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正商觀察者
有些時候,離婚後的人,難免會有些不適應,這也是正常的。其可以採取版以下方
法調劑自己的心情:權
1,調整自己的生活狀態,或者生活環境,轉移雙方在一起時用過的東西,防止睹物思人。
2,積極參加社會娛樂活動,給自己徹底放假,讓自己忘掉眼前的一切。
3,每一個離婚後的人都有重新尋找配偶的權利,所以當事人應該積極的結交異性,做到移情別戀。
如何看待當前的愛情,婚姻和家庭的關係?
2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是一種夫妻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契約。無論是法律條文,還是夫妻協議,不管採取何種形式,一般都有明確的規定或默契,都表現為相應的行為基本規則。這些婚姻關係模式一旦確立,就由不得個人的任意,具有很大的約束性。
婚姻是得到社會認可的一種重要的地位,代表了一個人在某一婚姻群體和某一社會階層中的夫妻名分和獨特身份,是成年人的主要標誌。在正常情況下,人們對法定的婚姻不但不會隱瞞,而且常常還會以各種方式不斷地公佈於眾,並希望得到他人的肯定和讚揚。 婚姻涉及到夫妻雙方的人身關係、財產關係、權力關係、親屬關係等方面,如果有了孩子,還包括親子關係。
同時,它還是人類社會兩種生產和再生產的基礎之一。因此非同小可,應當而且也必須相對穩定,不能如同兒戲。 一夫一妻婚姻群體的成員是唯一的,具有不可替代性。
與其他人際關係相比,夫妻關係具有特殊的定型結構。人們一旦結婚,夫妻之間特有的各種關係,其權利和義務或者說角色,就是其他任何人都無法代表和替換的了。只有在離婚或喪偶,也就是一個特定的婚姻群體解體之後,一個人才能與別的社會替補成員組建新的夫妻關係。
由上可見,一夫一妻是一種社會制度,它是客觀的東西,具有理性、規定性、公開性、穩定性、特別是唯一性等特點。 愛情是在男女交往過程中,由諸種因素合成所引發的一種心理活動狀態。應該承認,人的內心世界是極其複雜的。
因此,一個人在不同的時間和環境中對同一個異性,或在某時、某地對不同的異性,不同的異性在某時、某地對同一個異性的情愛(假如有的話)的感受,往往是不相同的,是多種多樣的,有時甚至會有極大的差別。其中,某些深層的感受,是理智所不能夠完全決定和解釋清楚的。 作為男女之間相互作用的一種特殊感受,愛情大體上表現為兩種典型的狀態:
浪漫的愛和伴侶之愛。浪漫的愛是人類最強烈的情感,它往往與吸引、迷戀、關心、親密、狂熱等因素聯絡在一起。伴侶之愛相對比較平和,常常與依賴、信任、陪伴、友誼、義務等因素聯絡在一起。
愛情,尤其浪漫的愛,作為異性之間相互作用的一種特殊感受,在特定的場景中,不會也不可能事先約定或規範。形象點講,它也許就像茫茫宇宙中的星雲,內涵繁紛,外延無限,變幻莫測,漂浮不定。 浪漫的愛很有可能是一種可遇不可求,易變不穩定,自然也就是不太持久、不怎麼可靠的感情。
生活的實踐告訴我們,無論是婚姻道德還是婚姻法律,都不可能使一些人的愛情長期凝固不變或靜止不動。其實,恩格斯早在上個世紀就敏銳地看到了這一點,他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一書中指出:「個人**的永續性在各個不同的個人中間,尤其在男子中間,是很不相同的,如果感情確實已經消失或者已經被新的熱烈的愛情所排擠,那就會使離婚無論對於雙方或對於社會都成為幸事。
」 現代社會,一個人在婚姻生活中會有各種各樣的需求,其中,主觀感受的滿足最為重要,也最難實現。現代人精神世界的寬闊廣大,感情天地的豐富多采,都是我們的祖先所無法比擬的。特別是智商較高、潛力較大的人,一般都有著多層次、多方面的心理需求。
在一般情況下,這些心理需求,特別是異性互愛的需要,很大一部分是可以從理想的配偶那裡得到滿足的。但是,人無完人,即使是最親密、最合適的伴侶,也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無所不能的超人,也不會使自己的配偶全部滿意。另外,婚姻對個人的一生來說雖然至關重要,可它畢竟只是整個社會和個人生活的一部分,它的功能是有限度的,它不能完全主宰和代替兩人世界之外的一切。
再有,隨著社會變遷和現代化的程序,以人為本的思想日益深人人心,人的發展越來越個性化,性別角色越來越平等,婚姻生活週期不斷延長,生活條件不斷改善,人際交往範圍逐漸擴大,社會環境也日趨寬鬆。由於以上的以及其他未提及的種種原因,從現實出發,一部分現代人的某些愛情需要不但有可能、而且也可以在婚姻之外得以實現。因此.
