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我有
只要超過24小時就可以報警了,你現在都已經是第九天了,當然可以。另外,你確定她孃家很親戚朋友那邊都找不到嗎?
2樓:匿名使用者
趕快報吧!如果你不想和她過了,你可以早點擺脫這段婚姻,開始另一段新的人生。
3樓:嶺林寨
你是不是要先搞清她出走的理由呀,如果是傷心欲絕不想和你再好,找也沒用,如果只是短暫的避開你,或許等她冷靜下來,自然就想通了回來了。警察那麼忙,這點家庭糾紛也報警立案,他們才不理你呢
4樓:躲入艾米
會!失蹤人口立案!你也會被調查的 擔心你自己把老婆殺了唄
5樓:甜こ戀夕
我國民法復通則具體制規定了宣告失蹤的條件和程式。 宣告失蹤的條件是:
(1)公民離開其住所下落不明。所謂「下落不明」,是指公民離開最後居住地後沒有音信的狀況。
(2)公民下落不明的狀況超過2年期限。下落不明的起算時間,從公民音信消失之次日起算。如果公民在戰爭期間不落不明的,應當從戰爭結束之日的次日起算。
建議您動員親戚朋友幫忙尋找或到各大**登尋人啟事!
6樓:金六子
趕緊報警吧!真替你著急。
7樓:雅_安之
天啊 = =!都9天了..不去報警跑來這問..祈禱..
8樓:付光寶
可以的,快去找吧 好人一生平安,不要著急
9樓:黃
只要確定所有認識她的人都沒她的訊息就報警吧,讓如果有人故意隱瞞她的行蹤也沒關係。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應該不會,因為是他自己要走的,如果不是人為的可以立案
我老婆離家出走一個月了,手機一直關機,所有親戚朋友都找了,沒有訊息,怎樣才能找到
1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通過公安部門幫助一下,是不是被拐賣什麼的,有她想和家人聯絡也聯絡不上的可能,再一個可以通過**幫助一下,願你和老婆早日團聚。
12樓:成都360母嬰
報警,關機都可以找得到
13樓:匿名使用者
電視臺,廣播,道個歉!用心誠意!
14樓:手機使用者
是吵架還是莫名其妙失蹤?
15樓:
還有必要嗎??她若是真的在乎你會這樣就走嗎?
我媳婦兒離家出走至今5個月了,一直沒回家也沒回孃家跟家裡親戚也沒聯絡怎麼辦?
16樓:
你的媳婦兒離家出走已經5個月了,那你走了嗎?你應當到當地派出所去報案,然後看看辦公人員怎麼對你講,你要發揮你的親戚打聽打聽,如果他的好友或者同事什麼的,你都去問一問,他是什麼原因走的,是你們發生矛盾了嗎?既然發生矛盾了,也不應當這樣就出走啊,還是他有別的原因呢,你要把原因查清楚,跟派出所的辦公人員把事情講清楚,我想能幫你解決的吧,你也不要太著急,慢慢的來,親戚朋友同事都幫著你,讓他們也幫你尋找,我想他要是沒有被拐騙的話,我想他也會回來的吧,但是你一定要有愛心的等待,一定也要自己去尋找,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我想你會找回來的。
17樓:
你媳婦離家出走至今五個月了,生死未卜,在此表示同情和關心。既然公安機關目前不給立案,那就發動家人和親戚朋友到各處尋找吧,這是唯一的辦法。建議印一些尋人啟事,張貼各處,也可以在有影響的報紙刊登尋人啟事,只要人還在世上,就一定會找到她的,你要有耐心和恆心是最重要的。
18樓:生活的原動力就是開心
這種情況基本家庭要破裂了,尋找你老婆溝通一下,能過就好好過,不能過就離婚吧,如果找不到,夠一定時間申請法院離婚。
19樓:善哲妍
說實話,這種情況還真不好說,一般情況下孃家人是會知道其行蹤的,只不過孃家人不告訴你而已,有時間多樣女方孃家跑跑,也許會有意外收穫
20樓:love那樣年華
你的媳婦和你吵架離家出走了,你及時的找她,說明你還是很在乎她的。你的媳婦走了好久都沒有訊息,不光可以報警,也可以藉助於**,比如說你這尋人的平臺。
21樓:法眼如炬
再過幾個月可以申請宣告失蹤了。 你可以再婚。
22樓:金多多
你看看她孃家是什麼態度,是不是跟一樣著急,如果沒那麼著急,就說明跟孃家有聯絡,如果也很急,那就得好好找找了,還有下次讓著點你媳婦,自己媳婦不自己疼嗎。還跟她吵架把她氣走。
23樓:蘭花雨
看來他是真的生你的氣了!你不用著急,他一定會跟孃家聯絡的,你還是回家好好求求你的丈母孃。
24樓:江湖一夢
同情你,警 擦啥用 沒有唉
人走了可不可以報警我老婆離家出走二天,能不能去報警
25樓:莫憶千
可以。失蹤
人口的報案一般情況下以24小時作為時間限制。如遇家裡人失蹤的情況,當事人可以根據情況,向失蹤人戶籍所在地刑警隊報告失蹤人口或者在失蹤地公安機關報案。
《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全文)》第八條規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1、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
2、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
3、接到已滿十八週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
4、發現流浪、乞討的兒童可能系被拐賣的;
5、發現有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為,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事實發生的其他情形的。
