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以復感情破裂為前提,如果感情確制已破裂就可以離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因此,離婚首先應夫妻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法院將根據婚姻法有關規定進行判決。
2樓:阿里通方
寧拆十所廟,不拆一樁婚
3樓:悠悠心理
是因為什麼原因走到盡頭的呢?
婚姻走到盡頭,到底該不該為了孩子而湊合
4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一名大學學生,我就說說我自己的感受吧,說實話我的家庭經紀狀況並不是很好,母親靠經營自己的小店賺點小錢,父親沒有固定的經濟**,而我上學費用也是極高的,他倆之前總是吵架,每次吵架都很凶,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很害怕,有一次母親半夜鐵了心離婚推了家門就走,大半夜路燈都已經滅了我擔心她所以我出去追她一起,只留下我父親一個人在家,我當時的念頭就是不想他倆離婚,本來第二天我跟朋友要一起去外寫生,結果我整個人都很喪,一直不停地哭也不知道怎麼辦。我還記得很小的時候跟父母一起出去吃飯吃完飯了走在馬路邊 ,我父親就問我你是想跟媽媽走還是想跟爸爸走,我說我想跟你倆一起,但是後來我還是跟母親走了,回頭看看父親那個背影,偶爾還會想到他一個人在家吃飯時候沒人陪他說話的場面孤單,寂寞。所以我一開始是怎麼都不同意他倆離婚的,我有時候想不吵架的時候都好好的為什麼不能再堅持一下試試呢。
但是後來我上了大學,回家的時候我跟我媽說,我後悔阻攔他倆離婚,如果你以後還是有這種想法的話,不論你的選擇是什麼我都尊重你,畢竟我還是希望你倆過得幸福。所以我建議你們一家應該帶著孩子好好地溝通一下,把話說開了,心平氣和的坐下談談。以上都是我的個人看法,禁止盜取謝謝。
5樓:匿名使用者
所有的委屈求全都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
6樓:凱旋迴歸
肯定為兒子,你生了他,肯定給他一個幸福的家庭,如果實在忍受不了你就帶著孩子離婚吧。
我和我老婆結婚十年了,有個十歲的兒子,突然說從來沒有愛過我,要和我離婚,說十
7樓:不用起名字了呀
很可能她感覺在這個家庭有點累了,要多關心她愛護她否則真會……
8樓:飲食男女
先把它當做氣話看待,說說罷了,不要計較。
如果短期內連續多次說你就要注意了。
年齡相差十歲,結婚十年,有可愛的兒子。隨著時間的推移各自性格的差距顯露無遺,經常為了一些小事
那看是什麼原因,只要不是什麼過分的問題,就儘量不要吵,吵架也是會養成習慣的!和劉強東學習啊,多看看劉強東是怎麼搞定奶茶妹妹的就一切都解決了。不能每次都讓步,適當的說說她,語氣好些。我們結婚十年了,有個可愛的兒子已九歲。可經常為點小事她就說離婚,為了孩子,忍忍吧!畢竟你們夫妻倆一起這麼多年了,離婚大人...
我和老公結婚十年了!兒子十歲了!從來不陪我和小孩!我沒感覺沒有一
沒有金錢一切都不成立。你為家付出了時間,他為家付出了精力和尊嚴。有沒有個你老公好好溝通過?或者你感覺到了你老公的愛沒?如果你覺得你老公是愛你的,那就沒必要在意那些,可能只是他工作忙或者是那樣不懂陪伴的人。你可以跟他溝通溝通!如果你平時一點也沒感受到他的愛也沒陪你們,那就 很明顯了 和老公結婚十年了,...
我們結婚十年了孩子有男孩都十歲了,分開才半年就和我說離婚,我也沒做錯什麼我真的不知道什麼原因
這期間他估計遇到了讓他心動的人 你趕快回家 把小三趕走 現在的人分開了就不好了。外面有人了,不跟你離婚行嗎?我們結婚十年了有兩個孩子可他一直說對我沒有了感情,所以我現在愛上了另一個男,我不知道要不要離婚 一直說對你沒感情 卻用了10年還生了倆孩子?你覺得會沒感情嗎?你這樣的是對婚姻的不忠對他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