在一寧的本客觀條件下,某一個人很可能同時與一個以上的異性相愛,某一些人一生中肯定會體驗到不止一次的真正的愛情,只不過其程度不會相同,內容和形式有所區別而已。 雖然婚姻與愛情具有上述一些相互對立的特點,但是,在現代一夫一妻制度下,愛情卻與不少婚姻緊緊相伴。它們之所以能夠相反相成,只能歸因於頻繁的男女交往,正是男女交往的過程,使婚姻與愛情這對對立的因素統一起來,彼此相互矛盾,相互制約,相互作用。
那麼,婚姻對愛情的作用何在?一言以蔽之,其作用十分有限。反之,愛情對婚姻究竟有什麼作用?
遺憾的是,到目前為止,從整體上把握愛情對婚姻的作用,恐怕還是做不到的。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愛情是一種個人的感受,它們往往是無法或難以概括的。因此,在實際生活和科學研究中,不宜對此勉強相關。
具體地講,一場愛情對一樁婚姻的作用,歸納起來或許有3種可能:一是兩者相輔相成或相安無事,表現為愛情與婚姻相容;二是愛情或破壞婚姻或結束婚姻,表現為愛情與婚姻相斥;三是它們毫不相干或互不搭界,表現為愛情與婚姻脫節。 實事求是地說,無論從愛情和婚姻的本質,還是從兩性生活的實踐來看,愛情的外延要比婚姻大得多,愛情既可以存在於婚姻之中,又可以產生於婚姻之外;既可以完全滲透在婚姻之中,又可以統統揮灑在婚姻之外;既可以部分留守於婚姻之中,又可以部分遊離在婚姻之外;當然,它也既可以存在於現實之中,又可以產生於幻想之上。
所以,愛情與婚姻相容,既可能表現在婚內,又可能表現於婚外,更有可能表現為婚內加婚外;愛情與婚姻相斥,既可能表現為婚內加婚外,又可能表現於婚外,最有可能表現在婚內;愛情與婚姻脫節,不是表現在婚內,就是表現於婚外。
3樓:匿名使用者
愛情很美,可以享受到天堂的待遇,而好的婚姻是人間,壞的婚姻是地獄,婚姻裡找不到天堂。而家庭跟婚姻密不可分,要麼生活在人間,要麼生活在地獄。
4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我來說愛情是甜蜜的~婚姻是維持這樣的甜蜜!~家庭對我來說就是責任~
5樓:匿名使用者
愛情是天堂…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家庭是幸福
6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相愛彼此相信對方沒有去愛他平平淡淡的生活
有家庭的我和離異的他保持了情人關係,但他還有別的情人,現在分手又
7樓:匿名使用者
大姐,你真棒!一邊享受家庭的溫暖,一邊享受愛情的滋潤。魚和熊掌兼得,就這樣下去,不是挺好的?難道你還想離婚,和他現有的其他情人去競爭那個未必牢靠的主婦位置嗎?
8樓:
有家庭的你和離異的他保持了情人關係,但他還有別的情人,現在分手又覺得他說的話很在理,就不該考慮分手,因為人類除了婚姻,還有感情,這是很重要的生活!
9樓:美好回憶
他說了什麼樣的話讓你感覺很有道理呢?還有就是你做他的情人是為了身體上的滿足嘛?我想僅僅是生理滿足,不是感情,因為他不止你一個情人,如果他真心愛你就不會有別的情人!希望能幫到你!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就很好了,能不影響家庭還能讓你有個情人,你就偷著樂吧,分手就分唄,家庭才重要
11樓:俺是chen佬大
如果我愛你,
我就會理解你,
通過你的眼睛去看世界。
我能理解你是因為我能在你身上看到我自己,
在我身上也看到了你。
說出來的不是苦,說不出的才叫苦
12樓:匿名使用者
難道你覺得自己就和他很像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看在你心裡 家庭重要還是他重要
離婚家庭的孩子的心理是怎樣的?
