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公子韓少
是在你家裡受傷的,屬於你管理的範圍,按公平責任制原則,需要你承擔一定的賠償費用。
2樓:形同陌生
你有責任,原因是她在你家受的傷,她說你有責任你就有,她說你沒責任就沒。
3樓:匿名使用者
被摔的人喝醉了嗎?如果喝醉了,你們幾個就有連帶責任,如果沒喝醉是他不小心自己摔的,那就沒你們的責任。
4樓:匿名使用者
多少有點,在你家你就有點責任。
5樓:節操的自殺式
沒有吧,你有沒推她,只沒扶她而已
我和一個朋友喝酒,他出車禍,我需要負責嗎. 15
6樓:張偉傑律師
從網上報導的新聞案例來看,有地方法院判決同桌吃飯喝酒的人承擔賠償責任,理由是被告有照顧醉酒人的義務或被告有勸酒行為;而有地方法院判決不承擔責任,理由是個人喝酒與否在於自己,被告勸酒他可以不喝的;出現截然相反的兩種結果。
7樓:隨風而逝
不好說,有的地方需要,有的不需要。祝你好運吧!安你說的情況,你已經不算很清醒了,就是說你不知情,可以不用負責
8樓:雁歸戲天
和你有一定關係,但你不用為此承擔責任。屬於酒後駕駛,導致交通事故。責任人是駕駛摩托車的人。
9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負責,你不是駕車人,你也沒有慫恿他們開。在中國酒後駕車導致事故,責任在駕車人
如果別人請客喝酒他出事後,請客的人出事了,被請的人有責任沒
10樓:蒜蒜
楊柳青青江水平,聞郎江上唱歌聲。東邊日出西邊雨,道是無晴卻有晴。
11樓:
都有連帶責任,整桌人都要賠。
請客一起吃飯,喝酒完了然後有個朋友摔了,摔的過程中說有人推了她,但是監控看了也沒有推,那些有責任
12樓:
請客一起吼飯,唱完酒有個朋友摔了在摔的過程衝說有人推了她,但是監控看了也沒有推,我看是她酒喝醉了,自己摔了還怪別人推了她,意識不清楚了,監控能證明推沒有推。在喝酒的過程中,一起吃飯凡是勸過她喝酒的人都有一定的責任,因為你們不勸她喝多了她也不會摔了,所以凡參與勸酒的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另外飯店也有責任,沒有警示標誌,出事摔了人,還沒有出門,所以喝酒時最好不要勸酒,容易出事,出了事都有責任。
朋友來家裡做客,喝酒後摔傷,我家需要負責麼?
1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看這位的抄朋友是否要追究請客人的責任,因交通事故引起的附帶民事賠償,是要由當事人一方提出的。該不該承擔法律責任,應該依據請客喝酒是否和事故有直接的因果關係而定,如果是因為喝酒而造成的交通事故,你是要承擔責任的,但因其他交通事故造成的,則無需承擔責任。比如:
因醉酒失去判斷能力而亂穿馬路,被正常行駛的汽車撞傷,這就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又比如:醉酒者在人行道正常走路,而被亂開的汽車撞傷,顯然醉酒和受傷之間的因果關係不成立。
因此,如果傷者追究責任,找到合適的證據,能夠證明事故和醉酒的因果關係存在,而你找不出反證的話,你就應該承擔民事責
14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 他酒後駕駛 應付全部責任
請客喝酒第二天朋友腦溢血我要擔責任嗎? 5
15樓:糊塗人生
是的,你是主家,應有勸酒的責任,讓大家高興還不能喝太多。
16樓:
需要負責任的 現在不是有規定的嗎,就算是朋友在一起喝酒 無論中間哪一個出了事情 陪同的人都需要負責任
17樓:牆頭大老虎
這種情況很有可能會被判擔責
18樓:軟意
不需要 因為他是自願
19樓:紅帆
我認為不需要擔責任,首先他不是喝酒時候犯的腦溢血,也許他沒有喝酒也會犯腦溢血,他自己本身就有犯病的條件了,比如血脂黏稠,血糖高,血壓高。哈哈,奉勸各位一句以後請客喝酒,先體檢身體合格再赴宴,否則你真的非常鬱悶。哈哈。
20樓:郝延明
要擔責的,沒有盡到創酒的責任!
