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雞三足火不熱
告訴他這是你深思熟慮的結果,如果可能最好附上一些原因
2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拉黑.果斷一點。說明他不太喜歡順。
3樓:月亮男孩的寂寞
很簡單,我覺得我們不太合適,我配不上你,你很出色,將來可以找到比我更好的!
4樓:副島種臣
不想處了,就是最好的理由,再說剛開始處,又沒啥。
5樓:懂你
一天換一個吧,找一個很猛的猛男過隱
6樓:無敵豆丁
乾脆一點,兩個字--分手
7樓:儒雅的易道
喜歡就處,不喜歡說明白。
8樓:青衣綠酒
不喜歡就別給他機會,有感覺就接受他的建議。
9樓:麻豆_吳欲想放
這個就看你自己的愛好啦
感情戀愛分手, 10
10樓:匿名使用者
我從來沒有真的討厭你,也沒有想過離開你,只是希望你能懂我的小情緒,懂我的難過與傷心
11樓:邵麥蒙敏叡
能看出她已經放下了,不過你可以再試一下。有些小事不要過於認真,男人要大度。女孩子多多少少都有些任性。
12樓:秦奕易清懿
我感到現在這個女的已經放下了,你還是離開吧。
13樓:鄢問碩如南
離開吧 放手是最好的結果
14樓:釋愉席銳陣
既然他已經放下 就沒有希望了 希望你早日走出陰影
15樓:前舞苟念寒
既然當初已經選擇分手了,想要複合的話,還得看機遇和性情,確實合不來的話,強求也沒用。
16樓:鏡志顓孫佳妍
沒有必要她已有新歡了
17樓:騎昆鄒運菱
如果對方已經不愛你了,挽回又有什麼用?儘早放下吧,明早又是美麗的一天
要學會放手,天涯何處無芳草
18樓:鏡蔓楊清雅
每一段感情結束的時候都想要挽回,但是你好像是遲了 在剛剛說分手的時候就應該趁熱打鐵的,已經四個月了,好像是沒有必要了,
19樓:麴令刑春雪
男人不能小心眼,特別是對自己喜歡的任何人都不能較真,對自己愛的人更要忍讓包容---
談了一個月的戀愛,然後分手,會有感情呢,
20樓:玫瑰昔日
你好,既然已經分手了,往前看吧,有句話說的好,分手後你過得好我不會嫉妒你,你過得不好我也不會祝福你。也許分開是為了下一段更好的開始。有緣自會在一起,如果你們還有緣那麼是分不掉的,如果他沒有再聯絡你,那麼你應該放下了,去尋求自己的幸福,這樣你會過的開心、
21樓:紫氺
人是感性動物,就算是一個動物,在一起了一個月,也會有感情。請注意是感情,而不是愛情。
22樓:幸福小家
只能說是喜歡,有好感,感情談不上吧
23樓:匿名使用者
有感情,但不會發生真感情
2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過段時間就會忘吧
戀愛一個月就分手的初戀有真感情嗎
25樓:芊芊vs倩
真情可能談不上吧,因為短短的一個月可能還不夠看清兩個人彼此的優缺點就急於分手,說明你們沒有認真的去發現對方的優點,而且真正的感情不會這麼輕易的分手。所以算不上真感情吧。
如果對你有所幫助的話,請別忘了採納喲。謝謝。。。
26樓:李凱
真情不在乎時間的多少,在乎你用了多少心,我也是談戀愛,談了半年分手了,但是我們確實用心了,只不過時間越短,兩個的感情越淺。真不真看你心,深不深看經歷。
戀愛三個月分手,有多少感情
27樓:
嗯,只要看你們這三個月交往到什麼程度咯,正常情況下,可以認清一個人的真面目了,除非對方有意隱藏。?
28樓:傻子歡兒
主要是新奇感,因為時間不長的,感情不會很深
29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兩人之間互相付出了什麼,如果什麼都沒有,那隻能是當做朋友。
戀愛分手女子可以得到感情補償嗎?
30樓:熱情的冰兒
戀愛數月兩次流產,女子持男友所寫的「欠條」起訴到法院,要求男方按「欠條」支付感情補償款。那麼,這樣的「欠條」有效嗎?法院又是如何處理的呢?
