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車庫,我是直行,對方右轉與我發生碰撞,我車右前受損,對方左前受損,誰的責任

2021-04-24 02:46:54 字數 3957 閱讀 6461

1樓:遠離身邊的狗

各修各車吧,車庫不比馬路,不能界定,正常按道交法來講沒有紅綠燈的路口讓右方車輛先行,所以即使有責任也是你直行的責任。

我車道直行,對方右車道變道發生刮擦,我右前受損,對方左後受損,車子移動了,能憑受損部位判定責任嗎? 5

2樓:時光愛人心心

正常情況行駛的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時有一方是在是在併線的前提下發生碰撞,那併線的車全責。

3樓:匿名使用者

現場有沒有拍照,如果沒有拍照就不好說了

直行與右轉碰撞誰的責任,我急急急,各位!

4樓:大明

具體情況不明不好講,一般情況下,以交警部門定則為準,必要時聯絡當地專業律師詳談幫助。

5樓:如何vs如果

右轉彎車輛全責。抄直行車襲具有通行優先權,轉彎車必須讓直行車。一般可以理解為在道路行駛中,如直行車輛無違章行為行駛,轉彎是要讓直行的。

如對方未按標線行駛,例如機動車右轉但直行車輛佔用非機動車道強行通過,則直行車輛全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1、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2、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3、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4、遇放行訊號時,依次通過;

5、遇停止訊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訊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7、在沒有方向指示訊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我在左車道超車併線到右車道時與後車發生刮擦,我車右後受損,對方左前受損,兩車都在右側車道內,誰的責任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對方沒有超速等違章行為的,個人認為應由你負事故全部責任,具體責任應由交警調查後依法認定。

你在左車道超車併線到右車道時與後車發生刮擦的,你的變道行為是發生事故的原因,且你的變道行為妨礙了其它車輛的正常行駛,而對方是在右車道正常行駛,故應由進行變道操作的駕駛員負事故全部責任。

但是,如果能查實對方車輛也存在超速行駛等違章行為的,由與事故發生也有一定的因果關係,那對方駕駛員也應該承擔部分事故責任。

7樓:匿名使用者

是你的全責。因為你未能做到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改變車道,與後面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碰撞,因此你是全責。如果對方車輛撞擊的是你的後部(而不是右側),那就有的商量了,需要現場一些痕跡判定。

8樓:匿名使用者

你超車後向右車道併線時是否確認你已超過後面的車,且與該車保持安全距離後併線的,如果還沒超過且未保持安全距離就併線是你的責任,若是該車故意加速責任在於他。

我開車右轉與直行電動車發生碰撞,對方車頭撞了我車尾部,誰的責任大

9樓:知識青年

轉彎車輛全責。

轉彎車輛與直行車輛相撞,拐彎車輛全責。如果是路口,直行車輛應讓進入路口正在轉彎的車輛先行。同向並行行駛,左轉右轉都要讓直行車輛先行。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

(一)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一)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10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來說應該是轉彎的責任大,在道路行駛中,轉彎要讓直行,顯然你轉彎的時候沒有做到這一點,應該是轉彎承擔主要責任。電動車承擔次要責任。但也要看道路上的具體情況,也可能裁定是對等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就是看雙方在道路上行駛的過程中有哪些違法行為,只要有違法行為的都要承擔責任。

11樓:張簡淑珍遊汝

你是右轉彎嗎?按照你的說法據我判斷,首先你轉彎沒有打轉向燈,你右轉向之前沒有靠右行駛致使直行車輛從你的右邊過而導致側碰。而直行車輛在遇到轉彎處沒有減速導致制動不及時發生事故。

從交通法上分析右轉彎應付70%的責任,而直行車輛付30%的責任。

我的車直行,對方車右轉出了交通事故,誰的責

12樓:北京王嘉化妝學校

右轉彎車輛全責。直行車具有通行優先權,轉彎車必須讓直行車。

根據交通事故責任劃分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以下十六種情形通常將被確定為全部責任:

1、追尾碰撞前車的;

2、變更車道發生事故的;

3、倒車、溜後發生交通事故的;

4、從路外或非機動車道駛入機動車道發生碰刮的;

5、綠燈放行或沒有訊號燈控制的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

6、進入環行路口的車未讓駛出或在環行路口內行駛的車輛的;

7、跨越道路中心實線或者隔離實線發生事故的;

8、逆向行駛的;

9、右側超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頭、左轉彎、超車的車輛時發生碰刮的;

11、衝紅燈發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頭標誌、標線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橫道、橋樑、陡坡、隧道掉頭髮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暫停、停放的車輛的;

14、開關車門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機動車進出停車場或停車泊位時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事故的;

16、單方發生交通事故。

13樓:童遊齋憶夢

對方全責,轉眼未讓直行

我直行,對方從左側向右變道,發生剮蹭誰的責任?

14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中規定:變更車道發生事故的由過錯一方當事人(變更車道的)承擔全部責任。

因此,此次事故應由對方承擔全責,跟事故發生時車頭位置沒有關係。

擴充套件資料: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以下十六種情形通常將被確定為全部責任:

1、追尾碰撞前車的;

2、變更車道發生事故的;

3、倒車、溜後發生交通事故的;

4、從路外或非機動車道駛入機動車道發生碰刮的;

5、綠燈放行或沒有訊號燈控制的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

6、進入環行路口的車未讓駛出或在環行路口內行駛的車輛的;

7、跨越道路中心實線或者隔離實線發生事故的;

8、逆向行駛的;

9、右側超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頭、左轉彎、超車的車輛時發生碰刮的;

11、衝紅燈發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頭標誌、標線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橫道、橋樑、陡坡、隧道掉頭髮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暫停、停放的車輛的;

14、開關車門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機動車進出停車場或停車泊位時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事故的;

16、單方發生交通事故。

1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事故責任認定很簡單,變道一方全責。管他的態度幹嘛,報交警,警察來了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就行了。

16樓:浩仔車評

車輛強行加塞變道時發生剮蹭,誰的責任更大?一定要弄明白

17樓:沐蕊尚訪曼

你直行,對方變道發生刮蹭,一般來說多為對方責任,不過事故責任劃分還是要以當地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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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的責任大。交通安全法 2011 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 二 項 第 三 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二 沒有交通標誌 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支路讓主路,轉彎讓直行,對方車責任大 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