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是陷害,你還是著手準備後事好了,現在的形式是,但凡吼臺不穩的根本不敢玩陷害,玩了的你還是認命罷,都是惹不起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審判結果還沒下來?如果已經下來了,每月有一天是可以跟家屬見面的。如果還沒判,那就只能託律師去,然後再由律師轉告。
老公被人陷害進看守所7天了,辦案的警官說明天放人,可我今天打**,卻說明天還要給領導說說,到底是什麼
3樓:匿名使用者
到底是什麼原因我不清楚,但是超過7天,要麼是行政拘留,要麼是刑事案件,至於是不是陷害,沒看到什麼依據我也不好說,有什麼不服的,可以申訴也可以訴訟。
4樓:匿名使用者
樓主**的,真看不出來有什麼貓膩嗎?既然有說明天放人那就是真的是被誤抓的,如果是真犯事了,不會輕易開這口的,所以你放心,他們每天都要請示領導你老公在裡面也不好受,所以意思意思一下,都要過年了嘛,我不會告訴你他們在等你送錢去的。唉,悲哀的世道。
5樓:如雪寂寞
要給錢唄!年關將至,正是送禮收禮的好時機o(∩_∩)o哈!
我老公因非法拘禁被關在看守所快要有38天了家裡還沒接到任何通知現在該怎麼辦
超過37天就逮捕了,取保不出來了,等著起訴判刑了,給他看守所裡衝點錢吧,人是出不來了 法律諮詢 因詐騙被關在看守所到今天已經第36天了 到現在還沒有然後訊息 逮捕有可能也有出現過第38天釋放的都有,關鍵是他有沒有前科炸騙數額是多少。我哥哥非法拘禁在看守所已經7天了還沒訊息,朋友說找的關係28天能出來...
我老公已經被判刑月,目前已經在看守所服刑半月,剩餘的刑期是否可以留在看守所服刑
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已服刑3個半月,還剩下5個半月,應該送交監獄執行剩餘刑罰。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 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的時候,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後十日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 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無期徒刑 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
男朋友打架被抓關在看守所已經15天了,對方也諒解了而且對方也
根據傷情輕重,事件的犯法程度,最終決定給予什麼處罰。並不是涼解了就不處罰了。按照你所說,如果對方不涼解,肯定是判刑入獄。涉嫌故意傷害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按刑事訴訟程式的規定定罪量刑。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家屬積極賠償並得到受害人諒解的可作為從輕處罰的條件。刑事訴訟羈押期限具體包括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及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