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設立時實際出資比例與股權比例不同,是否有法律

2021-05-16 17:20:34 字數 6402 閱讀 8403

1樓:迷黧香

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設立時實際出資比例與股權比例不同,沒有直接的法律風險。

股權比例可以與出資比例不同,只要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就沒什麼不可以的。

1、如果要是硬性規定,出資比例就是股權比例的話,那麼出資多的股東,完全可以將其因出資而出取得的股權一部份或者全部,贈送給出資少的股東。這樣,就可以成功規避

「出資比例就是股權比例」的規定。

2、股權畢竟是一種民事權利,股東可以行使,也可還不行使,也可以放棄、贈送,法律沒有必要規定股權必須行使。

2樓:手機使用者

對b來說風險非常大吧,如果a、b之間沒有就此有過什麼特別協議約定的話,一旦二者之間就股權比例發生糾紛,工商登記的出資比例最有可能被支援,再者,就算a、b之間對此有協議,但實際出資比例與工商登記的出資比例不一致,對實際多出資那一方來說風險也是很大的 檢視原帖》

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設立時實際出資比例與股權比例不同,是否有法律風險?

3樓:雷學岺相溪

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設立時實際出資比例與股權比例不同,沒有直接的法律風險。

股權比例可以與出資比例不同,只要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就沒什麼不可以的。

1、如果要是硬性規定,出資比例就是股權比例的話,那麼出資多的股東,完全可以將其因出資而出取得的股權一部份或者全部,贈送給出資少的股東。這樣,就可以成功規避

「出資比例就是股權比例」的規定。

2、股權畢竟是一種民事權利,股東可以行使,也可還不行使,也可以放棄、贈送,法律沒有必要規定股權必須行使。

4樓:

對b來說

風險非常大吧,如果a、b之間沒有就此有過什麼特別協議約定的話,一旦二者之間就

股權比例

發生糾紛

,工商登記

的出資比例最有可能被支援,再者,就算a、b之間對此有協議,但實際出資比例與工商登記的出資比例不一致,對實際多出資那一方來說風險也是很大的

到投行先鋒論壇**檢視回答詳情》

成立****,出資額和持股比例是否必須相同

5樓:熊熊珠

不可以。這其實是個驗資的問題。

公司法要求必須資金到位

技術團隊佔股有兩種做法

1.技術團隊不在公司登記的章程裡作為股東,只是在和股東的補充協議裡說明技術團隊可以分到20%的利潤。但這樣操作不太穩妥,有後遺症,日後可能發生糾紛。

2.由技術團隊提供成文的技術或專利,作為投資過戶給新公司,作為技術出資,但技術專利過戶過程不方便,有可能拖延公司成立的時間。

3.直接由其他股東墊資,全現金方式完成驗資,約定技術團隊以日後的公司分紅來歸還墊資。這樣是最好的,大家都開心,其他股東捨不得孩子套不著狼。

可以考慮不要全墊 墊個一部分或大部分,分紅收入優先償還控股股東。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持股比例是否可以與出資比例不一致

6樓:匿名使用者

設立公司時候,持股比例一定要和出資比例一樣。按章程執行,公司章程就是公司的憲法。

為了讓公司更好發展,可以商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股利。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和出資方式有哪些法律規定?

7樓:雪人晒太陽

2023年12月28日釋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貨幣出資比例出資方式,不再有要求。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和繳足出資的期限。

2023年3月1日起,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和出資方式,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製取消,取而代之的是認繳制。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8樓:just享受

一、根據2023年新《公司法》規定,註冊公司最低註冊資本為:

1.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萬元;

2.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萬元,且股東應當一次繳足出資額;

3. 股份****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500萬元;

二、出資方式有4種:債權、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貨幣共價並可以依法轉讓。

1、實物出資。實物必須是公司生產經營所必須的建築物、裝置、原材料等。再者,實物必須是可估值並可以依法轉讓的,設立擔保的財產和租賃的不動產不得作為實物出資。

三者,以實物作價出資,應當在辦理公司登記前辦理實物出資的轉移手續,並有有關機關驗證(驗證有會計師事務所做)。

2、智慧財產權出資。 智慧財產權包括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和著作權。工業產權包括專利權和商標權,股東必須是智慧財產權的合法擁有者,並經過法律程式的確認。

股東出資**估作價(智慧財產權資產評估有心責任公司做),不得高估低估,並在辦理註冊登記前辦妥轉讓手續。出資額可高達註冊資本的70%。

3、土地使用權的轉讓。須滿足兩個條件:

(1)土地使用權僅限於出讓所得,不包含劃撥取得的。

(2)未設權利負擔,如抵押。

4、債權出資。包括設立時的債權出資(有爭議)和公司設立後,債權人對公司享有的債權轉化為股權出資,即債轉股,法律支援。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是指規定公司設立程式、組織機構、活動原則及其對內對外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從狹義上講,公司法是指1993 年12 月29 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並於2005 年10 月27 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第三次修訂,自2006 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2023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2023年、2023年、 2023年多次修正,現行版本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23年12月28日釋出。

9樓:木木木子丶李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下列最低限額:

(一)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五十萬元;

(二)以商品批發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五十萬元;

