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只有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才可判決離婚。
根據《中華內人民共和國婚姻
容法》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2樓:壞狐細嗅薔薇
如果理由充分,會判離婚的,並且進行財產合理劃分的。採納一下吧,謝謝了
3樓:yushan樂園
離婚bai 98%的人都後悔
98%的孩子長大du都會恨父母的自私zhi而再婚後往往還dao不如原配版
感情不是維繫婚姻的權關鍵因素,結婚了 有孩子了 責任 承諾 和恩情才是關鍵
你妻子把一生的幸福託付給你 你要負責和感恩的 多想別人的優點和好處千萬別在氣頭和衝動做什麼決定 這樣會使你遺憾和後悔終身的!
4樓:我家寶寶叫金諾
有了孩子就別找理由離婚,為了孩子,絕對是為了孩子,不想讓她有個後爸或者是後媽,如果離婚,想想孩子可憐不,人沒有絕對的沒法要,應該找理由留下來
結婚一年,孩子半歲,現因感情不和,家庭矛盾要離婚,在此期間孩子一直在外婆家撫養,男方偶爾會給生活費
5樓:嘉舒曼
孩子這麼小撫養權男方是拿不到的,無特殊情況,必須歸女方撫養,不過,離婚的女人帶個孩子再婚就不好找好人家了。我覺得你應該放棄孩子要財產,保留對孩子的探視權
結婚一年半女方就回了孃家,因感情不和起訴離婚,男方想要退還彩禮錢,法院會怎麼判?
6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前依照傳統婚姻風俗給付女方彩禮,這是當事人自願的民事法律行為,法律予以尊重。原則上,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並在一起居住,離婚時給付彩禮一方請求返還彩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這既符合我國的文化傳統,也符合法律關於贈與的規定。但法律同時設定了例外,當給付彩禮一方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而請求返還彩禮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在實踐中這種情況法院會判決返還部分彩禮,要結合雙方結婚時間、彩禮數額、對給付方生活造成的影響等因素決定返還的比例。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7樓:受司大人
如果因支付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的,法院可判決女方退還
8樓:聖閒華
彩禮是男方自願給的,不可能退還,除非女方主動提出離婚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還彩禮
定婚一年半,因感情一直不合女方提出退婚,男方給的六萬多禮金該如何退還,還多少
全額退款。給禮金的時候應該有媒人在場作證吧。只要能證明你出了多少禮金女方必須全退。禮金是作為結婚用的,婚姻取消了退錢是理所當然的。要是女家堅決不退的話,建議你注意收集證據然後起訴。畢竟是六萬不是六百啊!父母的血汗錢啊!這個要看你按什麼來退了。是法律上呢還是道德上。如果按我們來說的話那是都退的,並且還...
我和我老公結婚一年多,現在因感情不和想離婚,請問離婚正常需要走什
如果夫妻就離婚事宜達成一致可到民政局協議離婚,如果夫妻就離婚事宜不能達成一致可到法院訴訟離婚。如對子女撫養權歸屬不能達成一致的,兩週歲內的子女一般判歸女方撫養。離婚登記證件材料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 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離婚協議書 5.結婚證 6.申請離婚...
結婚一年,有女孩剛滿月。想離婚,法院會怎麼判
法院會根據不同的情況作出不同的判決,離婚案件的首要問題就是準不準予離婚,准予離婚的情況下才會對財產分割 債務承擔 子女撫養等問題進行裁判。在你提到的情況下,男方是不能在女方妊娠一年內起訴女方的,除非有特別重大的事由,比如小孩不是男方的。起訴後,法院會根據證據來審查你們之間感情是否確已破裂,這需要你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