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法中,毗連區的概念和法律地位是什麼

2021-04-20 06:57:24 字數 1652 閱讀 6989

1樓:匿名使用者

是指在領海外而又與領海毗連,由沿海國對海關、財政、移民和衛生等特定事項行使

專管轄權的一屬個海域。

建立毗連區的主張,最早是由法國學者雷諾在2023年提出的。2023年《領海與毗連區法》規定沿海國可在毗連其領海的毗連區內行使管制權力,毗連區的範圍不得延伸到從領海基線起12海里以外。後來《海洋法公約》保留了這項規定,但把其範圍改為「從領海基線量起,不得超過24海里」(第33條)。

沿海國鄰接領海並在領海範圍之外設立的一定寬度的專門管轄海域。在毗連區內,沿海國行使有限的專門管轄權,主要是為防止、懲治在其領土或領海內犯有海關、財政、移民和衛生的法律規章的行為而行使必要的管制權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中國的毗連區寬度自領海基線算起為24海里。

毗連區的法律地位是什麼?

2樓:手機使用者

毗連區的法律

地位不同於領海。沿海國對毗連區不享有主權,只在毗連區行使專某些屬方面的管制,而且國家對毗連區的管制不包括毗連區上空。毗連區其它性質取決於所依附的海域,成為專屬經濟區或為公海。

我國採取直線基線法,12海里領海寬度,12海里毗連區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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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連區的法律地位,求解答

毗連區和領海的法律地位有什麼區別?具體一點!

3樓:銀谷律師事務所

領海是12海里 毗連區是領海邊緣基線再往外12海里領海無害通過 毗連區隨便過

領海是主權,領專

海除非授權和無

屬害通過其他一律不準 毗連區是一般權力,毗連區由沿海國對海關、財政、移民和衛生等特定事項行使管轄權的一個海域。

領海和毗連區的法律地位有什麼不同

4樓:哈哈親愛的

領海是12海里,毗連區是領海邊緣基線再往外12海里。

領海無害通過,毗連區隨便過,領海是主權,領海除非授權和無害通過其他一律不準,毗連區是一般權力,毗連區由沿海國對海關、財政、移民和衛生等特定事項行使管轄權的一個海域。

5樓:風吹藤停銅鈴停

首先,領海是沿海國

領土的組成部分,受沿海國主權的支配和管轄。而毗連區是一種特別區域,它不是公海,也不屬於領海。

其次,雖然受到無害通過權和國際條約規定的其他一些情形的限制,沿海國原則上對其領海內的人、物或時間享有排他性的管轄權。而對毗連區,沿海國只能對某些事項行使必要的管轄權。

剛剛又溫習了一遍書才寫出來,說的有欠妥當的地方還請多多包涵啊

鄰海和毗連區的法律地位有何不同 5

6樓:化學天才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領海是從領海基線算起12海里以內的外海。領海是國家領土的一部分,國家對領海享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權。但根據國際慣例,外國商船在領海內享有無害通行權。

毗連區是指從一國領海基線算起24海里以內的外海部分,但除掉領海部分。毗連區不屬於一國領海,外國船舶和航空器可以自由進入,但沿海國對毗連區享有衛生、稅收等權利,以及「緊追權」。

國際法選擇題

7樓:櫻花落

?,不懂 我沒有那麼高的學歷,幫不了你了。問問別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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