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張進
這個很簡單呀,如果是關在看守所(與拘留所不同)則肯定說明其涉嫌犯罪;其二,家屬會受到通知書(由於郵寄關係可能慢),一看就會明白;其三,如果是刑拘,到判刑的過程比較久,會判多久要看涉嫌的犯罪及情節。
為什麼我男朋友關在看守所都6天了怎麼看守所得人還沒有通知他家裡人他被抓的事啊!是不是隻要家裡人沒...
2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在刑事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製作拘留通知書,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但有法定的情形除外。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二十三條,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製作拘留通知書,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拘留通知書應當寫明拘留原因和羈押處所。
本條規定的「無法通知」的情形適用本規定第一百零九條第二款的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本條規定的「有礙偵查」:
(一)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礙偵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屬與犯罪有牽連的。
無法通知、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對於沒有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家屬的,應當在拘留通知書中註明原因。
第一百零九條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製作監視居住通知書,在執行監視居住後二十四小時以內,由決定機關通知被監視居住人的家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本條規定的「無法通知」:
(一)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二)沒有家屬的;
(三)提供的家屬****無法取得聯絡的;
(四)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無法通知的。
3樓:阿凡提的機會
要看你男朋友是拘留還是調查。拘留的話,就要通知家人,但**通知和信件通知都可以的。
4樓:聖光指引我們
看你男朋友做什麼事了啊!
5樓:匿名使用者
說不定 你男朋友關錯了嘞、、 嘿嘿
我男朋友被刑拘了,聚眾鬥毆,可能要判刑,已經在看守所七天了,我是否有資格去拿回男朋友的東西
6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要求是在押人員的直系親屬,各地各看守所的要求尺度可能不盡相同,我建議你攜帶自己的有效證件去辦案單位找一下辦案民警,可能要比你自己冒然去看守所拿東西要有效的多。
7樓:純天然足安寧
拿不了```他帶走了````
男朋友在看守所一年多了,我現在不知道怎麼辦
孩子,這個男人只適合做你的前男友。趁著他去看守所了,想辦法離開他,否則以後照樣會 吵架 不斷,除非你能忍一輩子。我覺得你的情商似乎不高,一個離婚過婚的男人還跟前妻藕斷絲連,加上還涉嫌犯罪,這不是人品的問題,而是人渣了!你居然還依然這麼糾結?照我說,離得越遠越好,別把你也帶進監獄去!你應該讓你的男朋友...
男朋友打架被抓關在看守所已經15天了,對方也諒解了而且對方也
根據傷情輕重,事件的犯法程度,最終決定給予什麼處罰。並不是涼解了就不處罰了。按照你所說,如果對方不涼解,肯定是判刑入獄。涉嫌故意傷害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按刑事訴訟程式的規定定罪量刑。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家屬積極賠償並得到受害人諒解的可作為從輕處罰的條件。刑事訴訟羈押期限具體包括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及批准...
我有朋友在看守所,我想去看他 可是我不知道怎麼才能進去
案件正在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羈押在看守所的,是不允許探視的,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除外。案件正在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羈押在看守所的,除了辦案單位民警 檢察官 法官可以提審犯罪嫌疑人,律師經辦案單位允許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 有礙於偵查或涉密案件的,不允許會見 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允許探視 會見犯罪嫌疑人。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