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粒粒載畝
不需要,
因為他們會換的,
不過你需要記住對你的物件負責任,
她把第一次給你了,
你應該好好珍惜她,
不要不懂珍惜。
2樓:匿名使用者
戀的女朋友這樣說,
昏睡舂也讓人非常反感,藥微不可以往家帶,㎜㎞㏕可以有女朋友表示她能看得開,其實這也是試探你,並不是
3樓:匿名使用者
靦腆的人,
性 在自己喜歡的人面前都應該是比較自在,
藥 並且很多話的,微 你們應該沒在一起多久吧,㎎㎏㏕ 慢慢來,你才歲,
4樓:明心見性
當然要賠了 說不用賠的都是想當然的小屁孩…… 說血能洗掉的你自己去洗洗看?洗完後還是有一大片暗漬 白白的單子上有一片這個 你住賓館你看見這種單子沒意見? 所以說弄上大片血這個單子就算廢了 還不用賠?
那賓館都關門算了
5樓:0蘇堤春曉
需要賠償的,你結賬的時候會有保潔人員進房間裡進行檢查。
6樓:牛浩涆
給被子上嫩上一點點血跡要賠償嗎
7樓:小鑫
是來大姨媽了還是咋了?第一次哪會有那麼多血
8樓:悅兒賺賺
不用,但是要對女友負責對她好一輩子
9樓:匿名使用者
有的酒店需要賠,有的不用。
10樓:新境界
當然,必須負責一輩子
11樓:淡若清風以花香
不小心踩了。。。。。
住賓館時,在床單上弄上了血跡,需要賠償嗎?
12樓:善徒
您給賓館床單弄上血跡,屬於您使用不當,需要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當客人入住一家賓館時,兩者已經確立合同關係。「從合同對等的角度來講,顧客有義務愛惜賓館提供的設施及用品,如果顧客在使用過程中對賓館設施產生了非正常的磨損,給賓館帶來了額外的工作負擔,那麼作為服務方,可以同顧客協商,收取一定的費用是合理的。」如果對於收取**不滿意,作為消費者也可以將具體情況提供給消費者協會,由消協出面協調,達到雙方都滿意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二條 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第三條 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四條 侵權人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和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侵權人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擔侵權責任。
第五條 其他法律對侵權責任另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13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不需要賠償,血跡可以用八四消毒液洗掉,是賓館的日常工作內容之一。(若有用^_^ 請給個好評)
14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賠國家規定賓館住宿床單被罩枕巾等物品沾染上不可清洗的東西才需要賠償,血跡很好清洗,所以不需要賠償。當然你住的要是好點的賓館。
請給好評謝謝您
15樓:憤怒瘋子小鳥
需要,這是屬於人為損壞物品
16樓:傷無所謂了
這個根本就不關你們的事!
17樓:匿名使用者
要的 但是要是沒被查房的看到就沒什麼
如果把血不小心把血弄到酒店床單上,需要賠償嗎
18樓:職場找老王
按照常理來講,如果是自家的床單,自己不小心弄上了血,那肯定是不會直接更換的,頂多就是使用一些去汙能力強的洗滌用品,重點照顧血漬。而且自己的血液,自家的床單,也不會太過嫌棄。
但問題的根本是,酒店的床單是共用的,而且酒店的床單多以白色為主。一旦弄上血漬,哪怕是洗很多遍還是會有殘留。而且血液可以傳播很多疾病,所以必須會更換掉,賠償是必須的。
可能很多人會說,酒店的床單也不是新的,讓我按照原價來賠償有些不合理,從邏輯上分析,舊床單按照新床單的**來賠償,肯定是不合理的,但問題是你給了酒店舊床單的錢,酒店卻買不來新床單,這才是問題的根本。
而且,酒店的床單都是一個客人更換一次,更換之後肯定是要清洗的,清洗過後還要消毒。而血漬可是非常難清除的, 酒店也不可能花費那麼多時間和精力來清除這種血漬。所以,一旦發現客人把床單弄髒了,如果只是簡單的弄髒,也不會要求客人賠償,但如果是血漬或其他難以去除的汙漬,影響酒店清理的,肯定是要照價賠償的。
至於是否原價賠償或是折價賠償,那就看自己與酒店的協商結果來定了。
此外,還有一點自己也要考慮到,你原價賠償了酒店的床單錢,那就意味著這條舊床單就歸你了,你完全可以直接向酒店索要這條床單。畢竟你已經賠償了床單錢,被血漬弄髒了的床單你也是可以帶走的。但如果自己認為這條床單上的血漬不是自己弄的,或者酒店要求天價賠償,你也是可以報警或打工商局**投訴的,像這種事情也是非常常見的,直接讓警察或工商局介入就好了。
19樓:吉林小昊
一般情況下,酒店賠償是有相關規定的,如果說在被單上弄上顏色,要看它的面積有多大,如果說只是一小面積或者是說手指割破了不小心把血滴到了被單上,像這樣一點點的血跡,根本就不需要賠償,而且酒店也並不會在意這一小點。如果你要是把床單弄上了一點血跡,最好在退房的時候和酒店說明一下,這樣可以更好地去解決這個問題。但是如果說在酒店的床單上弄了一片血跡,就像姨媽血那樣。
