
男人和女人同居三年,女孩的病了,男孩提出分手!女孩很傷心,來到男孩家找他了解!可是男孩父母說這
道德問題,沒什麼好辦法。你早應該看清楚男的是什麼人,沒看清楚就隨便在一起只能怪你自己了。也不知道你們多大。我說的很不近人情,不過是現實。婚前同居,沒有法律保證的,他媽說的真對 雙方的責任!這女人下賤,怪不得人家的,自作孽啊。還是趕緊自己治病吧。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何況你們還沒有結婚,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