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如果是公公婆婆付的房款或者是全部首付款,一般適用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予,也就是說房子是你老公的,對於婚後共同還貸的部分給予你補償。
如果房產中有你的名字,就視為你們共同所有
2樓:匿名使用者
對這種情況,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方的子女,離婚時該房產是夫妻共同
財產,對首付部分應認定為出資子女的個人財產。
3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就開始想到離婚了,這個應該不是很好吧,現在的愛情都是在開始的時候就為自己找退路嗎,回答你的問題:結婚後買的房就算婚後財產,離異後算你的一部分,買房的時候會需要結婚證明,如果沒有結婚就買房的會要單身證明。希望我的答案你滿意
4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是要離婚?
如果是婚後買的,如果是你老公的名字,那麼你也可以分得一半!
但如果只寫了你公婆的名字,那你就分不到了,不過可以要求點補償!
最安全的當然是只寫你的名字啦!
5樓:野馬幫何莫
除非夫妻雙方明確書面約定屬於一方所有,否則,該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6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買方,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論誰出的首付,房產產權一人一半。
7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財產,會分你一半
8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把你的名字也寫上去
婚後買的房,房產證上寫的是老公和我婆婆的名字,如果我以後離婚房子有我的份嗎
9樓:匿名使用者
濟南汪律師為您解bai答如下:du
1、首先明確一zhi個概念,夫妻共同財dao產是指婚版後所得財產,並不權在於登記的名字是否是夫妻兩個人,登記了夫妻一方姓名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房產登記的是你老公和你婆婆的名字,該房產是你老公和婆婆的共有財產,你老公共有的部分是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你婆婆共有的部分是你婆婆、公公的共同財產,可見該房產是四個人的共同財產。而實際上從出資來看,也確實是你們4個人出資購買的。
2、夫妻一場不容易,要保持家庭和諧,不能隨便就離婚,如果確實要走這一步,最好保留好共同的各種證據,共同財產的範圍一般包括: (1)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工資、獎金。 (4)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指明歸一方的財產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聞婚姻法》苦幹問題的解釋(—)》第11條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10樓:kiss喵姐
這個雖然是你們婚後買的房子,但是畢竟房產證上是你老公還有你婆婆的名字,假使
回將來出現問題,這答
11樓:智慧的彼岸
肯定有,就憑你們夫妻婚後共同供的這條就足夠分享的資格,多少要看法律上如何分割
結婚後給公公婆婆買房,婚後貸款買房寫公公婆婆的名字,還貸有我跟老公及公婆 ,請問法律上房子怎麼分的?
算了,你走的只有兩條路 1.替公婆買房子後,你們養小孩,養公婆,再養樓,受罪 2.跟公婆住,一起養小孩,養公婆,少了養樓,對你來講,沒了自我空間,受罪 既然兩條路都受罪的話,何不一起住,我看你那個84的老太爺也活不了多久,到時後,你公婆就能回到他們自己的屋子去了 你太容忍老人了,有些老人是不能貫的,...
如果婚後必須與公公婆婆同住,你期待的公公婆婆是怎樣的
作為一個已婚人士,我必須秀一下。婚後期間夫妻吵架生氣,告過一回狀,公公來了一句話都沒說上去就是一耳光打到老公臉上,心疼的我啊,從此不敢告狀了。每次週末去婆婆家吃飯,第一碗飯肯定是給我盛的。哈哈。想象一下。飯不用燒,衣服不用洗,兒子不用帶,每天就上個班。夏天婆婆會把涼蓆燙好了給我,冬天會把被子晒了給我...
緊急求助,關於婚前公公婆婆為了買房 結婚借的錢,該不該婚後我和老公承擔一部分債務呢
現在絕對不行。因為你們根本沒有結婚,你現在就幫他還的話,說句難聽的,萬一有個什麼意外,你的錢全部打水漂就算不打水漂,你要拿出幫他們還錢的證據,舉證相當困難。結婚後,幫著一起還才是正確的選擇。我覺得想5年後的房子什麼的,都還太早。畢竟你們連婚都沒有結。你媽媽的想法和顧慮是絕對正確的。就算婚後要還,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