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分手了必須要把曾經送的禮物都還回來嗎?不還是代表還想複合

2021-04-23 15:57:36 字數 5588 閱讀 7949

1樓:匿名使用者

分手了還要回以前送的東西,感覺這人不好

2樓:白露染兮

不代表,送了就是她的了。嘛

3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想得人證明人品肯定不好。

4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定/有些送的項鍊戒指等值錢物品貪財的女人就不會還/有些小氣男還主動去討還都有

5樓:崑崙決

這個不一定了 每個人的習慣不同

分手後的情侶就一定要把以前送給對方的禮物都還給對方的嗎?

6樓:戳蟑螂

這種事說不清楚的``各人的想法不同,觸物傷心,所以歸還對方 在不情願的情況下分手,更慘``更不想看到以前情人的東西``這樣歸還對方是很正常的`` 兩個人你情我願的痛快分手,歸還信物的機率就少了``

7樓:匿名使用者

或許還會去他只想從低的忘記吧 或許他是恨死人家了吧 或許他是卜想看到難受吧 或許 或許 ···· 這真的很傷人 我也很討厭 為什麼要這樣丫

分手後,要把對方送的禮物都丟掉嗎?

8樓:ying萱雨

分手後 ,我是覺得沒必要把對方送的禮物都丟掉的! 既然你們之間感情已經結束了,那麼這些禮物也已經沒有什麼特殊意義了,扔掉不會覺得可惜嗎?因為已經不在意了,所以那些東西不扔,留著也很正常啊!

能用的就留著用了,反正看到那些東西內心也毫不波瀾。這些禮物也是代表著我曾經有過一段很美好的時光的,這是我的人生經歷,抹不掉的!也是一種見證,和好與壞無關。

何況現在物價飛漲,很多東西都挺貴的,既然這些禮物很多都挺實用的,還是留著吧,幹嘛跟錢過不去啊!

9樓:布吉島該叫啥

我覺得沒有必要丟掉。

俗話說,錢債易了,情債難償。一段感情結束之後,並不是還了對方送你的禮物就能夠將彼此的情債一筆勾銷,每個人在分手後都會有一段過渡期,在那個時期,你最應該做的是調整自己的內心,而不是做一些治標不治本的傻事。

所以,如果你問我,分手後,要不要把前任送我的禮物還給他?我的建議是別做這種傻事。分手就分手了,不管是因為什麼,兩個人不再是戀人,已經成了事實。

如果你嫌對方送你的東西太礙眼,直接丟掉就好,何必多此一舉還給他呢?有些都是用過的東西,你全部打包寄給他,換做是你,你收到這樣一個包裹,你是什麼感受?只是為了解氣?

只是為了和他一刀了斷?你覺得能達到效果嗎?肯定達不到!

10樓:儒雅的yang涯

還是都扔掉,防止見物思人。

大多數的人一般不會留著,要麼丟掉,要麼還回。不想留著是因為或多或少有些感情潔癖,同時也是為遇到下一任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誤會和麻煩。但更多的還是向過去揮手告別的儀式感需要,把他的東西都丟掉,把他忘掉,把這段回憶忘掉,徹底的和過去說聲再見。

也有的人選擇收藏至少一件當年的物件,證明自己曾經愛過。畢竟能滿心滿意陪你一段的人不多,以後便是可以不在意了,那些回憶也是隻屬於你自己的珍寶。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丟也可以的,要是是非常實用的東西,,繼續用就好啦

12樓:魏啟

可以丟掉,這是證明你已經丟掉了過去的生活,不會去想她了。

13樓:marlboro袞

丟了吧。眼不見心不煩,不丟的話你每次看見就會回憶起那段感情。

14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定吧?!留著禮物你才能心裡平衡些,要不然你得天天想著跟他幹仗。

15樓:貪睡的風風

我認為應該扔掉或者處理掉,或者還給對方會比較好。

16樓:w王

不用吧。都是錢,自己也可以用,為啥丟掉呢,理智點。

17樓:尤允兒

並不需要,有些實用的東西還可以用。感情沒了就放下,但不要跟東西過不去。太實用的丟棄反而不環保。

18樓:我去月球遼

不要。丟掉前任送的禮物,並沒有任何意義。

19樓:3濡

要是和平分手的,心裡釋懷了,就沒有必要扔掉了。

20樓:時不歸時

沒有必要呀,這些都是當初美好回憶啊,把它全都扔了,那麼過去不就全剩下了回憶,這是一件多麼可悲的事情。

21樓:涼笙流年

不需要,分手以後就不應該再想對方。禮物自己想要就要,想扔就扔。

分手後你會要回送給前任的禮物嗎?