14樓:車醫生
通過你的描述,可以判斷離婚後的父母沒有處理好你的問題,沒有給與你足夠的關照,你沒有感到雙親的愛,於是產生了深刻的被遺棄感,缺乏安全感會讓你以後的路,尤其是愛情婚姻受到一定得干擾。
你可能會在戀愛中進行補償行為,或者一直處於遊離狀態,歇斯底理,甚至會在戀愛的目的上就是為了補償、或者選擇戀人上就「帶著有色眼鏡」。換句話說,樓主目前的狀態不太適合談戀愛。
揹著這樣的包袱、帶著這樣的傷痛去戀愛,最後你會發現,戀愛不但沒有為你減負,為你療傷,反而讓你雪上加霜。
所以,你一定要先處理好自己的情節,讓自己完成這個階段,再進行下面的「課程」。
首先,我不知道你的年齡,但我估計你成年了,那麼,成年後的安全感已經由父母給與轉移到社會給與。
就是說,所有同齡人,家庭已經不是主要的社會場地了,他們都在社會上(包括學校)裡,靠自己的為人、人格魅力、社會技能。。。來獲得身邊人的認可,完成自身的認同。
「所以,樓主小時候,沒有父母照顧,但現在父母都幫不上了,大家是平等的了。過去就讓他過去,過去沒有對你有任何影響了,你要翻過這頁,書寫新的篇章了。」
這麼想對你很有幫助。
接下來是行動:
希望樓主好好學習或者工作,寬容待人,樂觀待己,提高自己的審美情趣,社會技能,人格魅力,漸漸的你會發現你變得越來越強大,你有忠實的朋友,美好的未來,這些才是真正能給你安全感的資本。
等你完成這些,你才知道你最需要的是什麼樣的愛情,什麼樣的戀人,你才能健康的去戀愛,到那時一切都是水到渠成的。
但之前,你需要努力。
深圳市心理之家——車醫生
15樓:靈域空間
我也是父母離異的孩子··
我覺得我們更需要的是勇氣來面對這個社會··我原來也是很害怕失去自己所擁有的東西 很害怕和恐懼··但是這個社會只是會淘汰內向的人和膽小的人,別人不會真正的憐惜自己一輩子的,勇氣是被逼出來的。戰勝恐懼的唯一辦法就是去做你最害怕的事情。當你連你最害怕的事情都做了,還會害怕恐懼什麼呢?
~難道不是嗎?~
堅強起來,沒有什麼好害怕的,沒有什麼東西是永恆的,失去定會很痛苦,但是不經歷一番荊棘和痛苦,我們怎麼會成長呢?~
人沒有完美無缺的,老天是公平的,失去了一些,也會得到另一些別人所沒有的。
鼓起勇氣來,沒什麼不可以的!!~加油!!·
16樓:心暖知我安
父母在面對小孩時總是認為孩子還很小,什麼都不懂。所以當夫妻感情發生改變,離婚的時候也就覺得孩子很小不懂。其實即使再小的孩子,他們的心理都是敏感的。
父母離婚無形中會在孩子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痕,給孩子的心理帶來傷害。不同階段的孩子會對此有不同的行為表現。
幼兒和學齡前兒童
這個階段的孩子,在父母離異時最容易受到感情衝突的影響。常常會表現為強烈的負罪感,覺得父母親分開都是因為自己的錯,是自己不乖造成的:「一定是因為我不聽話,爸爸媽媽才不要我的。
」而在情緒上的反應則是煩躁,甚至抑鬱。所以,父母親需要特別留心,應該清楚地告訴孩子,父母親的分開並不是他的錯,與他無關,以舒緩他們內心的負罪感。有些孩子幼兒時期的問題可能會再次出現,比如說尿床。
小學階段的孩子
這個年紀的孩子往往有著很強的自我表達意願,情緒起伏明顯。對於父母離婚,他們通常表現的異常憤怒或異常傷心。有些父母親考慮到了這個可能,會做些和好的嘗試。
在這裡要特別提醒家長,如果是在複合機率比較低的情況下做這樣的嘗試,一旦失敗,對孩子來說無疑是雙重打擊。他們中很大一部分都會有持續的悲傷情緒狀態,若不處理,在長大後,容易在感情上缺乏自信,總在擔心對方會不會突然離開,與異**往,或是處理個人生活和婚姻問題時,內心往往都很焦慮,自己也就不容易快樂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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