(三)以商業零售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三十萬元;

(四)科技開發、諮詢、服務性公司人民幣十萬元。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對作為出資的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必須進行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土地使用權的評估作價,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國家對採用高新技術成果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擴充套件資料

第二十五條:股東應當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準備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臨時帳戶;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第二十八條: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出資的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交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對其承擔連帶責任。

10樓:張明君律師

具體規定如下:

我國《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規定: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如能提供更多資訊,則可給出更周詳的法律意見。

高手請教 公司註冊中股權與出資比例的規定

11樓:

可以 股東之間可以約定 分紅也可以按照約定的比例來分

12樓:實地向前走

應該是按出資比例來分配,至於c應該多佔3%的股份,那最好和其他股東共同協商,出具一份協議書,以免以後出現相關於分紅的經濟糾紛

出資額與股權分配比例不一致時如何在公司章程中定義?

13樓:理智火迷

如果幹股股東不出資,需要通過公司設立協議約定誰出資及相互墊資或借款關係,因為股權比例按實際出資由工商確定。至於分紅比例是按照股東間的約定,可以與股權比例不一致,甚至零分紅都是可以的。

成立合資公司,在出資與股權比例、分成的約定方面,是否有必須遵循的原則或規定?

14樓:笑嘆擺渡人兒

有。為加強公司股權管理,保護股東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辦法。

一、股權轉讓的實施

股權轉讓的實施,實踐中可依兩種方式進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式性和實體性要件後,與確定的受讓人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使受讓人成為公司的股東,這種方式雙方均無太大風險,但在未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之前,應簽訂股權轉讓草案,對股權轉讓相關事宜進行約定,並約定違約責任即締約過失責任的承擔;另一種方式轉讓人與受讓人先行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而後由轉讓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式及實體條件,但這種方式存在不能實現股權轉讓的目的,以受讓人來說風險是很大的,一般來說,受讓人要先支付部分轉讓款,如股權轉讓不能實現,受讓人就要承擔追回該筆款項存在的風險,包括訴訟、執行等。

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程式

有限責任公司由法定的一定人數股東組成,每一**東以其出資為限對公司負責,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負責。鑑於有限責任公司的性質,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一般不能隨意轉讓。如果涉及特殊情況需要轉讓,應遵循法定程式進行。

轉讓的一般程式是:股東向董事會提出轉讓申請,董事會提交股東大會討論,經法定人數股東同意後方可轉讓。為了維護公司內部的穩定性,保持股東間良好的合作關係,股東在轉讓股權時,應首先考慮在公司現有的股東間進行。

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

如果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出資,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

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受讓權。因此,如果股東想將自己的出資(股權)轉讓給股東以外的自然人或法人,必須得到其他股東書面宣告其放棄優先購買權,在此之後,轉讓方與受讓方才能進行轉讓股權的談判,簽定《股權轉讓合同》。簽定股權轉讓合同是股權轉讓中最重要的環節,必須明確轉讓方與受讓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應具備下列條款:

轉讓金額、轉讓股權的交割期限、合同生效時間、違約責任等。雙方還要到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公司應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公司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按照這個規定,****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該事先將與轉讓事項有關的資訊(包括受讓方的情況、擬轉讓股權比例、轉讓**等)向公司通報,由公司股東會對是否同意該股權轉讓作出決議。

同時,由於《公司法》規定****股東人數為2個以上50個以下,股份公司股東人數應為5人以上,這些規定不僅是公司設立的條件,也應該理解為公司存續的條件,股東轉讓股權不得導致股東人數出現違反法律規定的結果,否則合同會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

總之,股權轉讓是較為複雜的法律問題。尤其在我國《公司法》對一些細節缺乏明文規定的情形下,進行股權轉讓務必謹慎,儘量規範,以減少爭議的產生。

三、什麼樣的股權轉讓行為是應當禁止的?

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股份公司的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高階管理人員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投資人在受讓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權時,必須對擬出讓股權的相關情況瞭解清楚。

四、股權轉讓操作方式

股權在本質上是股東對公司及其事務的控制權或者支配權,是股東基於出資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權利的總稱。具體包括收益權、表決權、知情權以及其他權利。

1、股權轉讓形式: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的方式有兩種:一是股東將股權轉讓給其它現有的股東,即公司內部的股權轉讓;二是股東將其股權轉讓給現有股東以外的其它投資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權轉讓。這兩種形式在條件和程式上存在一定差異。

(1)內部轉股:出資股東之間依法相互轉讓其出資額,屬於股東之間的內部行為,可依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及出資證明書等即可發生法律效力。一旦股東之間發生權益之爭,可以以此作為準據。

對於向第三人轉股,公司法的規定相對比較明確,在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甲,乙,丙擬共同同出資設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

1 關於首期出資比例問題可以參考 公司法 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於法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其餘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 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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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應具備條件 1 企業集團的母公司 核心企業 註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並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 2 母公司 核心企業 和其子公司的註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3 企業集團的母公司 核心企業 應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 全民所有制企業可以作為核心企業組建企業集團,但註冊資金應在1億元人民幣...

什麼叫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是什麼?

有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法人企業。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股東必須符合法定人數,即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 2.股東出資必須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