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朋友分手兩個星期了,發資訊給她不理我,然後發朋友圈在評論裡面跟我同班那個男生聊得挺好的

2021-05-14 23:04:47 字數 4605 閱讀 3515

1樓:下題是

世界上男人很多,你不是唯一

2樓:匿名使用者

有點男生的氣概吧!分都分了還一直關注他幹嘛,拿得起放得下。

3樓:夜眸

大丈夫立於天地之間,行走於人世,何處無芳草,

4樓:眼神呆滯的少年

已經分手就放棄吧,乾淨利落點

5樓:狐仙兒

加油! 你值得擁有更好的

6樓:一根自傲的艹

都已經分手了。就放下吧

7樓:死伢

分手了,也沒必要關心她了

8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分手了,她也有她的自由了,和誰曖昧也與你無

關了,移情別戀那麼快,跟專你估計是玩屬膩了才分手的吧,還是學生,小女孩對感情哪有那麼成熟啊,好好學習吧,學生時期的感情能持續到結婚的,少之又少,估計你也沒打算娶她,好好過自己的生活。

談了一個月的戀愛,然後分手,會有感情呢,

9樓:玫瑰昔日

你好,既然已經分手了,往前看吧,有句話說的好,分手後你過得好我不會嫉妒你,你過得不好我也不會祝福你。也許分開是為了下一段更好的開始。有緣自會在一起,如果你們還有緣那麼是分不掉的,如果他沒有再聯絡你,那麼你應該放下了,去尋求自己的幸福,這樣你會過的開心、

10樓:紫氺

人是感性動物,就算是一個動物,在一起了一個月,也會有感情。請注意是感情,而不是愛情。

11樓:幸福小家

只能說是喜歡,有好感,感情談不上吧

12樓:匿名使用者

有感情,但不會發生真感情

1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過段時間就會忘吧

感情戀愛分手, 10

14樓:匿名使用者

我從來沒有真的討厭你,也沒有想過離開你,只是希望你能懂我的小情緒,懂我的難過與傷心

15樓:邵麥蒙敏叡

能看出她已經放下了,不過你可以再試一下。有些小事不要過於認真,男人要大度。女孩子多多少少都有些任性。

16樓:秦奕易清懿

我感到現在這個女的已經放下了,你還是離開吧。

17樓:鄢問碩如南

離開吧 放手是最好的結果

18樓:釋愉席銳陣

既然他已經放下 就沒有希望了 希望你早日走出陰影

19樓:前舞苟念寒

既然當初已經選擇分手了,想要複合的話,還得看機遇和性情,確實合不來的話,強求也沒用。

20樓:鏡志顓孫佳妍

沒有必要她已有新歡了

21樓:騎昆鄒運菱

如果對方已經不愛你了,挽回又有什麼用?儘早放下吧,明早又是美麗的一天

要學會放手,天涯何處無芳草

22樓:鏡蔓楊清雅

每一段感情結束的時候都想要挽回,但是你好像是遲了 在剛剛說分手的時候就應該趁熱打鐵的,已經四個月了,好像是沒有必要了,

23樓:麴令刑春雪

男人不能小心眼,特別是對自己喜歡的任何人都不能較真,對自己愛的人更要忍讓包容---

戀愛一個月就分手的初戀有真感情嗎

24樓:芊芊vs倩

真情可能談不上吧,因為短短的一個月可能還不夠看清兩個人彼此的優缺點就急於分手,說明你們沒有認真的去發現對方的優點,而且真正的感情不會這麼輕易的分手。所以算不上真感情吧。

如果對你有所幫助的話,請別忘了採納喲。謝謝。。。

25樓:李凱

真情不在乎時間的多少,在乎你用了多少心,我也是談戀愛,談了半年分手了,但是我們確實用心了,只不過時間越短,兩個的感情越淺。真不真看你心,深不深看經歷。

戀愛分手女子可以得到感情補償嗎?

26樓:熱情的冰兒

戀愛數月兩次流產,女子持男友所寫的「欠條」起訴到法院,要求男方按「欠條」支付感情補償款。那麼,這樣的「欠條」有效嗎?法院又是如何處理的呢?

女子流產持「欠條」起訴 男友拒絕支付並反訴

女子許某與鄭某曾是男女朋友關係,雙方於2023年9月相識,認識後一週便確立關係並同居。同年12月,許某懷孕,後流產,鄭某於今年1月給許某出具了一張「欠條」,上面寫著:「鄭某與許某在交往過程中給許某帶來了人生中的傷害,現給予補償10萬元,2023年6月30日付一半,餘下部分2023年12月30日付清」。

第二天,許某用鄭某的手機將鄭某支付寶中的3.6萬元轉到自己賬戶。

今年4月,許某再次懷孕,後自行前往醫院做了**手術。5月,許某將鄭某叫到她的住處,要求鄭某對其「補償」遭拒,兩人發生衝突。其後,鄭某同意再支付許某2萬元感情補償款,並寫下了「欠條」:

「鄭某欠許某感情補償款2萬元,約定2023年6月1日一次性支付」。後來,許某拿著「欠條」多次找鄭某討要「欠款」都遭拒。

今年7月,許某將鄭某起訴到未央區法院,要求鄭某支付「欠條」所載明的款項。鄭某則提起了反訴,請求確認他為許某出具的欠條無效,並返還自行轉走的3.6萬元。

未婚同居有違公序良俗 雙方和解撤訴

庭審中,許某認為兩次**給她的身體造成了很大的傷害,今後懷孕的機率很小,堅持要求鄭某按照「欠條」所載內容支付補償款。鄭某則認為,他和許某自由戀愛,他在許某的逼迫下打「欠條」,並非其真實的意思表示。

