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結了婚的女人怎麼都喜歡往孃家呀,
2樓:德高邈
能夠在孃家住還不好嗎?你爸媽還省事不用帶孩子!我是沒那個條件………………沒辦法才給婆婆公公帶
3樓:雨萱愛其劍
把老婆從孃家親自去接回來!
4樓:諫馥
你們的婚姻出現危機了,
5樓:或許輸在那一年
多溝通溝通,想繼續維持婚姻就多考慮考慮你
6樓:武當李超
情況不妙呀!弄清孩子是不是你的!
朋友們,分享下事情,我娶了個老婆在一起5年了。有個男孩4歲了。孩子一直多是我家裡人在撫養。我老婆因
7樓:匿名使用者
mummy boy! mummy girl! 最讓人討厭的! 他媽的**長不大了!應該還沒斷奶吧!最討厭這樣的物件了! 別說結婚!談戀愛都覺得委屈!
8樓:匿名使用者
你把小孩帶過去給她,她就乖乖回來了,再這樣就離了吧,反正也不尊老
9樓:獨吟懷
你也就想好了。不要離婚後後悔
10樓:生活如此多嬌
如果我是你的話,我會起訴離婚的,然後看她的反應,如果她也想離那就離,如果她不想離,就看她什麼態度,靜觀其變,
11樓:
離婚了傷害最大的是孩子,你能保證離婚了再找一個對孩子好的比你現在的老婆還好嗎?
12樓:倆個伴
順其自然,要包容女人,但不是放縱,一定要有個度。
13樓:鞋都世界
什麼事讓您寫保證書阿?
老婆天天住孃家,我很愛她,可是我受不了她住孃家,接都接不回來,要是時間長了,我受不了可以離婚吧!
14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如果因為老婆住孃家導致感情破裂的,是可以提起訴訟離婚的,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15樓:愛是什麼
人家想住讓人家多住會兒呀,不要想太多,我老婆也愛住孃家,這住了三年了我們也沒離婚,你估計很清閒,忙起來了就啥也顧不上了
16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我老婆也經常在孃家 可是沒有你說的到離婚的地步吧
17樓:光伏老黃
我覺得你老婆沒錯,如果你們夫妻不是和父母住在一起,別說你姐是幾天就
18樓:匿名使用者
說明你也不愛她 她感覺的到 然後就是你住的房子房產證沒有她的名字 沒有歸屬感。
19樓:膽小靠
如果一直沒在一起。半年以後就可以向法院申請離婚。
20樓:韓樺晨
肯定是有原因的,這個你就要看看是誰的不對了,是老婆不對,也要認錯,怎麼說也是你老婆,不可能說這個離婚了吧。
21樓:
沒有給足溫暖,讓你老婆沒找到家的感覺
22樓:老千
很愛??那為什麼離婚?
23樓:依靈舞
老婆不回家,肯定有原因,找出病發點,對症**,就沒什麼大問題啦!既然結了婚就不要輕易的離哦,是對你們的負責,也是對你們各自家庭的負責哦!
24樓:顧字一個兮
在她的內心裡,天天都是年初二
25樓:黑暗中奢望光明
好好談一次,把你的想法告訴她
26樓:only阿西巴
很愛為什麼要離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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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女人 不要也罷 交給法院 看怎樣判決吧 1.如果可以挽回你自然會去做對吧。2房子是婚前建的,關鍵是房產證是什麼時間的,如果只有你一個人的名字,又是婚前的 是屬於你個人的。不用的吧,婚姻戀愛自由!沒孩子牽扯,多好啊。如果你沒有虐待 和第三者同居等情形,就不用賠錢。婚姻對於男女雙方都是平等的,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