22樓:愛加特米

情侶之間談戀愛過程送給對方的禮物,我是覺著沒有必要再拿回來了,分手後,更不會考慮要回送給前任禮物作為還禮或者答謝。

分手後,做不了情侶就做普通朋友,天下也沒有不散的宴席,分分合合本正常,如果大家都是因為相處過程中,出現性格不合,或者三觀不合導致感情出現了裂痕,即使苟且住在一個屋簷下,也未必會擁有快樂,那分手未必又不是最好的解脫方式。有句話說的好,再見亦是朋友。

如果分手後,我還盤算著要從對方拿回自己的禮物,我覺著這不是一個人應該對愛情本該持有的大度。兩個人在一起,不是去精心計算彼此為對方付出了什麼,回報了什麼,談戀愛就是簡單的因為愛,不是因為寂寞或是為了索取什麼才苟且同居在一塊。分手自是因為不愛,或者不合適再繼續互相折磨,也是為了放手讓大家獲得更好的愛

有句話說的蠻好的,"如果愛,請深愛,如果不愛,請放手。"

既然放手了,就不要想著自己失去了什麼,還企圖想要從對方那裡拿回一點物質回報。我覺著這樣的愛情是很讓人不恥的。

同樣,也不要因為前任對自己曾經付出過很多真心,買過很多禮物,就想著用同樣的方式回贈給對方,作為還禮答謝。

感情又不是玩過家家,還要禮尚往來。談場戀愛還要把彼此的點點滴滴寫進賬單流水那裡,詳細記錄著雙方誰為這份愛情付出多一點,誰給予的少一點。太精分的愛情難道不是在算計彼此嗎?

愛情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愛過肯定會痛,但不要因愛生恨,還企圖從對方那裡再拿回點什麼,或者再回贈點什麼作為安慰和答謝。

23樓:匿名使用者

我記得之前看前任三的時候有這麼一段,分手局。講的是餘飛和丁點鬧分手,然後兩個人拿著計算器各自算送給對方的東西多少錢,最後補差價。當然最後兩個人都沒有補,也沒有分手,還睡在了一張床上。

可是電影只是電影,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都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兩個人戀愛的時候如膠似漆,只想把最好的東西都送給對方,可到分手的時候,又會有些人覺得之前送了那麼多的東西,就這麼分手了多虧啊,於是就想到底要不要把之前送的東西要回來。

那麼送給前任的物品,到底該不該要回來呢?這要說到前兩天我看到的一個話題。

有一個朋友在網上就問,說之前談了一個女朋友,兩個人關係一直都很好,在一起同居了5年多,期間大大小小給她買了很多東西,前一段時間兩個人鬧分手,分手後這個男的就在想,她的手機,蘋果筆記本,幾千塊的手鐲,還有一個近一萬塊的手錶,都是他送的,投入了那麼多分手了多虧啊,於是就想找前任要回,可是又有些不好意思張口,就開始糾結到底要不要找前任去要,於是在網上求助網友,我們來瞅瞅各位網友是什麼樣的看法。

來自網友(回憶中的火花):人家姑娘和你在一起了那麼多年,而且你還沒有和人家結婚,不管是什麼原因,女人的青春是多少錢都換不來的,你這麼點東西說實話,現在有幾個人會稀罕?而且戀愛的時候送的東西分手了就要回,這是一種什麼樣的心態啊?

實在理解不了。

來自網友(狼少年):既然是送給她的東西,那就是送出去了,還要回來幹什麼?這麼多年感情了,因為這點東西就要翻臉不認人啊?

