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提出離婚,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此處提出的「離婚」,只是解除雙方同居關係。若男方可以找到足夠的證據證明自己確實和女方在一起一年多,女方花掉了他得6萬,則可以要求賠償。
法律最主要看的是證據。
2樓:老胡不胡阿
雙方協商吧·
這個沒什麼合理不合理的·
3樓:匿名使用者
你所謂的賠償六萬是在你收了他給的十萬嗎?還是額外賠償六萬?
4樓:來自南屏古村勤懇 的雪梅
你們是平等的,和年齡沒關係
男女相處一年多了男生還是不願意領結婚證女方年齡大了,還要繼續等嗎。
5樓:匿名使用者
何苦為難自己,他不為你著想,你的盼頭在**?
6樓:流星一戰
好好談談!問問他是怎麼想的
7樓:
先好好談談,問問他的真實想法,再決定要不要等。如果他真的愛你,不會讓你等太久的,如果不想繼續傻傻等下去了,就早點結束吧。
8樓:
愛情不是等來的,是兩個人一起修行來的。它一定不是單方的情願,是兩人需要一起走過的日子。建議你先去了解他為什麼不願意領證,如果原因是為了兩個人好,你可以試著去理解。
如果對方從來就沒有和你步入婚姻的想法,懸崖勒馬才是明智的選擇。
9樓:孤舟
沒必要。我還單身呢。
男方年齡不夠 女方年齡夠了 怎樣能儘快領取結婚證
10樓:匿名使用者
只有領了結婚證才能給孩子上戶口 不過孩子的年齡不會變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辦法的,只能等,一定到了男22週歲,女20週歲才可以登記的,不然就是犯法了
12樓:彩虹無一
1、婚姻法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是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這是一個硬性規定回,你男朋友不到答那個結婚年齡,民政局肯定不會給你們發放結婚證的。
2、即使沒有娃娃證,醫療機構也會接生的,並且依法出具醫學出生證明,但是如果沒有結婚證,孩子的醫學出生證明上只能體現孩子母親的基本資訊。
3、只要你們按照政策要孩子,孩子肯定能落戶的,你們領取結婚證後,在辦理《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時多與當地計生部門溝通,涉及早婚早育等罰款問題。
13樓:米粒
年齡是小,不過也沒辦法,只能等。等他年齡夠了再去領證。
男女雙方生活二十多年沒有領結婚證,男方死後,女方有繼承
14樓:紫夢離
有繼承權。
我國新《婚姻登記辦法》規定: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之日起,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關係對待。
所以,即使男女雙方以夫妻名義生活了二十多年,但依然不是合法的夫妻,不受法律保護,其關係只屬於同居關係。
按照《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 》第十三條 同居生活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繼承死者遺產,如認定事實婚姻關係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繼承法的有關規定處理;如認定非法同居關係,而又符合繼承法第十四條規定的,可根據相互扶助的具體情況處理。
《繼承法》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15樓:壞壞壞壞壞人丶
這種算事實婚姻,可以去法院申請相關的權益
16樓:
這種情況女方有繼承權
17樓:惲利雅
應該沒有吧,畢竟沒有證欸,法律允許嘛?
因女方年齡不夠就沒有領結婚證,現在要離婚,請問一下?男方在結婚前
18樓:諦聽者
要不回來了。因為女方已經履行了婚姻的必要環節。只要沒有給男方造成生活的困難,就是不能要回的。
倆人結婚2年,沒有結婚證,女方不夠年齡,現在男方出軌,女方鬧著離婚,彩禮錢需要退還嗎?
1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應該由雙方協商
如果彩禮很多
還是應該退一部分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沒結婚證就算沒結婚,退不退彩禮就看情分了
21樓:最愛只是當時
情理上應該不用,法理上好像得還,協商解決吧
22樓: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中明確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3樓:樂觀的阿凡達
不給他!因為男方先出軌的
關於婚姻問題:一對男女結婚,男方給女方六萬元。有結婚證,在一起一年多、有一子。由於雙方不和、男欺... 20
24樓:小蓉子
不合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的司法解釋有過這個問題的迴應。你們已經結婚,在已經結婚的情形下,可以返還彩禮的情形只有兩種:1.
婚前給付並且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除此之外不能要求返還。
你的情形很有可能是不能要求返還的。
25樓:
這個要分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問題,像你說的這樣應該都是男方的錢,也都花在結婚上了,男方沒有理由跟女方要賠償的。
26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沒有事先約定的就是共同財產
27樓:錢真信
不合理,他無權要回那6萬,因為 那錢用在了婚姻前的。所以女方不承擔
女方夠結婚年齡,但是男方不夠,可以領結婚證嗎?
28樓:戶清韓餘
很明顯不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23年修正)
第二章結婚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者應予以鼓勵。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29樓:吳金鴻
任何一方都不可以領結婚證,以為一一方不夠年齡
30樓:匿名使用者
不行。一定要雙方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才可以。男:22。女:20。不過如果敢冒險的話,可以先擺酒,達到法定年齡再去登記領結婚證。
31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明確指出:男22週歲,女20週歲才可以結婚,否則不受法律保護。
32樓:微笑是幸福的發酵
不可以的。要雙方都得達到年齡才行!
男方和女方結婚,但是沒有領結婚證,因為女方年齡不夠,但是半了酒席,婚後不到半年,女方提出離婚,但是
33樓:金銀財寶兜裡來
訴訟費300律師費要看律師事務所怎樣收取,各個律師事務所收費不同,這事你必須找個律師,這樣追回彩禮的希望大點,律師費不超過一千
34樓:合肥潘律師
現在沒有夫妻關係,協商分手。
35樓:峰哥女朋友
建議你找一個律師詳細的諮詢一下。
36樓:曲亦絲
打什麼官司呀,花錢,住到女方家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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