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法律上不算重婚,但是既然辦了婚禮,按民間風俗,你們應該調解協議散夥的,也算是給雙方親戚朋友一個交代。
2樓:香百合香百合
不算的,法律上受保護的婚姻是以結婚證為準的,所以說,你沒有結婚證,因此是未婚,所以說再別人登記不算重婚
3樓:牛牛背
不算重婚啊,法律上是如果登記兩次以上就算重婚。
4樓:野草莓小章魚
法律上不是重婚 但是道義上說不過去的。 至少也通告各方面親戚朋友 正式分手後再去和新的男人結婚
5樓:不懂就問吧
當然不算 法律只會承認民政局登記過的才算是有效夫妻 但你的親朋好友可能就不會那麼認為了
6樓:匿名使用者
之前雖沒有領取結婚證,但是辦了婚禮,並共同生活生下一子,屬於事實婚姻,其有配偶又與其他人領結婚證,構成重婚罪
事實婚姻雖然在婚姻法上不予認可和保護,但是在刑法上是要追究責任的
7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民政部門沒有你的結婚登記,以前自己辦的婚禮,法律上不保護的。
8樓:0725欣
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存在的,你之前和前男友只是辦婚禮,但沒領結婚證,那就不是法律上承認的夫妻關係。那就不算是重婚,重婚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
9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但是把手人家的錢都推給人家
10樓:大元
法律上是不算的,但是周圍人可能這麼認為
和老公結婚有了一個女孩,但沒有辦理結婚證,因為分居時間長,現又和別的男人在一起了,算是重婚罪嗎
11樓:尺短寸長了
不算重婚的!你們的結婚只能算事實婚姻,因為有孩子了,但是現在法律規定就算領了結婚證半年分居也可以單方面提出離婚了,只不過是小孩的撫養權罷了,和你現在和別的男人在一起關係不大!
給你一點法律參考:事實婚姻,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
事實婚姻是相對於合法登記的婚姻而言的,事實婚姻未經依法登記,本質上屬於違法婚姻,但考慮到我國的現實國情,為了維持一定範圍內的,特別是廣大農村人口婚姻關係的穩定,國家對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男女雙方之間的關係有條件地予以認可,這就產生了「事實婚姻」這一概念。
1、事實婚姻的男女應無配偶,有配偶則成為事實重婚。
事實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也已構成重婚。
2、事實婚姻的當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雙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係在內容上的重要區別。因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又為周圍的群眾所公認。也就是說,不僅內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內容,在外部形式上還應有為社會所承認的夫妻身份。
這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係在形式上的重要區別。一切違法的兩性關係和行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義,群眾也不會承認其為夫妻。
4、事實婚姻的當事人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不具有法定的結婚登記要件,這是事實婚姻與合法婚姻區別的主要標誌。在我國,不論當事人是否舉行過結婚儀式、凡未進行結婚登記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注意事實婚姻和非法同居的區分)
事實婚姻與非法同居的區別
第一,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都具有共同終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不具有這種終身共同生活的目的。
第二,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備公開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往往具有陷落性,臨時性,不具有公開性。
第三,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均無配偶,有配偶的則為事實重婚,非法同居的範圍要比事實婚姻寬。
12樓:小狐狸的剋星
重婚罪的定義是在結婚的情況下再與別人結婚。你這樣只能算是婚外情,如果你們分居時間達2年以上可申請單方面離婚
13樓:王耀華
不算的。今後不要再犯錯。婚姻登記是對女人的保護。一定要去登記哦。祝你幸福!
14樓:£←澺
沒有辦理結婚證在法律上就不是夫妻,你這樣不算重婚罪,
15樓:來自壽州古城脣若塗脂 的珠簾藤
算是吧,因為你已經有孩子 了,如果沒孩子可能就不是
16樓:《第三代導光板
和別的男人打結婚證了嗎,前面是事實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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