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嫵mei不是
你不愛她了,就不要讓她一個人承受這個孩子,及這個孩子所帶來的負擔。
2樓:風亦醉
不犯法,但會受到道德譴責,有時候這更要命,還是要想好,分手別衝動,實在過不去再說
3樓:一笑泯恩仇
不是,當事人自願的情況下不算
4樓:手機使用者
樓上說的對,你只不過是性上面享受夠了想換個女朋友而已,什麼愛不愛的,就是人渣而已!
5樓:╰獨sんóǔ涳鯎
孩子沒生下來的話,趕緊打了,別害了別人,害了孩子。
6樓:匿名使用者
只是人渣而已,沒關係的
7樓:會長
不犯法,但你應該承擔你的責任
8樓:手機使用者
你不愛她,那孩子怎麼辦?
我和女朋友,都是成年人,我們在自願的基礎上,發生了性關係,隨著時間的推移,我發現我已經不愛她了,和
9樓:風雨影淚
這是你們之間感情問題,不犯法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不犯法,你比犯法更可惡,更值得槍斃,奪了人家女孩的第一次,最後就可以輕鬆的不愛,你叫人家以後怎麼辦,你想過嗎?
與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法律是怎樣規定的
11樓:墨汁諾
與14週歲以下的未成年發生性行為,不管其是否願意,均按**論處。**幼女罪,或姦淫幼女罪,不管女孩是不是自願的都構成以上罪名,而且法律規定在量刑上要從重處罰。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論,從重處罰。**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和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就是犯罪啊!法律規定,女方未成年,無論願意與否,你們發生了關係,就算你犯罪。破財消災吧,要不然你是要坐牢的!
13樓:手機使用者
**未成年少女的,構成**罪,一般應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對方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應從重處罰;如果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所規定嚴重情形的,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4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裡是這樣規定的:
與14週歲以下(幼女)發生性行為(因為及其多原因,只要行為人與受害者***官接觸,就視為姦淫幼女罪),若是故意則定罪為姦淫幼女罪,若不是故意(即:行為人卻實認為受害者已經滿14歲,受害者也像14歲以上的,視為**婦女罪)(因為姦淫幼女罪判得比**婦女罪重很多,所以要這麼定罪。)
若只是進行**行為等,按流氓罪從重處罰。
如果行為人和被害人都是男性,有些地區也按**罪論處。不過這樣的例項不多(廢話中...…%!×#◎#※)
與滿14週歲的女性發生性行為:
1.女性自願:不屬於**罪
2.受害人被強迫:屬於**罪
15樓:匿名使用者
**幼女罪,或姦淫幼女罪,不管女孩是不是自願的都構成以上罪名,而且法律規定在量刑上要從重處罰
16樓:匿名使用者
**?**?注意:沒有通姦.
因素很多,主動者的年齡等.
總之:如果主動的是**,都是違法的
17樓:雜毛小鴨
據我所知,不管未成年人是否自己的意願。
都定為**罪。
兄弟,你好象有難了。
我和女孩發生關係了,都是成年人。當時是自願的,走的時候她說我們不可能在一起,過了段時間她想和我在... 40
18樓:夾乖額小孩
我先說說**和**有什麼區別:
1、從罪名上講,**是刑法規定版的正式罪名,而權**只是民間對欺騙婦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的俗稱,不是罪名。2、從行為特點上說,**表現為使用暴力,使被害人不能、不敢反抗,而**表現為對被害人進行欺騙**,使被害人自願發生性關係。3、**14歲以下的幼女就是**。
說到這裡你應該明白了。**根本不是什麼刑事罪名,**14歲一下幼女,或者使用暴力,被害人不能反抗才能構成**,這才構成立案起訴的刑事罪名。你們這鬧到公安局,人家最多幫你們調解一下而已。
不過雖然和法律沒什麼關係,我想說你畢竟是男人,即時大家都是成年人自願的,但是現希望你能處理好這件事。
19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已經起訴,那肯定是有了證據。如果真是這樣,那當初發生關係時,女孩肯定是別有用心的。但是你提到了過了段時間,我想你只要在法庭上實話實說,沒什麼問題
2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拿出有利的證據 很有可能會成立。。。過去搜羅證據了 。樓下說沒證據,她要是有你的精 液或者生出孩子,在或者她的衣褲有那個,這就叫證據
2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事後告你,你肯定麻煩大了。
但如果已經已經過去一段時間了,再告你,你完全可以說在當時情況下,都是你情我願的事情。
不然為什麼她當前不起訴?這不自相矛盾嗎
22樓:匿名使用者
莫不是你要了她的第一次吧,若不是,那就是腦袋抽風了。
**也好**也罷,那得有人證物證,不是靠嘴胡扯的。
我是一個成年人與一個未成年談戀愛雙方自願發生性關係如題 謝謝了
23樓:妖
兄弟。不好意思。中國婦女保**規定。成年人若和18週歲以下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版系,將要受到。。
權x年到x的 有期徒刑~還要支付賠償金於被害者家屬。當然法律說的是被害者。你說是自願的。看內女的咋說。找個好點的律師吧
我和女友都是成年人,我已經大學畢業,她還在上大學比我小兩歲,我們倆如果去賓館開房發生性行為,違法嗎
24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不會被抓了,你們是男女朋友關係,不是嫖客與妓女的關係,掃黃是掃有交易的性行為,你滴明白?
25樓:沐小
決定結婚之前請尊重女性
26樓:匿名使用者
賓館花錢貴。回女方爸爸媽媽家多好。
27樓:揮劍只為斷天涯
你確定你是大學畢業?而不是幼兒園?
我和女孩發生關係了,都是成年人。當時是自願的,走的時候她說我們不可能在一起,過了段時間她想和我在
我先說說 和 有什麼區別 1 從罪名上講,是刑法規定版的正式罪名,而權 只是民間對欺騙婦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的俗稱,不是罪名。2 從行為特點上說,表現為使用暴力,使被害人不能 不敢反抗,而 表現為對被害人進行欺騙 使被害人自願發生性關係。3 14歲以下的幼女就是 說到這裡你應該明白了。根本不是什麼刑事...
我奪了女朋友的初夜,我們之前都還是自願的, 我們都還是學生 她說她恨我,說永遠也不會原諒我,她說她
那你就給她點時間 畢竟那是第一次 並讓她知道你比以前更愛她 男人要懂得呵護女人 去包容 要讓她有信心,拿出你的勇氣,讓他感覺到死也要娶到她!不要讓她失望,積極向上,多努力!怎麼?你得了便宜還想賣乖嗎?好好哄哄人家,表明你是真心愛她的,就後回娶她做老婆的,會負責到底 這種事情你情我願,不能強求的 女朋...
我和女朋友剛開始交往我們都是性格內向的人單獨在一塊的時候都感覺不自在緊張我好約她出來
性格內向和幽默感沒有衝突吧 你要學著幽默一些,談話聊天,哪怕話很少,也要讓人感覺親切,這樣才能擺平緊張,拋掉束縛!告訴你一個小方法,把她當小動物對待,具體自己體會吧 你可以主動點呀,再說一男孩子,扭捏啥,自己的女朋友有啥不好意的,那為啥好意思在一起交往呢,是吧,其實沒那麼不好意,你就應該主動點,畢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