是需要賠償的,因為這樣的血跡並不好清洗,而且範圍比較大。可能有的酒店很在意床單的清潔度,店家需要很用力的去清潔它。過度的清洗可能會影響被單的質量。
所以通常會要求賠償。賠償的錢大約是這套被單的二至三倍。如果說這是一個小的酒店,他沒有明確的規定的話,你還是可以向店家講價。
酒店的人員大多都很好說話,只要你合情合理,並且態度溫和。就不需要賠太多的錢,最後一種情況就是整個床單全是血跡,徹底報廢,這是一定要按原價賠償的。但是一般不會有這樣的情況發生。
所以大家根本就不會去考慮這樣的情況。但是如果在客人入住之前,這個床單中就有汙點,客人可以拒絕向酒店賠償。不一定每一個酒店都很乾淨清潔,所以說有的時候酒店清理不好可能會有一些處理不當的時候,如果他需要你賠償的話,你可以直接拒絕她。
20樓:明媚說娛樂
需要。因為床單是酒店的財物,弄髒了床單,我們很應該照原價賠給酒店。
21樓:瑩瑩
是不需要按照原價進行賠償的,只需要在退房的時候多支付一筆清洗費用即可,一般也不高,酒店一般收二三十塊錢。
22樓:依琳情感誦
每個酒店處理方式不一樣。有些會要求原價賠償,有些則是你出一點清洗費就可以了。
23樓:烏鎮寒雨
我在上海等逅輕奢酒店住在時侯酒店服務很好,不需要賠償,還幫我們換了新的。
在酒店或者賓館,把床單上弄上姨媽血了,需要賠償嗎?
24樓:彥
首先,給賓館床單弄上血跡,屬於顧客使用不當,需要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當客人入住一家賓館時,兩者已經確立合同關係。「從合同對等的角度來講,顧客有義務愛惜賓館提供的設施及用品,如果顧客在使用過程中對賓館設施產生了非正常的磨損,給賓館帶來了額外的工作負擔,那麼作為服務方,可以同顧客協商,收取一定的費用是合理的。
其次,」如果對於收取**不滿意,作為消費者也可以將具體情況提供給消費者協會,由消協出面協調,達到雙方都滿意的**。
最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二條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第三條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四條侵權人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依法承擔侵權責任。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和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侵權人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擔侵權責任。第五條其他法律對侵權責任另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望採納,謝謝!!!
住如家快捷酒店,床單弄上血了,要賠償嗎
25樓:匿名使用者
房間應該會有一本須知吧。根據酒店要求處理。或者是你把有汙漬的一面反過來,人家不會查那麼仔細的
和女朋友第一次去賓館開房.如果床單染上血怎麼辦
26樓:肥波真肥
染就染唄!怕尷尬就做完,讓你女朋友帶個姨媽巾睡覺不就好了!其實賓館對這樣的事都見怪不怪了!
27樓:老男孩
沒事,正常,退房了直接走人就可以!房東自己會清洗!
很高興為你解答,如果有幫到你,請點下采納,你的滿意就是我的動力,謝謝!
28樓:匿名使用者
幫助他成為一個更成功的人,潛移默化中,找到雙方的定位。說教是失敗的方式,只有真心交談才能使雙方更信任對方,更有默契。當男人的毛病漸漸凸顯的時候,不要命令他,在生活中,慢慢地教導他,讓他用自己的意識去改掉毛病,這樣何樂不為。其
29樓:
沒關係,不要擔心,謝謝。
30樓:喜鬧厭靜
好好對她,起碼人家把第一次給你了
昨天第一次吐了點血,還發到空間裡面。我女友是這樣說的 你是在拿自己的身體開玩笑,為什麼不休息
你的女友在關心你!不可大意,你最好是去醫院查檢視,找到原因好對症下藥。須要調理身體,有方可調理的 只能證明你女朋友對你很好 我覺得她說得對,他是愛你在意你,如果你還不好好休息,去看病,不聽她的話,做一些讓她反感的事,以後就說不定了 100分求測智商 十大恐怖邏輯故事的答案 發帖人不是一邊公佈答案了嗎...
和妹子第一次約會。去海邊。如果上礁石或者過馬路可不可以拉妹子的手
可以啊 還有,過馬路的話最好站在女生左邊喔。可以 然後加一句 小心車輛 我和一個女孩見面約會 過馬路的時候應該牽她的手嗎?100 完全可以。這雖然只是個小動作,但體現了你對她的關心,關注。她應當心中有數。必須的,作為男人,果斷牽手。你想更近一步就去牽手,還有就是過馬路牽手過去,女孩會覺的你會疼人,有...
第一次和女友的家人吃飯而且是女友的父母掏錢付賬,這樣好不好
到時候爭著給一下就是 了.如果她父母默許了.你就給,如果他們堅持,你就不給.這個飯局本就是兩可的事情,你就算掏了錢也只能加一半的分.如果你實在想表現一下,你可以在給你女朋友準備禮物的時候,也給二老準備一份隨意一點的禮物。第一次見物件家長,而且還是飯局,出於禮貌當然是你給了,要上他 她 父母執意要給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