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辱罵我父母,我打了對方一巴掌,對方報警後裝病躺醫院,我該怎麼辦

2021-05-24 23:22:20 字數 3083 閱讀 8623

1樓:匿名使用者

陪情道歉!打人是犯法的,傷輕重醫院檢查了,以後慢慢地溝通!啥事不要衝動!

2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copy**不問你事發起bai因經過,只要動手就只看結果,被人du訛錢的可能性zhi大,昨天自己也惹上了這dao種麻煩,打了對方,交了2000元押金才被放了,等著調解呢,昨天對方也是難纏不放,只能拖著他了,最壞的打算就是走治安處罰,會記錄在檔的

3樓:合亙vg蓷

沒打出輕傷或重傷,沒有刑事責任,民事糾紛叫他在醫院住著吧,不用管他,要錢沒有,要命一條,如果他起訴你,你把你名下的錢轉移,

4樓:紛紛擾擾終成鬼

有明顯的傷痕沒,沒有就不管他

5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人欠揍!但是你記住衝動是魔鬼!他說你打他他有證人嗎

對方辱罵我父母,我打了對方一巴掌,對方報警後裝病躺醫院,我該怎麼辦?

6樓:金牛王旭東

把你父母送到醫院,裝病,由於血壓高,就說吵嘴被氣病了,看誰更狠。對付無賴的方法是你比他更無賴。

7樓:匿名使用者

沒事,讓醫生當警察的面說出病人的狀況,如果沒有大礙,你可以反告敲詐

別人辱罵我,對方先動手。結果我把對方打傷。這樣有什麼責任。

8樓:劃破天空的貓

你的行為不屬於正當防衛,你要賠償對方的醫療費還要被罰款和拘留。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9樓:mit在路上

分析如下:

行為不屬於正當防衛,輕傷以下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違法行為,造成輕傷以上涉嫌故意傷害罪,則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同時,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

正當防衛它應該符合下列條件:

一、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二、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三、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1)正當防衛(又稱自我防衛,簡稱自衛),是大陸法系刑法上的一種概念。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2)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其與緊急避險、自助行為皆為權利的自力救濟的方式。

(3)《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4)《民法通則》

第119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規定,致人身體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伙食補助、必要的營養等費用;損傷達到傷殘等級的,還需要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384條之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0樓:鍵盤的灰

行為不屬於正當防衛,輕傷以下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違法行為,造成輕傷以上涉嫌故意傷害罪,則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同時,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

一、《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84條之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民法通則》 第119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規定,致人身體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伙食補助、必要的營養等費用;損傷達到傷殘等級的,還需要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

11樓:王之敏

你好:簡單,

1 對方應該是屬於輕微傷,不合追究刑事責任的標準。至少要在輕傷以上。

2 賠償對方適當的費用。在派出所的調解下,就不會受到治安管理處罰了。否則,可能手治安管理處罰的、

12樓:八三老人

如果對方到達法定輕傷以上,你應承擔相依的刑事責任,附帶民事賠償,如果輕傷以下建議協商解決。

13樓:匿名使用者

從刑法角度說是正當防衛.

14樓:魚藏劍

是你打的當然是你的責任了,不管是誰先動手,這是鬥毆行為,不牽扯正當防衛等問題,互相為對方受到的傷害負責。

對方辱罵我,我錄影拍下她罵我的行為,算是侵犯對方的肖像權嗎

1 權利人被他人辱罵,權利人錄影拍下他人辱罵的行為,該行為是權利人維護自己權利的取證行為,是合法行為,並沒有侵犯辱罵者的肖像權。因為只有未經權利人同意,而以營利為目的使用權利人的肖像,才構成侵犯肖像權。2 民法通則 第一百條 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有一個人在網...

老婆罵父母罵b,我打了她一巴掌,我道歉後她要我自己打自己

這事我個人覺得百善孝為先 你說自己打自己100個耳光都可以 但是她必須給父母道歉 哪怕是父母的不是 大不了不理父母說的話 但不能罵 更不能打!哪怕父母有千般不是 該盡的責任也要盡 問心無愧 懂嗎 向老婆道歉吧!慢慢來!笑話,笑話,笑話,笑話,笑話 1 做我女朋友吧,行還是不行?只許回答一個字!滾。2...

昨天我男朋友打了我一巴掌,又打了我幾下腿,然後又拿裝碟片的外殼打我,我應該和他再在一起嗎?因為我

首先一點,你應該檢討下自己的行為。跟這個在一起的時候又跟前男友發生了關係,這本身就是一種不忠。就算你現在,發現自己又有點喜歡另一個男人,這本身就說明你自身的問題。哪個男人能忍受你朝三暮四,你是一個女人,你不懂得潔身自好麼。況且你現在的男朋友幫了你很多,姑且不論誰欠誰,你對得起他對你的這份愛嗎?對於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