女子流產持「欠條」起訴 男友拒絕支付並反訴
女子許某與鄭某曾是男女朋友關係,雙方於2023年9月相識,認識後一週便確立關係並同居。同年12月,許某懷孕,後流產,鄭某於今年1月給許某出具了一張「欠條」,上面寫著:「鄭某與許某在交往過程中給許某帶來了人生中的傷害,現給予補償10萬元,2023年6月30日付一半,餘下部分2023年12月30日付清」。
第二天,許某用鄭某的手機將鄭某支付寶中的3.6萬元轉到自己賬戶。
今年4月,許某再次懷孕,後自行前往醫院做了**手術。5月,許某將鄭某叫到她的住處,要求鄭某對其「補償」遭拒,兩人發生衝突。其後,鄭某同意再支付許某2萬元感情補償款,並寫下了「欠條」:
「鄭某欠許某感情補償款2萬元,約定2023年6月1日一次性支付」。後來,許某拿著「欠條」多次找鄭某討要「欠款」都遭拒。
今年7月,許某將鄭某起訴到未央區法院,要求鄭某支付「欠條」所載明的款項。鄭某則提起了反訴,請求確認他為許某出具的欠條無效,並返還自行轉走的3.6萬元。
未婚同居有違公序良俗 雙方和解撤訴
庭審中,許某認為兩次**給她的身體造成了很大的傷害,今後懷孕的機率很小,堅持要求鄭某按照「欠條」所載內容支付補償款。鄭某則認為,他和許某自由戀愛,他在許某的逼迫下打「欠條」,並非其真實的意思表示。
庭審後,考慮到該案應從有利於原被告生活出發,主審法官告知原告許某,她與被告未婚同居有違公序良俗,該「欠條」應為無效;又告知鄭某,希望與許某協商解決此事,鄭某同意撤回反訴,不要求許某返還自行轉走的3.6萬元,因許某的身體確實受到了傷害,他願意再補償許某1萬元,許某同意。許某與鄭某均撤回起訴,互相諒解。
針對此案,辦案法官提醒,因同居懷孕進而流產,男方往往為女方出具欠條載明「青春損失費」、「感情補償」、「分手費」等,但法院對該類「欠條」是不予支援的。「該類欠條屬於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不適用《合同法》;未婚同居不符合社會公序良俗,而且這種情況下的欠條不具有真實的債權債務關係,該欠條的約定無效。」辦案法官也提醒未婚女性,感情補償費法律不保護,自尊自愛才能免受傷害。
戀愛期間最好不要去同居,一旦分手對雙方都是傷害!
戀愛三個月後分手,有感情,分開5天我就不想念他了,為什麼?
31樓:匿名使用者
很正常,男女的感情多為衝動,見面感覺不錯,相處後也不錯,可是時間久了就發現不合適。這個時間是不一定的,其實你這充其量叫交朋友,分開也不算分手,也就是朋友沒感情,談崩了而已,很正常。
32樓:北瞑夜
不能說愛的不夠深,正常現象,因為心傷了,所以不知不覺就忘了
33樓:本宮在你還是妃
如果你是男人,那說明你不夠成熟,如果你是女人,那說明你心還沒定下來,沒有經歷過,怎麼懂愛!
34樓:匿名使用者
你認為你自己很絕情 錯 你發問題時就己經想他了
35樓:匿名使用者
戀愛中分不開i。分手後忘得快i。不是真感情
36樓:daylight冷光
因為你不是真的愛ta
37樓:匿名使用者
證明你不是真的動情了
38樓:隨緣
因為從頭到尾沒愛過他
39樓:蜜蜂
對他沒感情,可要可不要
40樓:匿名使用者
愛的不夠深,或傷的太深!
誰能總結出來戀愛中的情侶到分手之間感情的一段話?
41樓:匿名使用者
喜歡 互相愛戀 熱戀 吵架 冷漠期 反省包容 依戀 平淡 結婚 ....
42樓:知道知心
早知道是這樣,像夢一場。
43樓:暈車女孩
戀愛時熱火朝天 ,分手時恨弱仇敵
感情沒有熱戀期就分手算一次戀愛嗎
44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算是戀愛經歷啦!要弄清楚不信任來自雙方還是個人!
45樓:安靜玩單槓
只要交往了一段時間就是戀愛
46樓:小豬佩騎
算是,但是也可以告訴你,她不是真的愛你
47樓:匿名使用者
算,只是相識,
相知還沒相愛吧了
48樓:
雞蛋還沒煮就掉地上碎掉了還叫雞蛋嗎
自從和男朋友分手後,他前天來找我,昨天和今天都沒有給我發資訊,他是不是已經沒有我了?我該怎麼辦
如果已沒有相愛的可能的話,守住自己的承諾就足夠了,也許不是常人理解的愛,人生得一知己,是件不易的事,好好珍惜,就是永久的情。他能放下開始新生活,分手了你也要如此 既然說了分手,就要試著放棄了 前幾天跟男朋友分手後,他說尊重我的決定,後來再也沒有聯絡我了,他是對我沒感覺了嗎?所以說,在一起的時候就應該...
和男朋友才談幾天,他就總是叫我去見他的家人,感覺好奇怪,不知
再等等吧 這種事別太著急 去了家裡再分手會弄得雙方都尷尬 望採納 謝謝 也有可能讓父母給他把把關,看看,第二也有可能想向你表態,他不是鬧著玩的!多溝通問問 有種像在對家人完成任務的表現,有心看看,他是不是真心喜歡的吧,看清楚,祝你幸福 可能他認定你了,見見也好的,可能也是他家人的意思,如果不去會有個...
今晚剛和男朋友分手,他發了一條說說,我辜負了相遇,也遺忘了初心是什麼意思呢?求認真回答
我想應該是他在表達他分手後的想法,辜負了他遇到你,卻沒有好好對你,這樣矯情的詞彙。也許是他後悔了,也許只是他感覺分手用這句比較高大上 他很內疚 他好像覺得忘了你們剛相遇的場景了 初心,每個戀人都差不多吧,比如永遠愛你之類的。遺忘了初心,等於放棄了諾言 他的意思是他辜負了你,感覺很內疚,但是他不會和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