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真過不下去了又何必在乎那點東西呢?》這樣你可以儘早解脫出來啊 !不必那麼糾結!
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結婚證的只要起訴離婚,必須補辦結婚證,然後在離婚。沒有結婚證的,你的彩禮錢必須陪男方,有結婚證,就免除了。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只要解除同居就可以了,不用去賠償
4樓:鬼乞__素顏
不應該,你們之間不需要離婚的,又沒有結婚
沒領結婚證辦了酒席男方要求女方賠償20萬男方上法院起訴了
5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法律的規定,女方應該退還男方的彩禮,其餘不需要賠償:
《版婚姻法司
法解釋二》第十條權: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6樓:匿名使用者
沒領結婚證抄辦了酒席,這種情襲況下兩人不是合法夫妻關係,相互之間沒有法定權力和相關義務。不存在離婚的說法,一方隨時可以提出分手。
兩人分手,如果牽扯到彩禮的退賠,《婚姻法》司法解釋有專門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的規定:三種情況下應該返還彩禮:
(1)雙方沒有登記結婚手續的;
(2)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實沒有在一起生活的;
(3)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上述第(2)、(3)兩項必須以離婚為條件。
在婚姻法中有退彩禮的規定但是沒有專門的程式,需要通過訴訟途徑來實現權利。
7樓:洛書少年
未領證之前財產糾紛都屬於婚前贈予財產。
屬於婚前贈予財產的有以下三種
回 1基於答習俗,一方給付另一方錢款或物品作為訂婚的標誌,通常稱為彩禮;
2.一方贈與對方貴重物品及生產生活資料,如汽車、住房、緊銀首飾等,一般是婚前贈與財產;
3.相互贈送小額錢款、禮品及衣物,則屬於雙方的禮節性往來。
針對上述三種婚前給付的財產,如果雙方沒有結婚,因此而發生爭議的,一般按以下原則處理
1、以結婚為目的的,基於當地的風俗習慣,給付彩禮的行為可以視為以結婚為生效條件的附條件贈與行為,而不是一般的無償贈與。如雙方締結,贈與行為發生法律效力,彩禮屬受贈人所有。如果結婚不成,贈與行為則失去法律效力,彩禮應該返還給贈與人。
如果結婚之前的確從彩禮中有合理的支出,也應該酌情返還。
2、如果當地雖然沒有贈送彩禮的習俗,但一方以結婚為目的,在婚前贈送貴重物品及生產生活資料給另一方,則應認定是以結婚為生效條件的附條件贈與。
3、一方或者雙方自願贈送小禮品、衣物等,屬於日常往來,一般按無條件贈與處理。
8樓:需要學習丶丶丶
首先,這段婚姻不具備法律效應也就是無效 要求賠償20萬是不可能的,法院可能會酌情判女方退還所用費用 判**方賠償男方一定數額精神損失費
9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都有責任,在一起三年了男方性方面不行非要等到辦完酒席在說出問題。男方也有責任,沒領證就把酒席辦了。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兩人沒有辦結婚證,但是辦了酒席。因雙方性格不和女方要求離婚。男方要求賠償禮金。
10樓:草民學法
男方有權要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因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在登記之前給付的彩禮,如果男方要求返還,按照婚姻法的司法解釋,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援。
司法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2》
10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經人民法院查證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以支援:
1)、未辦理結婚登記的
2)、辦理結婚登記,但卻未共同生活的
3)、因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11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辦結婚證,就沒有什麼離婚不離婚的。禮金很難獲得賠償,除非你能夠找到證據
12樓:劉刈律師
一般不需要,即使需要,也是酌情返還一點。
13樓:匿名使用者
新的法律已經不承認事實婚姻,你們沒有辦結婚證,在法律上,其關係為同居關係,法律歸定應當返還。返還多少,要看你們的使用情況。
14樓:手機使用者
結個婚那麼隨便,沒領證就辦酒席,出了問題又來糾結,佩服,太佩服了
我要提問,我和我老公沒感情了,很想離婚,但我又捨不得我這個家 請問我該怎麼辦
為什麼就沒感情了呢?婚姻時間長了都是平淡,感情已經轉化成習慣和親情的,你想想當初為何嫁給了他,既然有問題就溝通解決好了,離婚的路真的是最好別走,既然你和你老公沒有感情了,不離婚,你們也不能幸福的生活。何必呢?感情都沒了,還有什麼捨不得的 你是捨不得孩子嗎 那就別離 將就著過 別衝動等你冷靜下來了再來...
我跟我老公離婚了,現在我們又好了,但是我們要怎麼做才能把在親朋好友面前失去的面子找回來
你以為離婚是打架?打輸了改天再叫人打回來?別想那些不切實際的了,老老實實的過日子,就是扇那些笑你們的人的臉!哎,你們複合親戚朋友都歡喜的,沒什麼不好意思的 過的比以前好,要幸福,好好掙錢不吵架,你們夫妻好好過上幸福生活是對家人朋友最大的安慰,祝你幸福!過日子是你們過,不要在乎別人的想法,自己幸福就好...
我和我老公的感情以破裂,很想離婚,但是我們有兩個孩子大兒已經快二十歲,小兒才九歲不知道該怎麼辦才
我覺得如果感情真的已經到了沒有辦法挽回的地步的話.趁早離吧.不然以後等到孩子長大了造成的傷害會更大.誰也不想擁有一個不幸福的家庭 家庭矛盾非常普遍,但婚姻有自由,但更有禁錮,婚姻也意味著一種責任,不是你們想結就結想離就離的,你們在為自己似乎破裂完全的愛情而憤怒,傷心,茫然時,不妨想想曾經在一起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