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與前妻有一女兒,丈夫個人財產分配問題

2021-05-14 15:53:02 字數 565 閱讀 5120

1樓:超級無敵豬八戒

算超生,你丈夫只能再要1個

是的,你丈夫可以完全自主決定財產的分配方式,但是假如不想分的話,就必須以遺囑的形式把分配方式記錄下來。假如沒有遺囑,那麼就會按照法定分配方式,這樣他與前妻的女兒就有繼承權。

2樓:匿名使用者

1、你要了第二胎,就是超生。

2、除非你丈夫有遺囑,否則,你丈夫的所有孩子對遺產的繼承權是相同的。

我和老公都是二婚,老公有個女兒判給前妻,我有個兒子判給我,但老公對女兒都有分割財產,我該為他生個孩

3樓:酒流神仙

再婚的家庭,如果沒有一個共同的孩子,婚姻很難維持到最後。婚姻的雙方都會有意無意的去和前任比較,加上生活中難免的磕碰,本來不大的生活鎖事,也會輕易分開,如果有了孩子,雙方都會嚴肅對待婚姻

4樓:匿名使用者

什麼叫做為他生孩子,兩個人一起組成家,家是共同的,不要以為什麼都是為了老公做的,有點家的意識好吧!不然你離轉鋪蓋有人不遠了,兩個人想生就生,或者你老公想生,你又可以,那就生

我和丈夫結婚六年,生有一兒一女,女兒四歲,兒子一歲,現因感情不合,想要離婚,孩子跟誰

我國 婚姻法 第29條規定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方或母方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

我丈夫是再婚有一女隨他前妻。後我和他結婚(我是初婚)並生一女。現我們離婚了。我女兒能辦獨生子女證

可以。只要你和你前夫結婚時你是初婚的是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的。理論上,應該不行。雖然你的女兒對你來說是一胎,是獨生,但是在你們辦生育證時,應該辦理的是二胎生育證。而辦理獨生子女時,一胎生育證是必須要件,沒有的話,就應該享受不到獨生子女的政策了。應該辦不了啦,再說現在獨生子女也沒有什麼政策了 我和我老公...

朋友離婚了有一女兒跟媽媽好還是爸爸好

這麼辦 一是孩子小的話,跟著媽媽。大一些的話,跟著爸爸。二是爸爸相對再婚的話,容易一些。媽媽再婚可能要慎之又慎!女人總歸是弱者。女人帶著一個孩子,不好找另一半。三是無論跟誰,兩人都應當用心愛護,照顧自己的孩子 無論將來孩子跟誰。不能再讓孩子受到傷害!四是孩子爸爸應當多承擔一些撫養義務,男人總歸比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