庭審後,考慮到該案應從有利於原被告生活出發,主審法官告知原告許某,她與被告未婚同居有違公序良俗,該「欠條」應為無效;又告知鄭某,希望與許某協商解決此事,鄭某同意撤回反訴,不要求許某返還自行轉走的3.6萬元,因許某的身體確實受到了傷害,他願意再補償許某1萬元,許某同意。許某與鄭某均撤回起訴,互相諒解。

針對此案,辦案法官提醒,因同居懷孕進而流產,男方往往為女方出具欠條載明「青春損失費」、「感情補償」、「分手費」等,但法院對該類「欠條」是不予支援的。「該類欠條屬於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不適用《合同法》;未婚同居不符合社會公序良俗,而且這種情況下的欠條不具有真實的債權債務關係,該欠條的約定無效。」辦案法官也提醒未婚女性,感情補償費法律不保護,自尊自愛才能免受傷害。

戀愛期間最好不要去同居,一旦分手對雙方都是傷害!

戀愛三個月分手,有多少感情

27樓:

嗯,只要看你們這三個月交往到什麼程度咯,正常情況下,可以認清一個人的真面目了,除非對方有意隱藏。?

28樓:傻子歡兒

主要是新奇感,因為時間不長的,感情不會很深

29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兩人之間互相付出了什麼,如果什麼都沒有,那隻能是當做朋友。

談了五年戀愛了,可是為什麼會突然分手?是真的沒有感情了嗎?

30樓:小琴

只要你們心裡都有彼此,只要你們彼此信任,只要你們願意相信愛情,一切都可以是完美的.it is love that has two strangers becomes acquaintances.(愛情將兩個人由陌生變成熟悉)這是因為什麼?

因為愛情想讓你們把彼此的距離拉的更近一點.完美的愛情不求情意綿綿,但求天長地久.希望你們能珍惜你們之間所擁有的感情,完美的愛情需要你們自己創造,我也希望能擁有一份這樣的愛情.

我想你可以,可以用你們彼此之間的信任創造出讓旁人羨慕的愛情劇本,一切事物的完美與否.在於你個人的決定與看法.我能說的只有這些, 希望你幸福快樂..!

你先淡定 你先給她一些時間讓ta冷靜下來! 人的感情和情緒是隨著感情變化的。 ta要是真愛你、就算吵架吵得在凶、ta還是會想著你的!

你好好和ta談談 就解決了 你可以帶著小禮物去找她 然後承認個錯,分析一下自己錯在哪些地方! 你要主動說自己這不好那不好 而且以後要對她多好多好 直到讓ta都覺得她自己內疚 先 最好能把ta打動 然後再把ta逗樂! 你看情況、如果一切順利的話、你再給ta來個緊緊地擁抱、來個深深的吻 記住 不要給ta壓力 把ta都開心就可以了!

有多少人在戀愛中付出了很多感情最後卻還是分手的

31樓:蒙仙維

愛情沒有什麼付出之分!如果說有付出之分這的話!那隻能說你自願的!

談戀愛還沒幾個月就想過一輩子,交個朋友稍微對你好點就想來往一生,難怪你的怨氣那麼重、悲傷那麼多,這都是 天真的代價。幫忙採納一下我好嗎?

3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的婚姻不幸福,那就回來找我吧,哪怕我已經老得走不動了,我也會帶你一起私奔的。

在戀愛中經常提分手會影響兩個人的感情嗎

33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會啊,適度的任性是可愛,但經常就算很深的感情都有厭煩的時候啊

34樓:中國骨科協會

必須的,戀愛嗎?雙方都不要輕易說分手。當謊話說了1000次以後就成真得了。所以可以約法三章。

天天給女朋友發資訊對嗎,天天給女朋友發資訊是好事還是壞事?

我是女孩子,站在女孩子的角度,我覺得你可以天天給她發簡訊的,因為剛開始談,既然不能天天見面,天天收到對方的簡訊是開心的.我覺得隔一天見一次就挺好的.對呀,愛情需要經營,每天保持聯絡才證明你愛她,你想她,你關心她。我們覺得沒問題,沒有什麼不對,畢竟是男女朋友又不是普通朋友。不過喜不喜歡男朋友天天發資訊...

和女朋友分手了6天了還是忘不了她,發資訊給她,看她態度是不想複合

你好,基於你女朋友的態度,你已經沒有再去挽回的必要了,放不下是因為你們分手的時間還太短,這期間你要多與其他朋友在一起,或多參加一些戶外活動,以轉移注意力,儘量不要去想你女朋友,交給時間吧,一切都會過去的,不適合在一起的人又何必去強求呢?現在你應該改一下稱呼了,是前女友。祝你早日放下,遇到那個對的她。...

女朋友和我分手兩個月了今天給他發資訊她說不愛我了,但我問她要我駕照她說給我沒有說具體時間什麼意思

上個抄月我也有這經歷,襲女生這樣說肯定bai是對你失望du 透了才會說分手的,你想一zhi下是不是dao你的原因導致的,如果你能清楚地認識到你自己的錯誤,並且告訴她你知道錯了並保證以後注意,坦誠的跟她說,她不會不給你機會的。如果你只是單純地問有沒有機會,她即便心裡捨不得,嘴上也會說沒機會的。所以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