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訂婚後分手彩禮是可能返還的。
根據彩禮的目的性,在實踐中對以下行為不能認定為彩禮:1、男方或其近親屬為取悅對方所為的贈與。2、男女雙方戀愛期間男方為表露情感所為的贈與。
3、男女雙方或其近親屬在共同消費中由男方支付的費用。4、男方及其近親屬與女方及其近親屬禮節**往時的贈與。5、婚姻索取財物、騙取財物的行為。
作為給付彩禮的代價中,本身就蘊含著以對方答應結婚為前提。如果沒有結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時彩禮如仍舊歸對方所有,與其當初給付時的本意明顯背離。司法解釋規定彩禮予以在一定條件下返還,在法理上體現了對對價行為公平性的保護。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樓:520娟
關鍵是你認為他騙你什麼了?有沒有和他發生關係呢?就是認為你家裡給買了車?
車是6萬買的,他前後給了4萬,你家出2萬,他又用了一段時間,如果你們沒有發生關係,你又不和結婚,按道理你該退4萬給他,或者把車給他叫他補2萬給你家,這樣算結清了,如果你們發生過關係,按上面那樣退錢就對你不公平,你可以要求賠償精神損失,那麼可以不用退什麼給他,這是他自找的,沒告他騙婚就算可以了.
但是話說回來,為這樣的小時事鬧矛盾不划算,能合好就儘量合好.
如果他真移情別戀了,那就按上面說的辦.
女友因為家裡反對和我分手,和別的男的訂婚了,但是她過的不好,想和我複合,咋辦
想吃回頭草?當初幹嘛去了呢?現在家人就不反對了?還是現在她才想起去力爭呢 家裡反對總是有原因的,你要知道這個原因。如果可以我還是很希望你們有情人終成眷屬!不懂追問 我覺得她是因為家庭原因和你分手的,就算複合了她的父母也不會支援,所以你還是要考慮清楚 如果你愛她 就該自己和她父母好好談一談,畢竟你愛她...
因為房子和彩禮的事和女朋友要分手了,大家說說你們的看法
因你們倆在一起談戀愛有三年多了,應該是真心相愛,又買房子了,錢也花的不少了,現在只是在一些事情上商量不妥了。我覺得你們不要著急,應該坐在下來好好談談,是女朋友覺得面子上過不去還是覺得你家四個孩子多婚前多爭取一點財產?還是你哥結婚時花的錢比你多你女朋友攀比?等等。如果你們之間還有真愛,就不要輕易分手,...
我和男友論結婚了,因為彩禮錢分手了,事情是這樣的 我和男友自由戀愛,一年的異地戀
那你覺得你自己愛他嗎?現在男方沒有的很多啊,喜歡就不應該在乎和計較太多的 不知道你bai男朋友家裡的du情況是什麼 zhi樣子的。我覺得你還是很糾 dao結的專。因為你也說了 你們家會給屬你10萬作為嫁妝,所以我就不明白了 為什麼還跟你男朋友家要6萬彩禮呢?也許他們家真的拿不出來呢?你說男人更重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