21樓:
請客喝酒第二天朋友拿一些,我要單承認了,應該是所有在喝酒的人都應該承擔責任。
昨天我家請客吃飯喝酒後晚上死人了怎麼辦
22樓:匿名使用者
承擔「酒責」的幾種常見情況
①故意灌酒型。
曾幾何時,不少地方「酒文化」中形成了「不喝醉不夠朋友」的潛規則,於是,酒席間相互灌酒成為習慣。在灌酒導致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由於灌酒者明知過量飲酒會對人的身體健康造成危害而仍然實施這種行為,因此造成損害後果發生的,可認定為直接故意的主觀過錯,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灌酒者應當承擔賠償的主要法律責任。
②放縱型飲酒。
「酒友」明知與其飲酒的人患有某種疾病或酒量有限或發現飲酒後的不良反映以及明知其它不良後果(如酒後駕駛)等,但仍不履行勸阻義務而與之對飲,對於該「酒友」的生命和安全不管不問、任其發展因而導致該「酒友」人身損害後果發生的,應認定為與受害人對飲的人具有間接故意的過錯,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對飲者應區別不同情況責令其承擔1/3以上賠償的法律責任。
③不予救助型。
「酒友」之間因有「相約飲酒協議」的存在,雙方不僅達成了共同飲酒的默契,而且由於共同飲酒過程中相互之間距離最近,相互之間還具有最容易獲取和發現飲酒者是否酒醉以及是否有不良反應等資訊的便利和特徵,從控制論和資訊傳播原理的角度來看,同飲人之間對於發現有不良反應情況後,均具有及時通知、及時協助救護、及時照顧和幫助等法律和道德上的義務。出現這種情況,如果同飲人違反了這些義務的一項或幾項或所有事項而造成其他「酒友」人身損害後果發生的,應認定「同飲者」的行為對損害後果的發生具有原因力,「同飲者」應按照原因力的比例各自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這個觀點的根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條第二款的規定:
「兩人以上沒有共同過失,但其分別實施的數個行為間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後果的,應當根據過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④雙方均無過錯型。
司法實踐中還出現過這樣一種情況:一位「酒友」只勸另一位「酒友」飲用了少量的酒,結果卻誘發了對方疾病甚至死亡後果的發生,而勸酒者先前不知其病情,被勸酒者也認為少量飲酒不會發生危險,這種情況下,根據公平責任,可酌情判令勸酒者適當承擔補償責任。其依據是我國《民法通則》第132條的規定:
「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綜合來看,前三種型別均適用過錯責任原則,第四種型別適用公平責任原則。
我朋友中午12點喝酒了,晚上九點開車被高速交警查到,被拘留,還算醉駕,隔離九小時還不行嗎,意識清醒
警察不管間隔幾個小時,不管意識是否清醒,只管酒精含量檢測結果。低於20,沒有問題。20至80,屬於飲酒駕駛,會罰款。超過80,屬於醉酒駕駛,違反了 刑法 構成危險駕駛罪,會刑事拘留,然後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判決。酒駕和醉駕的標準是血液裡的酒精含量,跟隔多久和清不清醒無關。最保險應該隔24小時。好比酒...
中午我和我女朋友還好好的到了晚上她突然說分手為什麼?我也沒有做什麼錯事啊
一段好的感情,怎麼會這樣,真正愛的話,不管兩個人再怎麼吵,怎麼鬧,都不 回會說分答手,說分手的都不是真愛,你也不要去追問為什麼,知道了又改變不了什麼,只會讓你自己更傷心,只是她不珍惜你而已,真正好的情感,不是一方奔向另一方,而是雙方一起奔向彼此,這是世間最美的遇見。感情只有慢慢品才會懂人心,細細看才...
我經常請客吃飯,喝酒,喜歡交朋友,從來都不怕被利用,出賣,我到底怎麼想的,我自己也感覺不可思議
人到了困難的時候才能分清哪些是真正的朋友,不要交酒肉知己,你現在只是為了玩,高興就好,有一天你會後悔的,君子之交淡如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人生哪有那麼多朋友。其實這樣到最後你會發現並沒有什麼卵用,該走的人還是會走 和你接觸的都是有緣的。心懷坦蕩,大方 好人好報,天天做賊不富,日日請客不窮。這社會幹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