擴充套件資料
犯拐賣婦女兒童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情節嚴重的處罰:
一、情節特別嚴重的認定參照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嚴懲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的犯罪分子的決定,的若干問題的解答,(以下簡稱《解答》)的規定,這裡所說的「情節特別嚴重」,是指本法第240條第1款所列的8項情形中特別嚴重的情節。在具體執行中,不應在這8項情形之外再擴大範圍。
二、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的認定首要分子是指在拐賣婦女、兒童犯罪集團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需要指出,在一起案件中,首要分子既可能是一個,也可能是幾個。凡符合法定特徵的,都要認定為首要分子。
根據本法第26條第3款的規定,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全部罪行處罰。
三、拐賣婦女、兒童3人以上的認定拐賣婦女、兒童3人以上既可以是一次拐賣婦女、兒童3人以上,也包括多次拐賣婦女、兒童3人以上;行為人既可以是實施拐騙等6種行為之一而物件為3人以上,也可以是兩種以上行為而物件總計為3人以上,如拐騙1人,中轉過另外2人。
但是,實踐中往往出現被拐賣的婦女自願隨帶自己不滿14週歲的子女的情況,對此應如何認定行為人拐賣的人數呢,跟隨被拐賣婦女的兒童能否計入總數:我們認為,關鍵要看行為人是否有將兒童一併出賣的目的,對此要考察行為人是否有以婦女所帶兒童作價,與他人討價還價的行為。
對於沒有一併出賣兒童的行為和目的的情況,不應將兒童計人拐賣的人數之中。
26樓:匿名使用者
老婆離家出走,可以去報警。
2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老婆離家出走二天,可以去報警,可以請求公安機關的幫助,查詢她的下落。但是僅僅離家出走兩天構不成失蹤。
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四十條規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
28樓:匿名使用者
你老婆是離家出走 只是你聯絡不上她了 不代表其他人聯絡不上她 你可以詢問她的家人和一切你知道的社會關係 看是否能知道她的下落 如果所有人都聯絡不上她 才可以算作「下落不明」 下落不明48小時後你去報警**才會立案 如果不夠48小時或者不能算作「下落不明」 或者理由不充分則不會被立案 還得靠你自己找 所以你隨時可以去報案 但是**會詳細詢問過程的 你如果都沒試過通過其他人去找她的話 **不會受理的
29樓:仲夏雨後風依舊
只要超過24小時就可以報警了,不過沒必要那麼著急,首先你要想想你老婆平時能去的地方?
因為可以認為你老婆沒丟,一個人失蹤,最著急的應該是她的父母,你可以先找她父母問一下,如果沒有就找她平時比較好的朋友同事之類的人。有心就一定能找到的,希望你成功
30樓:匿名使用者
老婆不想跟老公過了離家出走了老公可以報案嗎
31樓:打瞌睡的熊
可以喲,確定人離家出走可以報警,但是沒法立案
32樓:法國地方好好
你好當然可以
失蹤48小時都可以立案調查的
33樓:活寶堆堆
1倆人吵架離家出走的,有可能她故意躲你,這種情況最好自己先到她最好的姐妹朋友中找找。
2如果不是吵架,她也沒留下什麼音訊,平白無故就走了,而且自己也找過沒辦法找著建議採取報警。
34樓:匿名使用者
我老婆三月四號的離家出走,是緬甸的
我老婆生氣離家出走了,手機一直關機,孃家說不知道,也報警了,所有親戚朋友我都找了,也沒給女兒,兒子
35樓:b190e18自由
報警了就在家等。她若有父母兒女會回來的
36樓:
多大的氣?找她最好的閨蜜,也可以調健康
37樓:主是不
不想過了啊,等等看吧
女兒離家出走夢見她回來了,老婆離家出走了,可我昨晚又夢見她回來了怎麼回事
為什麼要離家出走你們怎麼她了 很不好的夢也可能是日有所思夜有所夢,夢一般都是反的,希望你女兒平安回家 老婆離家出走了,可我昨晚又夢見她回來了怎麼回事?你的愛人跟別人私奔,表示對方的忠貞很值得懷疑。夢見丈夫有第三者,可能是你對你們的婚姻在潛意識中總覺得有壓力。也許是你的丈夫很優秀,也許是你總是看低自己...
夢到和老婆吵架老婆離家出走啦,老婆吵架離家出走了夢見我們合好了
說明你心裡還是愛著她 念著她 只是丟不下你小小的尊嚴去找她 她也很愛回你,她的靈魂託夢讓你找答到她是想提醒你快去找她不然就會失去她 如果你再不為自己犯得錯誤而知錯就改 那麼自己的老婆就是別人的了 你想想清楚 夢見家,事業和生bai意都會發du生好轉。夢見離家出走zhi,暗示是不好的夢。夢見和dao媳...
我和老婆吵架了,她就離家出走了失蹤了,過年都沒回來,我想了解一下法律規定出走多久才可以上法庭強制離
分居一年後可以提出離婚,但是得要你們村裡的或鄰居做證 在事情沒有調查清楚之前,法院不能當做離婚案件進行審理。你還是交代清楚事情真像並且由公安局偵查查實再講別的。你不怕你丈母孃家的人胡攪蠻纏嗎 吵架,出走,你難道就不會找嗎?還強制離婚,呵呵,你可真是個好男人啊 兩年,可以直接宣告死亡,婚姻關係接觸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