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手機使用者
在離婚前沒公開這些債,你可以不管,
2樓:靜子發
已經離婚了,借條上沒有你的名字你可以不用理
3樓:外《星》人
如果是婚前借的,那與你無關,但你要拿出前夫是婚前借錢的證據來,法律上不承認你嘴巴說的,債主告你的原因是你前夫無力償還,而你現在可能有錢,他是想有把握的把錢要回去。
4樓:安落可可
前夫借的,你沒有參與一點責任都沒有,不用那麼好心幫一個放棄你的男人
5樓:血之夢想逍遙舞
不用,借款人寫的是你老公的名字還是你的名字,如果是你老公的就不用還,如果是兩個人的名字,就必須兩個共同承擔債務,每人負責一半。
6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沒分清當然也要追究你的
7樓:憂傷夏季
已經離了,財產也分了。現在還關你什麼事啊
8樓:零亂
你沒當擔保人之類的就應該沒事的
9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那一百多萬做什麼用了…
10樓:清qq雪兒
好像要的,如果是正當的欠款
我前夫在我們沒離婚時私自借錢,離婚以後債主起訴他並且把我也起訴了,請問我有義務還錢嗎,冤死我了 40
11樓:甘安能律師
法律首先保護善意第三人。如果債權人(即債主)是善意的,只要這個債務是在你們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借,就首先由你們夫妻共同償還。如果是惡意的,就只由借錢的人(即你前夫)償還。
但法律規定,只要能夠查明這個債務是在你們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發生,就推定由夫妻承擔連帶責任。如果你認為債權人是惡意的,由你承擔舉證責任,證明債權人是惡意的。現實中,你是難以提供證據的。
所以,你只好認自己倒黴了。不過,你償還後,有權向你前夫追償。
12樓:三舍
這個你得拿出證據證明他的錢是私自借的才可以,不然你當然也是會有一定責任的
13樓:蠟筆大躍
屬於共同債務,那些錢用於你家庭生活你更沒話說了。找個律師問問吧
前夫欠債跑路,債主將我一起起訴法院,因為是婚姻期間的債務,我承擔連帶責任。前夫找不到了,法院就要我 5
14樓:曉幽紫蝶
婚姻期間的債務不一定你就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首先你要搞清楚你前夫是以什麼身份借的錢,如果是以家庭名在義你才承擔連帶責任。在你承擔責任的前提下,法院也會給你留下生活費。
15樓:洛陽玉湖
如果能證明你的收入法院不會扣你的錢,這需要法院去公司瞭解後認定!
16樓:匿名使用者
會給你留足你生活必須的錢,但是不知道藥錢會不會算上
17樓:有酒今朝醉
他們是要逼死你,儘量找社會幫助
離婚一年多 前夫婚內借了錢 我不知道 現在債主已去法院起訴 請問 如果我現在買房子 會產生什麼影響
18樓:一行修行
前夫婚內借的錢原則上還是屬於婚內夫妻共同債務,還是要承擔連專帶償還責任的。除非屬能夠證明該債務是前夫個人債務。既然現在債主已去法院起訴 ,你當然要還錢,如果你現在買了房子而又沒有其他可執行財產,債權人有權申請保全該房屋並最終申請執行該房屋。
如果確實是夫妻共同債務,最好還是償還。
19樓:匿名使用者
婚內借錢是為夫妻生活用的吧,如果是他個人非法用的和你沒關係,不然然是共同還沒買房子要查銀行戶頭,如果買房子並且是唯一住房那沒事
20樓:芳芳
你現在買房,是可以的,這是你的財產
我前夫打的借條 現在債主連我一起起訴了 說是婚內債務 當時離婚協議說各自債務各自承擔 我
21樓:好好努力拼搏
如果是婚內夫妻共同債務,債務人可以向你們夫妻共同主張都是可以的,但是在你償還了以後,你可以根據離婚協議想你的先前丈夫進行追償。但無論如何你的父母親是沒有償債義務的!
22樓:汪劍律師
第一個問題:離婚協議只對你父親雙方有效力,除非你們告知債權人並獲得他的同意。
第二個問題:即使你償還了這筆債務,可以依據你與前夫的協議向你前夫追償;
第三個問題,你的債務不會涉及到你的父母。
23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所借債務,用於婚內共同生活的,視為夫妻共同債務,你需要承擔清償責任!離婚協議內容不得對抗債權人。如果你沒錢,不會牽扯到你的父母。
2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借的錢是用於婚內夫妻共同生活,肯定是夫妻共同債務。
25樓:手機使用者
不會的,照你所說是和你沒有關係的…
我是跟前夫沒離婚前就跟現在老公有了孩子,孩子4歲時才跟前夫離了,前夫現在說要告我們,告我沒離之前就
你好,你涉嫌重婚罪,嚴重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和前夫離婚七個月半生了現在老公的孩子,前夫非要說我沒離婚前就懷孕了還去法院告我,我該怎麼辦?法律上離婚時子女的撫養權根據各自的經濟條件 撫養能力,從有利於孩子的成長來確定。在司法實踐中,有兩個孩子的夫妻在離婚時的撫養權,原則上雙方各自撫養一個,兩...
離婚前一天,前夫建議我以後有時間多看看孩子
為了儘可能給孩子少些傷害,不管他建不建議,你有時間都應該多看看孩子。夫妻又又方離婚對各自沒有什麼影響,夫妻雙方都去各自找 自己的幸福。但是,孩子是他們的親骨肉,對孩子的打極 太 大了,以後孩子會受到很大的影響。夫妻應該是多關照。離婚夫妻萬萬千,復婚夫妻千千萬。前夫建議要珍惜,母子經常聚,精神好開心,...
因傷透心離婚多,複合前無論前夫怎樣對我好,我都感覺不到他的好,請問這段感情繼續還是放棄比較好些
你都沒有感覺了,那還複合做什麼 千萬不要一錯再錯,好不容易離婚了,就專不要輕易屬復婚。拿不準的情況下,最起碼,可以多觀察一段時間,甚至可以跟他同居,但不要輕易復婚去領結婚證。這樣一旦他故態復萌,你還可以及時抽身。哀大莫過於心死,已經死心沒感覺了還複合幹嘛?跟前夫在一起,我能感覺到他對我還有感情,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