說不好聽的,人家和你在一起睡了那麼久,管你要錢了嗎?好好想想吧。

來自網友(阿水沒有水):能和你在一起這麼多年,你們的感情在你眼裡難道就沒這點東西值錢嗎?分手就去要東西,看來格局不怎麼大。

我覺得這應該就是你們分手的原因吧?而且這種事你自己都拿不定主意,還要上網問別人,這應該是分手的第二個原因吧?既然分開了,就給彼此留下點美好的記憶吧,別在為這些小事來煩心了。

來自網友(琉璃冰):為什麼都是說題主小氣的啊?我很不明白。

正常情況下,兩個人分開後難道不該歸還別人給的東西嗎?留著前任給的東西看著難道不糟心?而且還說把青春浪費在題主身上,難道男人的青春就不是青春?

在一起的時候你想要的我都可以給你,都分開了我憑什麼還要給你我辛苦用錢買的東西?對於主動去要我不想評價什麼,但是如果我是那個分手的女人,前任送的東西我一個都不會要。

來自網友(霖霖):要回來幹嘛?難道你是真的想要那些東西嗎?

我感覺不是,你應該不是在乎那些錢的人,不然不會送她這麼多東西,我覺得你心裡的真是目的不是那些東西,而是那個人,你只是想在和那個人有些糾纏罷了。找別人要送回去的東西,這樣的行為很掉價,幹嘛要給別人羞辱你的機會呢?既然當初相愛的時候心甘情願送的,就不要在念念不忘了。

來自網友(我是小公舉):既然送了就沒必要要了,就當是花出去的錢,拿不回來了。如果你主動找人家去要,人家還覺得你一直糾纏人家,還會反過來數落你,除非你真的還想和她繼續糾纏。

來自網友(曉曉美):要回來幹嘛呢?給自己看嗎?

自己以後看到這些東西,心情都會變差的,既然送了,又覺得虧,那就當作丟了,沒什麼好虧的。一個男人應該大度一些,拿得起放得下,當時給的,事後再去要,太掉底子了。

來自網友(狒狒):一般女的,只要不是貪財,比較珍惜名聲的,都會把這些東西還給你的吧?畢竟也不便宜,分手了不能就這樣拿著前任送的東西用著啊!

要是我肯定把前男友給的東西全部換掉,或者還給他,然後我自己在買新的,不為別的,就為爭口氣,不想被別人說分手了還用著前男友的東西,說話都不硬氣。

來自網友(花心修士):這些東西一共是多少錢?我看差不多要有2萬了吧。

說不要回的可能是比較有錢,如果題主條件本身就不太好,又花了這麼多錢給前女友買東西,那分手的時候女方不主動歸還,我覺得應該去要回的,手機用的時間長的話就算了,筆記本,手錶這些的,完全可以要回來,正常女的也不會帶著前任送的東西,既然用不上,那就要回來,自己在賣掉就行,畢竟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

來自網友(在下是王上):看看是什麼時候送的吧,如果送的時間長了,那就算了,如果是分手前沒多久送的,可以厚臉皮去要一下。

來自網友(我走了):我送給別人的東西是不會在要回去了,就算主動還我,我也不要,拿回來幹什麼?給下一個女朋友嗎?

我前女友和我分手的時候,打**給我,說要讓我把送給她的東西全拿走,我沒有要,給她說不想要的話就扔了,我是不會再去拿了。

各位朋友,你們對此有什麼樣的看法呢?送給前任的物品到底該不該拿回來呢?

24樓:小喜

不會去要,兩個人在一起是因為喜歡,送東西也是心甘情願的,哪些東西是你感情的付出,是你們在一起的見證,我是不會去要的,即便很貴也不會要回來,是對自己感情得尊重!

25樓:勤勤

作為女士我個人覺得不應要回,就像你選擇一份工作,在崗位上兢兢業業付出,也得到了響應的回報,如今離職難道還要要求把你在工作上的投資還回來嗎?

純屬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26樓:匿名使用者

分手後還要回送出去的禮物估計這樣的人不多見吧?如果一個人能夠把事情做到這種地步確實不敢想象這是一個什麼樣的人,感覺這樣的人每天過得一定會很累,滿腦子都是計較得失總怕自己會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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