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門赴宴凶而險,自有子房作主張是什麼意思

2021-04-19 22:21:57 字數 3971 閱讀 2289

1樓:胡濱

張良是韓國的世家,其先世五代相韓,韓被秦滅時,張良也已是二十少年郎。他一心為韓報仇,版弟死不葬,散盡權家財,求得大鐵椎客刺秦皇不成,到處逃亡,改姓換名。

張良在下邳時,曾予殺人犯項伯掩護,使其免禍。後來項伯在項羽軍中得意,知道項羽聽信范增之言,準備發兵消滅駐軍潮上的沛公劉邦。項伯連夜馳見張良,約張良逃跑,以免同歸於盡。

張良逆來順受,索性導演了一出千古傳為佳話的劉邦赴項羽鴻門宴的驚險劇。張良先導演劉邦扮老實人,結好項伯,使其做內應。然後又抓住項羽虛榮和逞英雄的心理弱點,要劉邦硬著頭皮,一味在項羽帳下卑躬屈膝。

那知張良之計被項羽的軍師——亞父范增識破。范增安排了項莊舞劍一幕戲,劉邦隨時有被殺之虞。難得項伯出場共舞,處處迴護。

其間又有樊噲闖帳,項羽賜飲一大盅酒,樊站著一飲而盡。又賜半生烤豬肩,樊就手中盾牌,拔劍切而食之。這股英武狀態,引發了項的惜才之心,一時高興,竟在酒醉之中,讓劉邦以就廁為辭,偷偷溜走。

張良留下來獻璧、獻鬥,直把范增氣得擲鬥於地,負氣出帳,仰天長嘆:「年輕人,不足與謀,明日奪項王天下的,必為沛公。」項羽當時才二十七歲,劉邦已五十一歲,張良四十五歲,范增則已是七十開外的人了。

最新的時事政治材料,關於公民的權利與義務

2樓:熊顯峰

我國憲法中明確了公民的權利與義務:

《憲法》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第三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對通訊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

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由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

第四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並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勞動是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的光榮職責。國有企業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都應當以國家主人翁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勞動。國家提倡社會主義勞動競賽,獎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

國家提倡公民從事義務勞動。

國家對就業前的公民進行必要的勞動就業訓練。

第四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

國家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規定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四條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障。

第四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

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卹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

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

第四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第四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國家對於從事教育、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和其他文化事業的公民的有益於人民的創造性工作,給以鼓勵和幫助。

第四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

國家保護婦女的權利和利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培養和選拔婦女幹部。

第四十九條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第五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華僑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保護歸僑和僑眷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

第五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

第五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

第五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祕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第五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第五十五條 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聖職責。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

第五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

參與

時事政治2018

請發一份**有關三農的重大方針政策和涉農法律法規,以及農村工作常識和時事政治。

政治理論和時政常識

3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準備考呢.好象是看考公務員的專用書《公共基礎知識》這本書就行 裡面包含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政治理論和時政常識.

4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報了社群的工作,不過這個是沒有編制的,三年一簽合同,除去扣得,拿到手的就890元,就這個工作,還成了香餑餑,還得經過考試,哎,現在就業形勢真嚴峻啊

5樓:匿名使用者

時政常識就是近一兩年內發生的重大事件,包括國內\國際,可以到人民網或新華網找一些.

6樓:匿名使用者

我去 這麼多考的 看來 要命了 我可怎麼辦啊

7樓:匿名使用者

考社群的來加啊大家一起學

182132139

8樓:匿名使用者

誰知道如果考上了這個還可不可以考公務員呢?謝謝了!

9樓:匿名使用者

1000元中部不是不包含保險的個人繳納部分嗎 怎麼會才800多呢

10樓:bl小攻

我也準備考這個,我哈爾濱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兄弟,你也報考這個啊,你是**人啊,留個qq咱們一起**一下啊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要考這個,不知道複習什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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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男人喜歡女人而被拒絕後,男人會對她凶 請問男人還喜歡

如果男生真的足夠喜歡女生的話,他是不會凶女生的,希望樓主看清楚這個男生,是否真的喜歡你,別用錯了感情 肯定不喜歡,如果喜歡的話是絕對不會凶的。一個男人願意給一個女欺負是不是喜歡她。前提是哪個女人很凶。是啊,喜歡她,如果不喜歡會敬而遠之 男人如果想和女人 只能說明他喜歡她,不代表他愛她,喜歡和愛是兩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