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這麼渣的人,就不要再抄有聯絡了,免得耽誤後半輩子。不要為了一個渣男,把自己的一生都搭進去了。
如果你覺得要給他點教訓,你應該可以起訴他重婚,但你得去收集證據,證明那個孩子是在你們婚姻內所生的。
不過,我還是建議放手,過好自己的生活,讓這個男人後悔失去你。
2樓:湖北謙牧鄒律師
看你的訴求是什麼。現在追究,意義也不大。
如果目前對對財產分配以及小孩的撫養都內沒問題的話,就算容了吧。如果想告前夫重婚的話,需要證據和追訴時效。在這兩種情況下課告他重婚:
1、在你們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他又和她登記結婚;
2、在你們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他雖然沒有和她登記結婚,但是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了。
3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了就算啦
屬於道德問題
沒有領取結婚證屬於非法同居關係
不是重婚
4樓:喜氣東來福滿門
擦亮眼睛,等待能與你白頭到的終身伴侶出現
。
因為,你們已經既成哥實,再糾纏下去,除了影響自已的身心健康外,沒有意義,既使留得助了人,恰留不住心。
網友建議,僅供參考。祝你好運!
5樓:嗨天天麻麻
已經離婚了 你管他生沒有生孩子呢 就算是婚內生的 你去告他 也得不到多少賠償啊 隨他去吧 出來混的 遲早是要還的 他這樣對你 會遭到報應的
6樓:可靠的
拿證據證明對方的孩子為你們夫妻存續期間所生,然後向你前夫索賠
7樓:神聖知足常樂
都離婚了
,說明他已經不是你的丈夫了,既然他不是你的丈夫了,他無論在什麼時候和什專麼人生孩子屬,都和你沒關係了.你現在還要繼續操心這些事情,是不是自尋煩惱,自討沒趣?要操心也是離婚前,你說是不是?
現在你要考慮的是今後,該怎麼讓自己活得更好,活得更自由,活得更燦爛,而不是一直沉溺在過去的痛苦當中,既然要沉溺,又何必去離婚?既然決定要離婚,就要往今後更好的生活做打算.
沒有什麼人你能佔有的,你能把我的只有你自己,再親再愛的人也會有生離死別的那一天,等到了那一天,除了生死,其餘都是小事.
時間能幫助你.祝好運
8樓:馮錦錫律師
如果確已查清前夫有出軌行為,是具有過錯的。雖然已經離婚,但仍然可以根據《婚姻法》的規定提出精神損害賠償。
9樓:花玥櫻
既然都已經離婚了,前夫與別人生的孩子你也管不著吧!
10樓:窮困到聊到
已經離婚了,這個法律也追溯不到了,以後長點心,這種事情應該也會有點前兆吧,女人,以後一定要對自己好一點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人既然能在離婚前就跟別人生孩子,不值得你再留戀他。過好自己的生活,努力提升自己,做個更好的自己,才值得找一個更好的另一半。
12樓:day帥郭
你已經離婚了,管那麼多幹嘛。
13樓:匿名使用者
我前夫在我們沒有離婚之前就生了一個小孩,我被他騙了很慘,所以我離婚後才發現他們有小孩,我越想越不服氣,可以再起訴他嗎。
14樓:匿名使用者
婚都離了還能怎麼辦,認了吧!
15樓:
都已經離婚了,沒辦法了
16樓:手機使用者
都離婚了!由他去吧!
17樓:指輝打仗
不官他,自己過好,叫他看看
18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離婚了 就要坦然去面對 。
19樓:匿名使用者
婚都離了,你還想怎麼著?
20樓:匿名使用者
都離婚了還能怎麼辦,過好各自的生活唄!
21樓:匿名使用者
自己要過的比以前更好
我和前夫離婚半年了,我和兒子在外面生活,我們現在不想主動聯絡他,他會想兒子嗎?他現在已結四十歲了
正常的情況下是bai會想的,你這樣問du的目zhi的是想嗯瞭解他會不會因dao為兒子而放不下你,專是吧,我屬覺得如果感情是靠這個來維持的話,可能這個感情也就名存實亡了,沒什麼用處了吧。你還是要依賴自己,跟他的感情就比較靠譜了。如果他想兒子,不會半年都不來看他,這樣的男人,還是不要再繼續了,自己一個人...
離婚兩個月發現前夫和外面的女人生了孩子,還能起訴他嗎
可以的。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後提出的,不予支援。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
我和前夫還沒有離婚,又和別人生了孩子,現在這個人是我丈夫嗎
如果你和 你所謂前夫還沒登記離婚或法院判離的話,你和 前夫 還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你和別人生了孩子不能定義為這個 別人 就是你丈夫,中國是一夫一妻制的,你最好先和 前夫 辦理離婚手續或在法院起訴離婚,再拿著離婚證明和現在的男人辦理結婚登記。這資訊量有點大啊,你還沒有離婚,那個人肯定不能算你的丈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