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結婚一年多,有一女兒一歲零月,現在兩人在冷戰中,我想離婚,可以離掉嗎

2021-04-01 07:28:30 字數 3488 閱讀 2160

1樓:

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為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的,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三年(與現行婚姻法32條規定的二年衝突,適用婚姻法),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與現行婚姻法32條規定衝突,適用婚姻法),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與現行婚姻法32條規定衝突,屬於應准予離婚的情形)。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與現行婚姻法32條規定衝突,適用婚姻法),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與現行婚姻法32條規定衝突,適用婚姻法)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我和我老公結婚一年多了,總是吵架冷戰,這次感覺他是真的想離婚了,前幾天還有說辦手續的事,現在也不

2樓:匿名使用者

我們向來卻和不勸離,相知相愛到走進婚姻的殿堂容易,但真正做到牽手願與對方走一輩子,難,難在雙方不願意等磨合期,有點小矛盾就遷怒對方,動輒離婚向威脅。兩口子過日子不可能十全十美,磕磕絆絆是常有的事,雙方因性格、處世態度等差異很大,要有個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的過程,過了這個坎,一切都是過眼煙雲;過不了這個坎,就是離異再婚依然還會經歷這個過程。所以,只要對方心裡裝著自己,什麼事情都好說。

做好自己的本分事,你實際行動展示給對方。你發現雙方誰也離不開誰。

3樓:董董

為什麼總是吵架冷戰?是三觀不合還是性格不合還是你們相互厭惡??分析原因,試圖去改善一下現在的關係。。

能好好走下去就不要輕易說分離。當初能到一起都是緣分。問題所說,可能他是改變主意了,不想離了但是又不是很確定,在徘徊猶豫吧。

4樓:匿名使用者

你沒試**決一下你們老吵架的問題

5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最好還是試著挽回一下,頭婚的情真意切,是其他的比不了的,畢竟是因為相愛才結婚的。

現在正和老公鬧離婚,我們結婚3年了,有一女兒現在1歲8個月,因老公外面有人了執意要離婚,我想要孩子,

6樓:小蓉子

2週歲以下的幼兒會判給女方。但是你沒有工作,沒有收入**這確實是不利於你爭奪撫養權的地方。因為你要知道,法院不會把孩子給一個連自己都養不活的人吧。

但一般具體情況具體而定。也沒有什麼絕對的。

而且如果你能找到你老公有外遇的證據,(**+錄音等)可以按照婚姻法第46條中的相關情形要求損害賠償。

我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這是他作為一個父親必須履行的。如果他不肯給,可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可以從他的工資中劃分一部分。

7樓:白菜葉

夫妻離婚小孩是判給有條件的一方且對小孩成長有利的一方撫養,你的經濟條件比你老公差,法院有可能判給他撫養。但是,是他在外面有女人了,你們才離婚的,判給他撫養的話,那麼小的兒子當然在母親身邊好,正確方法應該是由你撫養,老公出一定的撫養費用,他不同意出,法院也會依法這樣判決,你就按這個方法提出要求,相信法院會支援你。

8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啊,錯在他,你想要的話會判給你,而且法律規定就算離婚了他也必須每個月給撫養費,這個不必擔心,律師會給你解決一切的

9樓:已關注求信用

法院會對夫妻雙方的贍養能力進行鑑定,按照上述情況有很大的機率會判給你老公

我是二婚,和老公結婚一年多,兩個人沒感情,現在也沒有共同的小孩,覺得沒必要在一起生活了,我想離婚,

10樓:段陽陽加油

你好,經歷了一次失敗的婚姻,第二次應該會更慎重才是,我很想知道當初為何選擇在一起,兩個人沒感情,為什麼不能和平離婚,或許你認為的兩個人沒感情只是你自己對你老公沒感情,並非他對你沒有,你想和平離婚,就要問問你老公為何不肯離,只有找到問題所在,才能對症解決,必須提醒你的是,雙方有一方執意要離,那麼,這個人就要在對方提出的條件上適當妥協,,當然你也可以選擇走司法程式,不過會比較麻煩和耗時!

11樓:匿名使用者

您是二婚,現在又準備離婚 ,從字面上看:

1種情況可能是您命運不好,沒有人珍惜你

第二種:是不是自己身上也會有些問題呢

不管是什麼問題。你要找到根本原因,才能解決根本問題,不然做什麼決策都沒有意義的。

如果是自己的問題就一定要去改變自己,愛自己,愛周圍的人,發現別人的美,你才會被別人接受。

如果不是自己的問題,你要善於排解,並且樂觀,不要自爆自棄,堅持下去一定會好的。

12樓:德坤瑤寶

分居先啊,就可以法院申請離婚的。既然沒有感情,早點分開的話,各自尋找自己的幸福

13樓:匿名使用者

離吧!不過在準備離婚前你需要爭取屬於你自己的利益,可以選去諮詢相關律師,沒有感情寄託的兩個人是沒有什麼好的結果的。祝早日找到解決方法。望採納。

14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勉強,想離就離。雙方說清楚就可以了

15樓:自從小米

不建議你離婚你都二婚了退一步海闊天空建議你們去領養一個,主要看看那個男人怎麼想。

1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去法院起訴,法官會讓你們庭外和解,並且尊重女方意見

17樓:匿名使用者

他不想離婚不要以為他是愛你,趁現在沒有孩子,離吧,不要傻傻期待他為你著想,我就是當初不聽人勸,現在有了孩子,只能什麼都忍

18樓:先森噯伱

看那個男人什麼想法,幸福不是一句話

19樓:弱用忍細

一切問題源於溝通,當初是什麼原因讓你們走到一塊了,多念老公的好,也看看自己到底在追求什麼

20樓:匿名使用者

生活總是充滿著苟且和湊合

我和我老公結婚快八年了,有一兒一女,我老公有家庭暴力,只要他不順心就會找我的事情,有一次因為他同事

我覺得不應該維持了,早點脫離吧,不然會活得很慘的 這樣的生活真該離婚,可是女人往往為了孩子狠不下那個心 蒐集證據上法庭告他吧,反正他也不上班,也不理孩子,留他在這裡,你還不是捱打?還得多養一個懶蟲,還用問嗎?怎麼維持?你告訴我,他就放賴來 愛情導師塗磊 諮詢 塗磊老師你好 我和我老公結婚有8年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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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好好的商量一下,一個人帶小孩是挺累的,我深有體會,好好地溝通一下,找個好的方法解決問題,為了寶寶,還是不要離婚吧,感覺挺對不起寶寶的 既然他不管你們,沒有擔負起一個做丈夫做父親的責任,我覺得你應該和他離婚,這樣的婚姻和離婚有什麼兩樣呢 這樣也是一個人養女兒,離婚也是一個人養女兒。還是趁早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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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 婚姻法 第29條規定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方或母方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