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律家保
您好,根據《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如果不存在上述三種法定情況,女方不需要退還彩禮。
2樓:愛喝粥
一、結婚一年離婚後彩禮錢需要退給男方嗎?
一般是不予返還的,除非因為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
二、彩禮返還的條件
彩禮,中國舊時婚禮程式之一,又稱財禮、聘禮、聘財等,一般為結婚的時候男方給女方的錢或物。我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
彩禮,是夫妻一方婚前給與另一方的財物。性質上是贈與,但是又與一般的無償贈與不同,它是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行為,即以結婚為目的(條件)的贈與。
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那麼如何理解生活困難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七條【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一方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離婚後沒有住處的,屬於生活困難。
離婚時,一方以個人財產中的住房對生活困難者進行幫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權或者房屋的所有權。】對生活困難的含義作出了這樣的解釋: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離婚後沒有住處的,屬於生活困難。
3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離婚的原因,只要不屬於騙婚,無需退還彩禮。
如果你是女方,你覺得男方家庭困難,或者因為娶你背上了債務,又是你自己單方面不想維繫這段婚姻了,那麼最好相應的退還,這樣的話,不管你將來選擇誰,都會安心的
4樓:武漢律師號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可以要求退彩禮。已經結婚一年了,一般來講是不需要退彩禮的。
5樓:
要得,但是得看是什麼原因跟男方離婚了,要是男方做事上沒有錯的,是必須退還的,這屬於民事糾紛,是有法可依的
6樓:北京劉輝律師
可以適當返還彩禮錢,
7樓:任新之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此條件的規定,標誌著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釋的形式對於彩禮糾紛問題如何處理作出明確規定。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還規定了離婚彩禮返還的條件,其中第(三)項規定「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是返還彩禮的一個條件。
那麼如何理解「生活困難」呢?《解釋(二)》第二十七條對「生活困難」的含義作出了這樣的解釋:「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
」據此,「生活困難」應當是指絕對困難,而不是相對困難。 《解釋(二)》第十條中的「生活困難」的理解也應當與上述解釋一致。即所謂絕對困難是實實在在的困難,是因為給付彩禮後,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經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與給付彩禮之前相比,財產受到損失,相對於原來的生活條件比較困難了。
本案中,被告人家庭經濟狀況本身就很差,不能維持正常生活,尚依靠單位給予經濟幫助,給付彩禮後其生活就更加困難了,應認為被告的這種生活狀況,屬於「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情形。 《解釋(二)》 第十條規定了離婚彩禮返還的條件,其中第(三)項規定「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是返還彩禮的一個條件。那麼如何理解「生活困難」呢?
《解釋(二)》第二十七條對「生活困難」的含義作出了這樣的解釋:「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據此,「生活困難」應當是指絕對困難,而不是相對困難。
《解釋(二)》第十條中的「生活困難」的理解也應當與上述解釋一致。
8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彩禮的稱呼。只有禮金的稱呼。
9樓:都律師講案件
已經辦理結婚登記的,離婚後,彩禮錢一般不需要退回,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在第十條中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下列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在第(二)項、第(三)項情形下,應當以當事人離婚為條件。
所以是可以不退的。
結婚半年離婚彩禮要退一半嗎
11樓:sunny荃荃媽媽
如果雙方已經登記結婚,屬於婚姻事實已經達成,法律支援不退還。但如果是因支付彩禮造成男方經濟困難的,可以要求退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13樓:鷺島小律
2023年4月1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4樓:玲瓏望月明
關於共同財產的分割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
一般情況,結婚後婚前彩禮作為共同財產處理,不能要求退還,如果沒有結婚,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
女方可以應訴,根據自己的情況決定是否同意離婚。不同意離婚的,無作為返還彩禮;同意離婚的,可以不同意返還彩禮。因為你們已經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並且共同生活半年。
男方要求返還彩禮沒有法律依據。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退,婚都離了,這是給女方的一種精神上的補償,女人的青春消磨不起,
結婚不到一年女方提出離婚彩禮男方可以要回嗎
16樓:易書科技
《婚姻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了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八條的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或者是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彩禮一般是婚前所得,所以被認定為婚前個人財產的可能較大。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九條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17樓:狸愛窩吧
你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對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査明屬於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 (三) 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的規定。
男方如符合上述規定的條件,才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如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 一人一半; 如有夫妻共同債務,原則上應當均等承擔。
1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歸還彩禮的情形是可以要回來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等等。
結婚不到一年,女方要離婚彩禮能要回來嗎
19樓:
男方為了分房女方和男方辦理的結婚證現在女方提出離婚彩禮錢退嗎?《兩人沒有以版夫妻名義生活》現在男權方要求退彩禮,和訂婚的錢,辦理結婚證已經一年了。該怎麼解決?
現在如果女方提出離婚男方不離怎麼辦?《領結婚證沒有兩個月就分開了。分開也一年多了現在兩人都有了自己的物件》是不是領了結婚證兩人沒有再一起生活兩年以上的,法律上就承認離婚了
20樓:習獻鄲易綠
要雙方協商,因為她和你已結婚,所以彩禮收得合情合理。但考慮結婚時間短,兩人相處時間更短,法院會支援她退回部分彩禮。要是沒結婚,你可以要回全部。
結婚不到一年,女方要離婚彩禮能要回來嗎
男方為了分房女方和男方辦理的結婚證現在女方提出離婚彩禮錢退嗎?兩人沒有以版夫妻名義生活 現在男權方要求退彩禮,和訂婚的錢,辦理結婚證已經一年了。該怎麼解決?現在如果女方提出離婚男方不離怎麼辦?領結婚證沒有兩個月就分開了。分開也一年多了現在兩人都有了自己的物件 是不是領了結婚證兩人沒有再一起生活兩年以...
結婚不到一年女方要求離婚,彩禮要還給男方嗎
我國婚姻法沒有規定彩禮,但彩禮是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關於彩禮發生糾紛應當如何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下稱 婚姻法解釋 二 第十條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 雙方辦...
結婚一年不到離婚財產怎麼分配,結婚不到一年,要離婚財產該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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